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銀票泛濫,管理混亂,但舉凡銀票,隻能為官員流通,老百姓還不能享用,而在產生效用之前,必須經過各地直派的監理銀票的大臣親筆簽字才可生效。在每個地方,他們都受人尊敬,簡稱為“監銀”。這些監銀都上了年紀,不貪圖什麽,隻管閉著眼睛簽就是,可是麻煩的是,倘若簽了,便要記入賬中。這委實不好,如若收入透明,那還和老百姓有什麽區別。但是監銀的字跡又經過特殊練習,很難模仿,尤其是筆鋒的掌握,非常獨到,所以銀票真假一眼便知。
但是,就是逐城的縣管,極度的聰慧,他將自己的銀票和下人專門模仿的形似的監銀的簽名微微浸入水中,簽字變化開,筆鋒便無跡可尋,然後說是下雨時候淋到了。這種方法後來慢慢流傳,民間稱之為“洗錢”。
而我和喜樂腳邊飄的銀票明顯沒洗過,也沒有監銀的簽名,所以都隻是紙。喜樂蹲地上抓一張看一張。
我問:看什麽呢?
喜樂說:我看看萬一有監銀過的。
我說:不可能,監銀過的,不可能在街上飄。
喜樂有點急了:那我們怎麽樣才能把靈贖回來啊?
我說:我們也可以不要那把劍了,於我無用。
喜樂說:不行,那是我們的東西。
我說:你為何老把我的你的分得那麽清楚。東西總是流動的。
喜樂說:那我流動到姓萬的那邊去,你願意?
我想想,說:我還真沒有什麽不樂意。
我突然覺得,我是否並不喜歡自己身邊的姑娘。因為我的確沒有什麽不樂意。莫非我隻是對她太放心,覺得凡事都是不可能,兩人早已是一人。應該是我實在是很不能離開這個姑娘,那便是最深切的喜歡。因為與她的一切都如此自然,仿佛時光都是平順流過之中,不能有何懷疑。
我說:喜樂,你不要撿了。
喜樂站起來,說:這街不是我們呆的,走,我們去窮人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