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杉磯的一家高級酒店內,有位客人服毒自殺,警探約翰接到通知後前往現場調查。死者是一位中年男子,從表麵跡象看,他可能是因服用過量安眠藥而死。

“這個英國人是3天前入住我們酒店的,桌上還留有遺書。”酒店負責人指著桌上的一封信說。約翰小心翼翼地拿起遺書細看,信文是用打字機打出來的,隻有簽名及日期是用筆寫上的。約翰凝視著信上的日期:3-15-

2008。然後像是找到答案一樣,對他的同事說:“若死者是英國人,那麽這封逆向思維的神奇

遺書應該是假的。這很可能是一宗謀殺案,而且凶手可能是美國人。"請問他是怎麽知道的?

參考答案

約翰是看了信上的日期後,才推斷凶手可能是美國人的。因為英國人寫時間是先寫幾號,再寫月份。但美式寫法則是先寫月份,再寫具體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