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唱歌的女人
陳宇的這把匕首可是大有來頭。
名曰“蘭博刀!”
顧名思義,這是蘭博發明的刀。這匕首在《第一滴血》係列之中,實在太經典了,刀可以殺人,關鍵的是這刀背上還有豁口,在戰爭之中潛伏敵方,突破鐵絲網防線所用。
一會兒的功夫,鐵絲就給拆了下來,陳宇一把推開了大門。
不知道是這配藥房好久沒開,還是因為合頁有問題。這一推之下,竟然發出了一種令人牙酸又頭皮發麻的“嘎吱”聲響。
本來陳宇想自己進去配藥,讓羅林在外麵警戒的,可看到他在外麵都嚇得瑟瑟發抖的樣子,無奈隻得招呼一聲,兩人一起進去。
這群特種兵,夜視儀沒有,防毒麵具也沒有,總之要什麽都沒有。就連一個小小的手電筒,也沒有,所以無奈之下,陳宇隻好是用火機慢慢的去照藥單子。
其實,這也怪不得他們,之前的劉衝托大,認為這次任務應該是很快就會完成的,用不著帶那麽多的負重。誰曾想,人沒救出來,他們還全都給搭了進去。
“我看看,脫水劑、GM1、止痛劑……”
陳宇對著單子,一點點的開始抓藥,幸好這醫院夠大,需要的東西都有。又拿了手術刀還有鑷子、止血鉗、繃帶、棉花包,總之單子上有的陳宇帶了,單子上沒有的,他也帶了。
這正自翻得起勁兒,身旁的羅林突然慌慌張張的湊過來,拍了拍陳宇的肩膀,小聲的道:“陳宇兄弟,陳宇兄弟!”
“別煩哥,忙著呢。給你一顆陀螺糖,一邊玩去!”
陳宇直接抓起一顆打蟲藥,塞到了羅林的嘴中,而後又繼續的去翻找想要的藥物了。最後,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避孕藥”上,感覺這非常時刻,搞不好有用呢,邪惡的順手就踹兜裏了。
“呸!哎喲,我的哥,你就沒聽到什麽嗎?還有心思找藥。”羅林直接吐掉了嘴裏的陀螺糖,拽著陳宇的胳膊,就焦急的叫嚷道。
“什麽?聽到什麽聲音?”陳宇怪異的轉過頭來,看著臉色蒼白的羅林,好奇的詢問道。
“噓!”羅林直接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
陳宇瞪大了眼,仔細的聽著,一聽之下,頭皮頓時發麻。
一個女人用輕微而尖利的嗓子,正在這大晚上的唱歌!
該愛的都不愛
往生不來背影常在
害了相思惹塵埃
誰等誰回來
夜雨惡秋燈開
照亮空空舞台
誰都不愛愛等待
……
這首歌的歌詞很好,可是一個女人用尖利的嗓子唱著,就格外刺耳。尤其是最後的那句,“誰都不愛愛等待”,那尖利的嗓音更是拖得老長老長。
那感覺,就好像是女人的脖子,被人給狠狠掐住,從喉管裏麵擠出來的一樣。
“幽媾之往生”,陳宇一聽這首歌的唱腔,立即就明白了這首歌的意思。
一旁的羅林不解,詢問道:“什麽?”
陳宇轉過頭來,看了他一眼,解釋道:“從前有一個唱昆曲青衣的女伶,她與一個常來聽戲的富家公子相愛了。遭到世俗的反對。老夫人認為是青衣迷惑勾引了少爺,為了讓少爺死心與一個大家閨秀結合。老夫人設計陷害青衣,使少爺誤會她不忠貞。傷心欲絕的青衣唯有一死證明自己的清白。得知真相的少爺悔恨不已,最終遁入空門。青衣因為怨氣與眷戀過深加上死於非命成為孤魂野鬼。每到深夜,在她以前唱戲的空空舞台上,就會有一個麵目猙獰的女鬼在唱歌,唱的就是這首幽媾之往生。”
這番話,嚇得羅林雙腿都在顫抖,瞪大了眼,驚呼道:“騙人吧?怎麽會有這種歌!”
“有的!以前我當雇傭兵的時候,晚上沒事兒大家就瞎扯,最喜歡講鬼故事。這首歌,當時……我們還一起聽過!”陳宇的眉頭皺了起來,這樣一所詭異的醫院裏麵,怎麽會有女人唱這樣的歌。
“我……我看,咱們還是趕緊的離去吧!”
“嘭!”
羅林的話剛剛說完,可是已經太晚,那門突然間給關閉了起來。而後,這間配藥房的所有窗簾,也在一瞬間全都落下。
原本還有一點月光,這下配藥房裏麵,真的是暗無天日了。
想來就會來
該來的都不來
想愛就會來
該來的都不來
誰在誰不在
該在的都不在
……
那首刺耳的歌曲,就在這黑漆漆的屋子裏麵回**著,越來越近,越來越近,最後……陳宇和羅林同時一陣頭皮發麻,膽戰心驚。女人尖利的怪聲,就在自己的身後,耳畔回**著。
羅林一隻手捏著打火機,一隻手抓著槍,不同於旁邊嚇得瑟瑟發抖的羅林,他大喝一聲,“看你是人是鬼!”
火機很爭氣,一瞬間就點亮,回頭一照的瞬間,饒是陳宇也嚇得大叫了起來。
背後是一顆巨大的眼珠子,跟自己麵對麵。那是一個全身沒有皮,隻剩下肌肉露在外麵的東西,乍一回頭看到這種勞什子,陳宇想都沒有多想,開槍就是一通掃射。
“噠噠噠……噠噠噠……”
刺耳的槍聲大作,打得那怪東西是血肉模糊,身後堆積藥品的貨架更是紛飛不斷。
陳宇實在是嚇得夠嗆,子彈也不要本錢的就狂掃,一旁的羅林大叫著,捂上了耳朵。
直到一彈夾的子彈打完,那東西完全的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了,陳宇這才大口大口的喘息著。
“怎麽了?陳宇兄弟,那是什麽東西?”見這陳宇終於是消停了,旁邊的羅林這才敢湊上來,好奇的詢問道。
“不清楚,好像是一個剝了皮的人,但當時太緊張了,我也沒看清楚。”說完這話,陳宇再去掏自己的火機來,點燃了朝著前方一照。
這一下,頓時看傻了眼。
哪裏是什麽怪物?哪裏又是什麽女人?
那隻是一個醫院裏麵最常見的肌肉解剖標本,說白一點,就是一具浸泡過福爾馬林的屍體!
最奇葩的地方在於,這家夥是具男屍,根本就不可能唱女人歌。
“怎麽……怎麽會這樣?我說陳宇兄弟,難道剛才唱歌和嚇人的,都是這家夥?”羅林看著地上那具沒皮的肌肉標本,皺了皺眉頭,詢問道。
可是,陳宇沒有搭腔,安靜得可怕。
“怎麽了陳宇兄弟?你特麽的倒是說話啊!”
羅琳頓時有點惱了,一轉頭,發現陳宇傻傻的站在哪裏。倒不是他不想動,而是一把亮蹭蹭的匕首,此刻就放在他的喉管處。
《不死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