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犯公論,勿諂權門

【原文】

公平正論不可犯手,一犯則貽羞萬世;權門私竇不可著腳,一著則沾汙終身。【譯文】 凡是大眾公認的規範,不可以觸犯;一旦觸犯,就會遺臭萬年。凡是權貴營私舞弊的地方,不可以踏進一步;一旦踏進,清白人格就一輩子洗刷不淨。

【解讀】

要想做一個自由自在的人,就要在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的約束下為人做事,如果你違背了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就會受到輿論的遣責和法律的懲罰。那些以身試法的人、鋌而走險的人不都是很好的例子嗎?而要做一個清白的人,就不能去攀附權貴,溜須拍馬,更不能和他們同流合汙,營私舞弊,否則必將有損於自己的清白人格,難逃法網的製裁。〖LM〗 【事典】

人君若謂舟,民眾則為水

唐太宗還大力提倡節儉,並以身作則,以減輕國家和人民的負擔。他即位以後,沒有大興土木,建造新的宮殿,而是住在隋朝時建造的且已破舊的宮殿。為了減少宮中的費用,唐太宗下詔釋放宮女,其中一次就釋放3000人。唐太宗還嚴厲禁止厚葬,規定五品以上的官員和勳親貴族都要嚴格遵照執行。他在安排自己的陵寢時,親自製定規格:以山為陵,能放得下棺木就行,對於官員們的奢侈行為,唐太宗也明令禁止。唐太宗的成績與收獲,令當初的武才人佩服有加,她盡量地學習唐太宗的風範,除了節儉難以做得全麵之外,其他如重民政策她都以太宗為楷模,做得條條是道,采取了多種有利的措施。

比如,她在政綱《建言十二事》中,把“勸農桑,薄賦徭”例為第一條。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她放免部分奴婢。由於長期以來貴族階級統製形成的落後製度,

隋唐之際,這種製度漸趨衰落,但唐初仍有大量奴婢存在,且多為宗室貴族所占有。唐高宗顯慶二年十二月敕:“放還奴婢為良及部曲客女者聽之。”但是收效甚微,宗室貴族依然占有許多奴婢,如越王貞的家僮奴婢能打仗的就有1000餘人。武則天認為這種情況有百害而無一利,“於是製王公以下奴婢有數”,即隻準許王公以下按照身份占有一定數量的奴婢、部曲,其餘一概放免。對於所占奴婢、部曲、客女,也要登記年齡、姓名,造為賬冊。不許隨意殺害奴婢、部曲、客女。奴婢死了,還要向官府報告。此外,“革命”前後,允許奴婢告主。萬歲通天元年九月,“士庶家僮仆,有驍勇者,官酬主直,令討擊契丹”。從上述情況來看,武周時期奴婢的數量減少了,身份也有所提高。這對於農業生產的發展是一個有利的因素。為了生產的發展,減輕戰爭給人民帶來的壓力,武則天還在邊遠地區實行軍事性屯田、營田。讓軍隊在不打戰時進行農業生產,以積糧蓄穀,供應日後軍需。

婁師德,出身庶族,20歲進士及第。上元初(674),任監察禦史,後因從軍討吐蕃有功,升殿中待禦史,兼河源軍(在今青海省西寧市)司馬,並知營田事。天授初(690),累授左金吾將軍,兼檢校豐州(治所在今內蒙古五原)都督,仍依舊知營田事。他“率士屯田,積穀數百萬,兵以饒給,無轉餉和糴之費。”武則天降書慰勞說:“自卿受委北陲,總司軍任,往返靈(靈州,治所在今寧夏靈武)、夏(夏州,治所在今陝西靖邊北),檢校屯田,收率既多,京坻遽積。不煩和糴之費,無複轉輸之艱,兩軍及北鎮兵數年鹹得支給。”以前靠和糴,即征購糧食供應軍需,轉運艱苦,勞民傷財,現在靠屯田積穀即可支軍糧數年。因此武則天甚為高興,不久任婁師德為宰相。她對婁師德說:“王師外鎮,必藉邊境營田”,讓他兼任河源、積石、懷遠等軍及河、蘭、鄯、廓等州檢校營田大使。神功元年(697),又讓婁師德充任隴右諸軍大使,仍檢校河西營田事。在武則天的信任和支持下,婁師德對河源軍等地農牧業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郭元振亦是進士出身,才兼文武。大足元年(701)武則天任郭元振為涼州都督、隴右諸軍大使。其前,涼州(治所在今甘肅武威)封界南北不過400餘裏,突厥、吐蕃經常侵擾至城下,百姓深受其害。元振始於南境硤石設置和戎城,北界磧中又設置白亭軍,控製其交通要道,開拓州境1000裏,從此突厥、吐蕃不敢深入侵擾。郭元振又令甘州(治所在今甘肅張掖)刺史李漢通“開置屯田,盡其水陸之利”。舊涼州粟麥每斛貴至數千文,自漢通開墾屯田,連續幾年獲得豐收之後,糧價下跌,乃至一匹絹能買粟麥十斛,積軍糧可供數十年。郭元振在涼州五年,軍威大振,生產發展,“牛羊被野,路不拾遺”,因此史家稱譽“唐興以來,善為涼州者,郭居其最”。

武則天所采取的各項措施,是被百姓所讚譽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如此設身處地地為老百姓著想,百姓當然會擁撫。武則天就是真正做出這些成績,實實在在為百姓做了一些事,解決了一些問題,以此來取悅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