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著名作家列夫·托爾斯泰在他的書中,寫了一個發人深省的故事。

一個叫巴河姆的人去購買土地,賣地人有一個非常奇怪的出售原則:每天1000盧布,也就是誰出1000盧布,那麽他從日出到日落走過的路所圍成的土地都歸他所有;不過,如果在日落之前,買地人回不到原來的出發點,那就一點土地也得不到,而且1000盧布也不能要回。巴河姆覺得這下可有便宜占了,於是他付了1000盧布,等天剛剛亮,就起床出發。他走了足足有10千米,然後再朝左轉彎,接著又走了許久許久,才再向左拐彎,這樣,又走了2千米。這時夜幕即將降臨,而自己離清晨出發點卻還有15千米的路程,於是隻得馬上改變方向,徑直朝出發點拚命跑去。最後巴河姆總算在日落之前趕回了出發點,可是他還未站住,就兩腿一軟,倒在地上,一命嗚呼了。

現在的問題是,巴河姆今日的路走了有多少千米?他走過的路包圍的土地麵積有多大?

參考答案

巴河姆這一天行走的路程約為39.7千米,所圍成的土地麵積約為76.2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