第十九章 [試驗(2)]
憶起從前和蕭繁華一起學習舞蹈的場景,兩人的柔韌性天生就好,學動作也快,是舞蹈老師的得意門生,從初中開始蕭繁華就喜歡拉著易柳斯出去跳舞賺錢,戀上那種刺激性的快感,跳幾次得來的錢吃一頓就花光了,可是在舞台上恣意流汗的感覺讓兩人欲罷不能,跳各種各樣的舞,挑戰各種高難度動作,兩人都樂此不疲。
易柳斯覺得,聽著音樂跳舞,能忘記所有的瑣事,好像所有人都被隔離在自己的世界外,隻能看著他扭腰,抬腿,旋轉,那種感覺,安靜而令人有安全感。
最近真的發生太多事,易柳斯感覺自己一下子滄桑了好多,心很累,極需要釋放這種壓力,所以,就算是露點上半身的豔舞,他也決定去。
晚上。
易柳斯和段楚揚並肩從西餐廳走出來,段楚揚手裏捧著抹茶雪泥,尷尬地沒話找話說:“柳斯,難怪你這麽喜歡吃這東西,還蠻好吃的。”
易柳斯淡淡地應了聲,“嗯。”
“那個,柳斯,你以前有喜歡過人嗎?”段楚揚咬著勺子,掙紮著問出口。
“沒有,我這十七年來就隻喜歡過一個人。”
橘黃色的燈光灑在易柳斯的側臉上,朦朧卻溫暖。
知道他說的人是自己,段楚揚有點不好意思地摸摸後腦勺。“那……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樣的感覺?”
“隻可意會不可言傳。”
易柳斯突然轉身,雙手揪著衣角,仿佛下了決心,雖然段楚揚已經知道自己喜歡他,但是正式的告白還是必要的,不管以後如何,他易柳斯會選擇珍惜現在。
“楚揚,你知道的吧?我喜歡你,你……能和我在一起嗎?”
看著易柳斯閉著眼睛紅著臉地說出告白,段楚揚心下動容,無法拒絕,可是自己還差一點才能明白那究竟是不是喜歡,他恐怕,還需要時間。
易柳斯等待了許久,終於忍不住微微睜開眼睛,對上段楚揚心疼的眼神,不禁怔了怔,“你……”
沒等他說完,段楚揚輕輕上前擁住他,聞著他發絲的清香,覺得心安。“柳斯,請你給我三天時間,我會好好想清楚,是繼續做朋友,還是牽手做戀人?你,可以等我嗎?”
易柳斯把頭埋進段楚揚的胸膛裏,感覺找到了自己的天堂,沒有被直接拒絕已經很意外了,他輕輕地回答:“好,等你,多久都等。”
晚上九點半。‘世界末日’酒吧門口。
易柳斯來到的時候,蕭繁華已經在酒吧門口等候很久了,“你來了,跟我進來。”
已經不是第一次來酒吧跳舞了,易柳斯跟著蕭繁華逛了逛酒吧看了看舞台,就進化妝室準備化妝和換服裝。
兩人分別在兩間衛生間裏換好衣服出來,易柳斯上身一件純白色的小背心,外麵一件黑色亮片短外套,下身一條低腰緊身牛仔褲,還戴了頂黑色的牛仔帽,脖子上掛的項鏈閃花人的眼,衣服上還係有小鈴鐺,一動起來就會聽到悅耳的鈴響,滿身都是禁欲的味道。
蕭繁華則打扮地更為勁爆,一身火紅的真絲外套,裏麵什麽都沒穿,下身是一條深咖啡色的緊身褲,包裹著挺翹的臀部,一頭長秀發披散著,發絲微翹,在燈光的照射下,簡直是一隻幻化的妖孽。
蕭繁華圍著易柳斯邊轉圈打量邊肯定地點頭,“爺的眼光就是好,阿斯你穿上這套衣服立刻化身禁欲妖神!別提多誘人了!”
“你才是妖孽!”
易柳斯推開礙在眼前的蕭繁華。“我們出去吧,馬上十點了。”
在漆黑的舞台上擺好姿勢,大燈亮起的一刹那,所有人都不禁倒吸一口氣,被舞台上正中間的兩隻尤物所驚豔!而這兩隻尤物還隻是背對著觀眾而已,已經贏得如潮水般的掌聲和叫好聲。
曖昧的仿佛呻/吟的英文歌低啞地響起來,台上的兩隻妖精慢慢動起來,他們的動作由緩慢變為激烈,扭腰、擺臀、旋轉、走位,一連串已經配合無數次的動作,在默契的眼神下開展,身上的鈴鐺隨著大幅度的動作叮當響起,他們沉醉其中,隻聽得見音樂,隻看得見彼此。
隨著音樂的**,蕭繁華開始扭擺著細腰撫摸自己的身體,隨著火紅色外套的紐扣一顆顆解開,眾人都屏住呼吸眼珠子幾乎脫眶,在蕭繁華終於把那件外套脫下的同時,易柳斯握住他的肩膀一把旋轉讓他背對著觀眾,同時一雙修長漂亮的手輕輕撫上蕭繁華的脖頸,往下一直撫摸到他的脊背,細腰。
眾人的視線圍繞著易柳斯的手指往下,蕭繁華背對著觀眾激烈地擺動翹臀,雪白的脊背發出誘人的光澤,人群中爆發出曖昧的口哨聲。
蕭繁華被這氣氛帶嗨了,媚眼如斯流轉。“阿斯,接著該你了。”
他從易柳斯的懷中靈敏地鑽出來,竄到易柳斯身後,帶動著他來到舞台前麵,把之前自己脫下的火紅外套往下一扔,台下的人爭相搶奪那件衣服,蕭繁華輕笑:“你就半遮半掩,露出肩膀吧!”
說著當著眾人的麵幫他脫下裏麵的小背心,雪白的裸肩和小小的肚臍露出來,除此之外,都被黑色的短外套遮得嚴實,半遮半掩的風情無人抵擋,居然有人出價百萬想買這兩個小妖精一夜,享盡齊人之福,被兩人直接無視,繼續跳著豔舞,眉間風采,蠱惑眾生。
易柳斯要了杯紅酒回到化妝室休息,抿了幾口紅酒,換了一身衣服準備下一場舞蹈,蕭繁華懶洋洋地靠在沙發上,爭取每分每秒補眠,馬上就十一點了,再跳一場舞就可以下班了,他疲倦地捏捏太陽穴,今天可真累。
段楚揚十點半就來到了‘世界末日’酒吧的門口,他沒去過別的酒吧,能想到的隻有這裏了,表哥說得對,他要找一個女人試試有沒有感覺,但為什麽感覺好心虛,瞄了眼手表,已經十一點了,他已經在酒吧的門口迎風站了半個小時,還是沒有勇氣朝前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