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功過不容少混,混則人懷惰隳之心;
恩仇不可太明,明則人起攜貳之誌。
【譯文】
功績和過失一點都不容混淆,混淆了人們就會變得懶怠而沒有上進之心;恩惠和仇恨卻不能表現得太明顯,太明顯了人們就容易產生懷疑背叛之心。
【注釋】
①攜貳之誌:攜貳,指不相親附。《左傳·文公七年》:“親之以德,皆股肱也,誰敢攜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