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時當喧雜,則平日所記憶者,皆漫然忘去;境在清寧,則夙昔所遺忘者,又恍爾現前。可見靜躁稍分,昏明頓異也。
【譯文】
人在喧鬧雜亂的時候,平時所記著的事情,都會淡忘掉;當環境清靜安寧的時候,那麽過去所遺忘的東西,又仿佛浮現在眼前。可見隻要安靜和浮躁稍有分明,那麽昏聵和清醒就會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