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nba選秀
由於本書中有很多關於nba選秀的內容,很多球迷可能對nba的選秀不是特別了解,在此筆者查閱資料把選秀的重要內容與讀者們分享。
NBA選秀為一年一度的NBA盛會,在選秀大會上,30支NBA球隊都可以挑選想加入NBA的年輕男性球員,這些球員通常都是來自美國大學級別的比賽,但近年來被選中的國際球員和高中畢業生也越來越多。被選中的球員則被稱為NBA新秀。
NBA選秀規則NBA選秀的很多程序和規則,時值今日,對一些中國球迷而言仍如“霧裏看花”。按時間劃分,每年的NBA選秀大致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選秀抽簽:NBA從1985年開始實行選秀抽簽,每年季後賽激戰正酣的時候,NBA會召集未能進入季後賽的球隊舉行抽簽儀式,來決定未來頭三號新秀權的歸屬。抽簽儀式中,主持人會拿出編號為1-14號的14個乒乓球,放在一個容器中,從14個球中隨意抽出4個球,不計數字的先後順序,一共可以產生1001種可能的組合,而去掉這個11-12-13-14組合,正好還剩下1000種。抽簽前,沒有獲得季後賽資格的各隊已經依照常規賽戰績倒序排名,得到與之相應的贏取狀元簽的組合數(機率)。比如04-05賽季有14支球隊沒有進入季後賽,這14支球隊中戰績最差的老鷹隊就得到250種組合,即有25%的機會贏得狀元簽,戰績第二差的黃蜂隊得到199種,即19.9%的幾率,依此累推,14支球隊中戰績最好的森林狼,則隻有5種組合,即0.5%的機會贏得狀元簽。在狀元簽抽出之後,4個乒乓球又被放回容器中,重新去決定二號和三號選秀權的歸屬,此後首輪剩餘的4-30號選秀簽位和第二輪的選秀簽位,則按照常規賽的成績倒序決定。
除了常規的選秀程序之外,NBA還對參加選秀的美國本土高中畢業球員參加選秀和海外球員參加選秀增設了一些特殊規定。以下是NBA勞資協議對這兩類球員參加NBA選秀的規定條款。
美國高中畢業球員申請參加選秀的規定(a)一位定居在美國並已完成高中學業的球員,可在選秀開始的45天前向NBA發出書麵通知,在表達他放棄進入大學繼續學業的意願後可獲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一旦這名球員被任何一支NBA球隊選中,那麽以下的規則將適用:
(i)根據下麵(b)的規定,如果該名球員不參加大學籃球隊,那麽他將獲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在他宣布放棄大學入學機會之日到他獲得參加選秀資格之日期間,如果一支NBA球隊每年按要求向該球員發出邀請,那麽該球隊將是唯一能與他簽訂球員合同的球隊。
在這部分內容當中,一旦該名球員在獲得NBA選秀資格後未宣布放棄參加大學籃球隊資格的,那麽這次選秀對他而言將選秀則被看作是“二選”。
以“二選”的資格被選中的球員將遵守適用的規則。如果該名球員在選秀中因為放棄大學籃球資格而被挑選後、未和挑選他的球隊簽訂球員合同,也未能在“二選”中被挑選的球員(在之前的語句中作出過解釋),我們稱之為新人自由球員。
(ii)如果該名球員參加大學籃球隊,那麽一旦他之後宣布放棄繼續在大學籃球隊效力的機會的,他仍可以獲得NBA選秀資格。屆時,曾經在選秀中選擇他、並每年按要求向該球員發出邀請的NBA球隊將保留在選秀之日一年後和他進行商討並簽訂球員合同的優先權。
在這部分內容當中,一旦該名球員在獲得NBA選秀資格後未宣布放棄參加大學籃球隊資格的,那麽這次選秀對他而言將被視作“初選”,下一次的選秀則被看作是“二選”。以“二選”的資格被選中的球員將遵守適用的規則。
(b)一位定居在美國並已完成高中學業的球員,如果不具備參加NBA選秀的資格並和一支美國以外的職業籃球隊簽約的,他將有資格參加下一次的NBA選秀。如果被選中,他將被看作是以上第四節中定義的“球員”。在這小節的內容當中,“職業籃球隊”表示任何一個國家內向一位為他效力的籃球運動員支付任何類型的、超過一般生活支出的金錢或賠償的籃球隊。
海外球員參加NBA選秀的規則(a)在這節的內容當中,一名“海外球員”是指任何定居在美國之外的業餘或職業籃球運動員。
(b)一名海外球員在達到22歲後便有資格參加NBA選秀。任何超過22歲以及在22歲生日當年未曾在選秀中被挑選的球員,我們稱之為新人自由球員。
(c)盡管有以上(b)小節的規定,一名未曾在美國參加過大學籃球隊的海外球員仍可以在其未滿22歲生日時獲得參加選秀的資格:
(i)他必須在選秀進行之前至少年滿18歲;
(ii)他必須在選秀開始的45天前向NBA發出書麵通知,表達希望獲得參加選秀資格的意願。
(d)一名海外球員如果在選秀之前的賽季效力美國的大學籃球隊,那麽他就必須遵守以上第5節有關繼續完成或放棄在大學的學業的規定。
按照慣例,NBA選秀抽簽儀式規則如下:將14個分別標有數字1到14的乒乓球放入一個鼓狀的圓桶中,從它們中任取4個球構成一種組合結果,一共將有1001種組合結果。如果將其中一種結果忽略不計的話,剩餘1000種結果將由電腦隨機分配給13支球隊。
常規賽戰績越差的球隊,分配到的結果也就越多。在全聯盟中墊底的球隊,都將獲得225個結果。
然後像搖獎一樣搖出四個球,誕生一組由4個數字構成的結果,哪個球隊結果中包含這一種,就擁有了頭號選秀權。然後四個球被放回桶裏,重複上述過程兩次,第二號和第三號選秀權也就名花有主(注:若搖出被忽略的結果,則無效,球被放回並重複程序)。沒有獲得前三名選秀權的球隊,將根據常規賽戰績獲得第四到第十三位新秀,戰績越差,選秀順位越高。
按規定,整個抽簽過程將由NBA官員、13支球隊代表以及監督抽簽的會計師參加。“搖獎”結束後,會計師將把帶有各球隊標的卡片放入標有1到3的三個信封內,然後將其密封。無論NBA副總裁格蘭尼克還是球隊代表,此時都無法提前知道信封內的結果究竟如何。
隨後NBA將正式宣布抽簽的結果,第4到13位的選秀權按從低到高的順序先行宣布,然後由格蘭尼克拆開信封,按順序宣布擁有前三位選秀權的球隊,這意味著,最後拆開的那個信封裏注明的球隊,將在一個月後的選秀大會上摘得“狀元秀”。
NBA選秀抽簽規則NBA主管人員委員會於1984年6月在鹽湖城舉行會議,當時他們投票決定無緣進入季後賽的球隊選擇第一輪新秀的順序。這一製度始於1985年。而在此之前的1966-1984年之間,東西部戰績最差的球隊將通過拋硬幣決定誰獲得首先選秀的權力。在NBA選秀抽簽當中,常規賽戰績最差的球隊最有可能獲得第一選秀權,而無緣進入季後賽的球隊中戰績最佳的則機會最小。抽簽將決定最先三支球隊的選擇權順序而已,而剩下的無緣進入季後賽的球隊則按照常規賽的戰績倒序進行選擇。在抽簽儀式中,主持人會把編號為1-14號的14個乒乓球放在一個鼓型容器中。從14個球中隨意抽出4個球可以產生1001種可能的組合情況,這當中不考慮選擇的先後。在抽簽之前,參加抽簽的球隊按照他們的常規賽排名獲得1000種組合情況。4個乒乓球會被依次抽到容器的頂部以組成一個四位數的組合,獲得這一組合的球隊將獲得頭號選秀權。隨後,這4個乒乓球將被送回容器底部,隨後再重複之前的情況以決定二號和三號選秀權誰屬。如果抽出的組合情況不在分配的範圍之內,那麽抽簽將重新進行。
挑選球員:
所有的美國球員都可以在他們大學畢業之後自動進入NBA選秀。美國球員還可以在他們高中畢業之後至他們完成大學學業之間這段時間宣布參加選秀。NBA設立兩個球員宣布參加選秀的日期,所有希望參加選秀的球員並不會自動符合選秀條件,他們必須在第一個宣布參加選秀日之前或者當天宣布參加選秀。在此之後,NBA會為那些未來可能參加選秀的球員設立幾個選秀前的訓練營,讓球員們在訓練營裏向聯盟球隊展示他們的能力與技巧。任意一名球員都可以在最後的宣布參加選秀日之前做出決定把自己的名字撤回,決定不參加當年的選秀,最後宣布參加選秀日在選秀大會之前的一個星期。這一點對大學在讀球員很重要,因為他們在第一個宣布參加選秀日或之前宣布參加選秀的話他們將不會失去他們的大學學習資格,而如果他們到最後的宣布參加選秀日才正式宣布參加選秀的話,不管最終有沒有NBA球隊選中他們,他們都將會丟掉進一步在大學學習的機會。還有一點就是如果一名球員和經紀人簽約的話,那麽他就將會自動結束大學學業。當一名球員在首輪選秀被選中時,選中他的球隊必須和他簽定一份期限至少為四(3+1或2+2)年的合同,而在第二輪被選中的球員所在的球員球隊則可以“擁有”這名球員三年時間,但是球隊不一定要和他們簽約。球員在選秀大會上越早被選中的話,他的身價就越高。選秀大會上第一個被選中的球員通常被稱為“狀元”,他們通常都是所有參加選秀的球員當中最為優秀的。然而,一個球員第一輪第一順位被選上並不意味著這名球員未來就一定能夠成為超級巨星。邁克爾?喬丹在1984年的選秀大會上是首輪第三順位被選中的,但是他卻被普遍認為是NBA曆史上最偉大的球員。在喬丹之前被選中的兩位球員一個就是“大夢”奧拉朱旺,另外一個是薩姆?鮑伊(SamBowie),奧拉朱旺在經曆了一個偉大的職業生涯之後入選NBA名人堂,而薩姆?鮑伊成因為傷病問題不斷而草草結束自己的職業生涯,根本沒有做出什麽成績。這些都說明了NBA選秀結果與球員的未來發展並沒有什麽必然的直接聯係,選秀順位靠後被選中的球員不一定就比順位靠前的球員差。
球隊在選中新秀之後可以選擇和他簽約,亦可以放棄或者直接交換出去,如果新秀遭到放棄,他將成為自由球員(非受限製),如果是交易的話還沒獲得合同的新秀與選秀權一樣是薪金價值為零的。球隊與新秀簽約後,60天內不能把他交易出去。如果新秀不願意與選中他的球隊簽約,而球隊又不同意交易或放棄他的話,該新秀在一年內將不能和其它NBA球隊簽約,挑選他的球隊保留有一年的簽約權;該新秀還可以參加下一年的選秀。
NBA選秀中的中國球員1987年,宋濤在第三輪第67順位被亞特蘭大老鷹摘走,但由於宋濤此後接連重傷,與NBA不得不擦肩而過;1999年,王治郅在第二輪第36順位被達拉斯小牛選中;2001年,巴特爾赴美國丹佛掘金隊試訓並參加季前賽,2001年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掘金隊,從01-02賽季開始征戰NBA,2002-03賽季效力聖安東尼奧馬刺隊,獲總冠軍,成為亞洲第一人,2003年7月17日正式簽約多倫多猛龍隊,但後因技術問題離開了NBA。[2]2002年,姚明成了狀元秀;2003年,薛玉洋甚至還未在CBA證明自己,就在第二輪第57順位被小牛摘下,並隨即交換到丹佛掘金,但薛至今仍沒有機會踏足美利堅;2007年,易建聯以第六位被密爾沃基雄鹿隊挑走。而孫悅則在第2輪總第40順位被湖人選中,改寫了中國後衛不進NBA的曆史。不過,他當年沒有與湖人簽約,但是在2008年8月,湖人隊與孫悅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合約,這就意味著這位";中國魔術師";在08-09賽季將身披湖人隊戰袍,作為首位中國後衛出現在NBA賽場上。08-09賽季隨著科比帶領了湖人隊擊敗東部的魔術隊又一次奪得總冠軍,孫悅也獲得總冠軍戒指。2009年8月1日,湖人官方宣布孫悅被裁。隨著姚明宣布退役,nba僅剩下易建聯一人代斃國人在打拚。
新版年齡限製過去曾有許多年輕球員在高中學業結束後選擇直接挑戰NBA舞台,其中也有不少好手在NBA闖出名號,隻不過,從05年起,這樣的情形將成為曆史記憶。以往隻要球員年滿18歲便可參加NBA選秀,但根據新版NBA選秀年齡限製規定,現在球員必須年滿19歲才具備參加選秀的資格。如此一來,許多完成高中學業的18歲球員將必須選擇到大學待一年或到海外磨練身手,等到符合年齡限製後再挑戰NBA舞台。NBA之所以修訂選秀年齡限製規定,主要是希望減少高中畢業生在還沒有決定好是否要經曆NCAA賽事洗禮後就貿然挑戰NBA選秀,如果這樣的情形持續擴大,NBA賽事的精彩程度勢必也將大打扣。2004年選秀時,前19順位中有8名高中跳級生獲得NBA球隊們的青睞,其中霍華德以選秀狀元身份加盟魔術陣營,肖恩-利文斯頓也以選秀第四順位資格穿上快艇戰袍。去年夏天,NBA選秀前45順位中有6名高中畢業生被球隊看上,開拓者用第六順位選秀權挑了馬泰爾-韋伯斯特,爵士則以第34順位選秀權選了.邁爾斯,近年來高中跳級生獲得NBA球隊喜愛的情形可見一斑。然而,NBA官方卻認為,如果讓這樣的情況繼續發展下去,勢必會有無法收拾的一天,因此,NBA總裁斯特恩才堅持要NBA的球探們離開高中校園。雖然新版選秀年齡限製規定引發不少反彈聲Lang,但國王總經理喬夫-皮特裏卻認這是個不錯的決定,“老實說,我還蠻讚同這樣的作法。我們的確看過像詹姆斯這樣出色的高中跳級生,但那畢竟是少數……”
關於選秀筆者認為大家需要了解的就這麽多吧。
聲明:本外傳摘自於網絡,為了讓讀者能夠了解nba選秀,與正文無關,請勿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