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六章 購置藥材
用了二十分鍾,彥楓來到了靈草峰,在靈草峰之上,人也不少,當然了,隻有極少部分人是來購買靈草的,大多數人都是自己采摘了靈草,然後在這靈草峰上擺攤往出賣的,隻有少部分人,是來購買靈草的。.
畢竟靈草雖然吞服也能增加修為,但是副作用極大,而且利用率低,所以如果是修行的話,基本上不會有人直接服食靈草,而是以丹藥修行的,而所有的煉丹師,就算是最低層次的,都可以說是財大氣粗了。
當然了,彥楓是個特例,他現在正是最原始的資本積累呢,錢當然得省著點花了,彥楓並不知道在九華門有多少個煉丹師,但是根據妙月長老所言,就算一個低層次的煉丹師,財富都能和她這位長老相媲美了.
故而想來,九華門的煉丹師或者其他的陣法師、煉器師之流,數量不會比宗門之內的長老多出多少,否則的話,這個職業也不會如此的吃香了。
而接下來,彥楓便開始購置自己所需要的靈草了,下品丹藥種類很多,其中最為常用的一種消耗品,便是升靈丹了,顧名思義,升靈丹能夠提升修行之人體內的靈力,一顆升靈丹,相當於三天時間的苦修。
那些條件好的弟子們,幾乎一天服用一顆升靈丹,所以實力提升也遠比其他人要快,而內門弟子一個月能夠有一份修行輔助丹藥,這些丹藥之中,便包括兩粒升靈丹在內,另外以及其他的靜心丹、狂暴丹等配套丹藥個兩枚,一共十粒丹藥。
當然了,修行輔助的丹藥,自然是越多越好了,這兩粒升靈丹,可以說是遠遠不夠,所以內門弟子也隻能力所能及的執行一些任務,或者通過其他手段賺取靈石,從而購買丹藥進行修行了。
而即便是核心弟子,一個月有著二十粒升靈丹的供應,同樣是不夠用,所以在九華門,升靈丹的銷路是絕對不用發愁的,而一粒升靈丹的價格,根據成色不同,賣家也在二十靈石到五十靈石不等。
當然了,煉製一顆升靈丹所需要的靈草價格,包括升靈草、凝露草、聚魂花等等的藥材加在一起,成本不過兩個靈石。
雖然說,煉製的過程也有著成功率影響,但是隻要十份材料煉製成功一份,就不會虧,而成功率達到百分之九十的話,那麽絕對是百分之一千的利潤,雖然對於彥楓來說,可以煉製利潤更高的下品丹藥,但是那些丹藥的材料費價值也更高。
而且可能相對來講,用的人少一些,不及煉製升靈丹更加的保險,所以這個原始資金積累的方式,彥楓選擇了升靈丹,目光在靈草峰之上巡視著,十多分鍾之後,彥楓來到了一個看上去年紀僅僅十二三歲的小姑娘攤子麵前。
小姑娘賣的靈草種類不多,僅僅十多種,但是正好,有彥楓所需要的藥草,而且彥楓也看著小姑娘挺可憐的,從她的身上,彥楓感覺到了一股倔強和一種孤獨的感覺,應該是獨自一個人生活,才會有這種氣質吧?
而且這個小姑娘胳膊和臉上都是帶著一些傷痕,所以彥楓決定,今天自己所需要的藥材,就全部在這裏購買了,隨即彥楓便道:“小姑娘,我要一百份升靈丹的材料,需要多少靈石?”
聽到了彥楓的話,這個小姑娘抬起了頭,臉上閃過了一絲喜色,隨即她直接便道:“隻要一百五十個靈石就夠了!”彥楓聽了,道:“好,那麽給我來一百份吧!”
正在這個時候,一個聲音道:“小子,我們家公子有話和你說!”
那人說著,一隻手直接便搭在了彥楓的肩膀上麵,而那個小姑娘頓時臉色一變,臉上閃過了一絲擔心和怨恨之色,看著那個人,而彥楓可沒有被陌生人扣著自己肩膀的習慣,而且對方貌似還不是什麽好貨色。
隨即彥楓一轉身,然後一腳便踹了出去,那個三十多歲的大漢直接便被彥楓一腳踹飛出去幾十米,然後重重的落在了地上,口中也是吐出了一大口鮮血,怨毒的看著彥楓,而那個小姑娘則是道:“你快走,他是劉家的人,他不會放過你的。”
彥楓聽了,愣了一下,道:“這裏也有家族嗎?”
小姑娘聽了,道:“劉家的家主是劉天明,是內門弟子,他手下有著很多的外門弟子,而且他還獨霸了一個小山頭,一般人都不敢動他們。”
九華門如此之大,自然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而有一些內門弟子,雖然初始的時候,天賦不錯,進入了內門,但是卻沒有什麽潛力。
而這些人也有著自己的活法,憑借著內門弟子的身份,吸收一批外門弟子,占據靈雲山脈一些很不起眼的小山頭,然後娶幾個不錯的外門弟子,然後慢慢的發展,在靈雲山脈的外圍,有著很多這樣的微型家族,劉家便是一個。
當然了,這種小型家族對於外門弟子有著一些威懾力,對於內門弟子,卻沒有任何影響了,一個潛力出眾的內門弟子便不會將這些微型家族放在眼中的,別說彥楓這個真傳弟子了。
故而微微一笑,彥楓便道:“放心吧,這些人我還不放在眼中,這是一百五十枚靈石,你把我需要的靈草給我吧。”
小姑娘聽了,愣了一下,不過還是接過了靈石,然後開始挑選靈草了,這個小姑娘也算是可憐了,父親是宗門的內門弟子,因為一次外出任務而受傷,傷到了經脈,雖然僥幸逃得一命,但是從此卻成為了一個植物人了,一直躺在**,一動不動。
而這小姑娘也從此也就從一個孩子變成了家裏麵的頂梁柱了,而那個劉天明,有個兒子,不過十三四歲,但是已經學會調戲女人了,這小姑娘就是被那小家夥調戲了,然後這小姑娘直接動手把那個小子給廢掉了。(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