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其中曲折

胡黎明抱著一堆報紙,如獲至寶,趴在桌上,就翻閱了起來,《百姓日報》、《陽明日報》、《羊城晚報》…….

多日煩悶一朝盡,胡黎明邊看邊笑,心中的歡喜仿佛要衝破胸膛,塞乎天地。

胡黎明這邊在房內,放聲大笑,房外的胡夫人和胡明明卻是徹底死了心,認定他定是得了什麽病。胡夫人礙著胡黎明現在的職務,不好送他去醫院,生怕影響了丈夫的前程,便決定聽從女兒的話,叫個熟悉的醫生來家裏給胡黎明檢查,誰成想,胡夫人剛把手放上電話,電鈴先響了。

胡夫人接起,那邊傳來了渾厚的男聲:“胡主任,我是馬棟梁啊…..”

電話那邊的聲音短促而焦急,胡夫人截斷道:“我是他愛人,老胡現在身體不好,要休息,你有事兒,改天再打吧。”

胡夫人可不願外人看見胡黎明這瘋癲模樣,說話間,就要掛電話,忽然,胡黎明開了門,探出頭來,問:“誰來的電話?”

“叫馬什麽梁。”

胡黎明一聽,便猜到了是馬棟梁,見是個小小局長,胡黎明便失了興趣,正待關門,繼續欣賞報上那篇蓋世文章,忽然,腦子急轉:馬棟梁,薛向,馬棟梁認識薛向,這……

“別掛!”胡黎明一聲斷喝,止住了馬夫人的動作,緊走幾步,接過了電話的掌控權。

“老馬,什麽事兒。”

“胡,胡主任,薛,薛向同誌來我這兒,他。他說他要,要自,自首。”電話裏。馬棟梁已經語無倫次了。

事實上,昨夜淩晨三點半。薛向突兀出現在他家門口的時候,馬棟梁腦子就沒清醒過,直到這第二天的中午,才想起來,得把事情報告給胡黎明。因為這事兒太大了,大得他想想都覺眼暈,至於逮捕全國通緝犯之類的獎勵,馬棟梁更是想都沒想過。

果然讓自己猜中了。胡黎明壓下心頭的狂喜,急道:“薛向同誌呢,在不在邊上,快讓我和他通話。”

“薛向同誌說怕影響不好,主動住到監獄去了,我這會兒在辦公室給您電話呢。”

“什麽,你怎麽能讓薛向同誌住那種地方呢,你,你,我看你老馬一點政治敏感性都沒有。這個局長還想不想幹了?”胡黎明大怒,激動得蓬發亂飛。

“主任,主任。您別急,您聽我說,我……”電話那頭,馬棟梁不住地擦汗,額頭已化作溪流。

“行了,說個屁,我馬上過來,薛向同誌到來的消息,千萬保密。若是泄露一點,你就給老子回家抱孩子去吧。”胡黎明疾言厲色說吧。不待馬棟梁回聲,啪的。把電話撂了。

掛完電話,胡黎明轉身便朝房間奔去,邊跑邊招呼胡夫人給他燒水,拿香皂、剃須刀,又囑咐胡明明趕緊把他那套中山裝給燙一下,招呼完,嘴裏又大聲念叨著:“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尋找光明。啊,我的光明啊,我來了…..”

按說,胡黎明本不是這般喜怒形於色的跳脫性情,實乃是壓抑得久了,又兼身在家中,無外人,忽地,老夫發起少年狂來。

胡黎明這般一會兒風,一會兒雨的,弄得胡家母女驚愕不已,不知道他又抽得哪門子瘋,不過,隻要他不繼續睡覺,怎麽著就好,是以,母女倆齊齊奉召,忙碌起來。

………….

這是洪山區公安局最大的一間拘留室,透過窗子,便可遠眺磨山,俯瞰湯遜湖。原本,這間拘留室裏,拘留了七八個打架鬥毆的小崽子,可昨晚不知什麽原因,趙副局長半夜三更的穿著花睡衣就趕到了局裏,先是吆喝把那幾個小崽子移走,接著,又招呼起值夜班的全體警員,趕緊給那家拘留室做大掃除,換新床,新家具,弄得值守的夏副政委直嘀咕。

趙福局長嫌夏副政委叨逼叨地煩了,直接扔出一句“是馬局長的指示,沒看老子穿著睡衣就來了,這是在被窩裏被拽起的,你有意見跟馬局長反應去”,把夏副政委噎得一嗆。

夏副政委都吃了掛落了,剩下的眾人哪裏還敢有二話,照著趙副局長的指示就忙活開了。有人連夜去砸家具廠的門,買床買櫃;有人被逼著三更半夜去花壇拔花取苗,弄出盆栽;還有人扯了會議室長條桌上的紅布,去給那拘留室的牆壁掛上遮簾子……

反正一幫人忙活到天亮,這拘留室就變成了賓館的標間,地上鋪了布毯不說,居然還通上了電話,收音機也咿咿呀呀地發著聲。

薛向是中午到洪山區公安局的,昨夜他已經和馬棟梁說好了自首,要住進拘留室,結果,馬棟梁就把他引進了那連夜布置好的標準單間。薛向見得這般豪華的號子,哭笑不得,還未及張嘴說換一間,啪的,馬棟梁就把門拍上了,滿臉堆笑地丟下句“你被拘留了”,就奔回辦公室去給胡黎明通風報信去了。

馬棟梁給胡黎明通信的空當,薛向就靠在軟如雲朵的棉花被上,拿過案頭碼得整整齊齊地一疊新報紙,昨晚折騰半夜,這會兒還是剛起床,沒顧得上看報,哪知道一眼掃到《百姓日報》的頭版頭條,薛向就愣住了,自己的大作《檢驗真理的標準》赫然而列。

薛向當然知道振華同誌的影響力,也知道振華同誌的能量,可他萬萬沒想到竟然昨夜振華同誌才收的稿子,今天就見了報,且是國內第一報,這也太駭人了吧。

薛向自然不知道,這篇稿子能上《百姓日報》有多麽曲折。原來,他那篇文章首先在z組部機關報,也有小黨報之稱的《理論動態》上發表,接著就被振華同誌指示在《陽明日報》轉發,而《百姓日報》之所以能刊載,是振華同誌連夜直趨報社,要求廢除原定的頭版頭條,而臨時替換上的。

按說振華同誌職位雖高,但是管不到《百姓日報》這宣傳核心的,他這樣要求改版,也是違反組織原則的,極其不合時宜的,可振華同誌就這麽做了。

果然,晚上八點,薛向這邊和聞風而來的胡黎明在拘留室圍爐而坐,吃著火鍋的時候,京城zn海召開了緊急zz局會議。

………..

晚上十點,江家大宅直通堂屋的兩排路燈一直亮著,江家的警衛和工作人員都知道這是江朝天給還未歸家的江歌陽,點的燈,照的路。其實,江歌陽的車到大門外的時候,外邊的警衛就會發來消息,到時再開燈也來得及。可江朝天不喜歡這樣,隻要江歌陽傍晚還沒回家,他就會把路燈亮著,哪怕江歌陽一夜不歸,那路燈就得亮到第二天早上太陽升起。

外人不知道江大少為什麽會有這個怪癖,可江歌陽卻是知道其中寓意深遠,知道這是兒子在給自己照路,照的不隻腳下之路,也照仕途之路。這些年,江歌陽也覺得這燈沒白照,就是靠著這指路明燈,他不知成功躍過多少暗礁,順利淌過多少激流。

江歌陽坐在車內,老遠就望見自家宅院,那吊在半空裏的白熾燈泡,原本滿心的陰霾和不安,這會兒也衝淡不少。車子行駛得又快又穩,數息功夫,就進了大院。

秘書剛打開車門,江朝天和一個中年人從堂屋迎了出來。江朝天還未及說話,那中年人便先開了口:“江政局,可是要我好等,莫非這一路月白風清,江政局貪慕風景,忘了歸程,哈哈哈…..”

說話的這人正是季老的生活秘書、中辦老幹局副局長丁世群,前年大變前夕,也正是這人去鬆竹齋談的條件,返回後在江家大宅,和江家父子開的小會。丁世群作為季老的腹心,江歌陽平素也要敬讓幾分,是以,丁世群對江歌陽從來就是言笑無忌,很是放得開。

“嗬嗬,是世群啊,莫不是上回在我家吃老趙祖傳的秘製蹄筋兒,吃滑了嘴,又跑我這兒來消耗我的存貨來了?那可不行,這蹄筋兒可不好淘換,一秋一冬,也不過弄了十來隻,上回就讓你連吃帶拿的,弄走了倆,這回說啥也不能讓你混了去。”江歌陽下得車來,緊走幾步,就握住了丁世群伸來的手,不住地搖晃。

丁世群一拍額頭,笑道:“先前怎麽盡顧著喝茶了,把那無上美味都給忘了,您還別說,那帶回去的一隻蹄筋兒可是讓季老給消受了。您家這大廚手藝絕對一流,蹄筋這玩意兒做得季老都能入口,得,閑話我也不說了,您先前的話,在我聽來,就是嫌我吃得少了,這回我可就不客氣嘍。”說罷,扭頭衝江歌陽的秘書喊道:“小馮,聽見沒,趕緊招呼老趙做上啊,兩份兒,我這兒吃了,也不能忘了季老啊。”

哈哈哈……..

江歌陽笑著招呼秘書去了後廚,接著,便拉了丁世群的手,朝堂屋走去。未幾,三人便進了廚房,各自捧了紫砂杯,飲起了茶,一時間,無人說話,隻餘淺囁茶聲,和滿室的輕煙嫋嫋

ps:還差近四百推薦票呢,大夥兒努把力,昨天是九百三十一票,相信今天也能到八百票的,我繼續碼字,晚上一更,還是兩更,全由你們說了算,鞠躬,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