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作為曆史上第一頭被花豹做暈過去的獵豹,羅喬險些以為自己再也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睜開眼,蒙蒂已經離開了,守在身邊的是兩隻小獵豹。岩穴裏到處都是花豹的氣味,羅森和羅瑞明顯不太自在。
“爸爸!”羅瑞發現羅喬醒了,立刻從洞口邊跑了過來,蹭蹭羅喬的臉頰,“爸爸一直都不醒,我和哥哥很擔心。”
羅喬搖搖頭,讓自己更清醒一些,站了起來。感謝大貓強悍的恢複力,就算被做暈過去,也絲毫沒有影響他的行動力。
“什麽時候了?”
羅喬走出岩穴,兩隻小獵豹跟在他的身後,太陽已經升得很高,現在正是一天中氣溫最高的時候,羅喬第一次睡到這麽晚。
“你們什麽時候過來的?”
“太陽剛升起來就來找爸爸了。”羅森蹲坐下來,仰頭看著羅喬,“我和弟弟一直守在外邊,直到花豹離開才敢進去找爸爸,但爸爸一直都在睡覺。”
“是啊,一直睡覺。”羅瑞附和著羅森,“爸爸為什麽睡這麽久?”
羅喬甩甩尾巴,有些尷尬,不知道該如何和兩個兒子解釋睡懶覺的問題,隻能在心裏把始作俑者罵上一萬遍!
這聽起來很讓人費解,但睜開眼沒有看到蒙蒂,羅喬著實是鬆了一口氣的。哪怕有吃完就跑的嫌疑,也總比繼續被做下去要好得多。花豹的□時間要持續幾天,如果蒙蒂打算切實貫徹這個□習慣,那明年的今天,就會成為羅喬的忌日了。
被做暈過去還能安慰一下自己,被做死了……羅喬實在不能接受,哪怕再穿一次,也不能接受!
見羅喬一直不說話,羅瑞蹭到羅喬的腿邊,“爸爸,肚子餓了。”
兩隻小獵豹八個月大了,他們的胃口也越來越大。昨天吃的角馬肉很快就被消化掉了。羅喬從兩隻小獵豹身上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永遠不要用常理去推測小獵豹的胃口有多大。如果條件允許,他們會一直吃,吃到走不動為止。
正常的獵豹幼崽一般兩到三天進食一次,幼崽的成活與否,全要憑借獵豹媽媽的捕獵能力。例如沙姆,優秀的捕獵能力,是她成功養活了如此多幼崽的原因之一。
現在的羅喬基本可以保證小獵豹的進食次數,但從進食習慣上來說,他們已經同一般的獵豹幼崽有了很大不同,當然,這不是說他們不正常,隻能算是獨特。畢竟吃陸龜和鯰魚的獵豹,在整片三角洲,再也找不出第四頭了。
不過羅喬也餓了,昨天吃的犬羚已經完全被消化掉了,那啥啥的行為,果然十分耗費體力啊。
“好的,爸爸去找獵物!”
羅喬帶著兩隻小獵豹爬上了一塊岩穴旁邊的花崗岩,從岩石上望去,可以將附近兩千米內的獵物盡收眼底。【蝦米文學?]
羅森和羅瑞學著羅喬的樣子蹲坐在岩石上,四下張望。他們都希望能找到羚羊,但羅喬和兩隻小獵豹同時失望了,什麽都沒有。
“或許是被高草和灌木遮住了。”
羅喬走下岩石,獵豹的動態視力比靜態要好,找不到大一些的獵物,他隻能選擇走進高草叢中去尋找個頭小的野兔或者小疣豬……
不,小疣豬找不到了,領地內的最後一頭疣豬已經被花豹殺死,進了他和兒子的肚子。如果運氣不好,找不到野兔,那他隻能向蹄兔和地鬆鼠下爪了。
雖然蹄兔實在不好吃,而地鬆鼠是什麽味道,至今還沒有獵豹知道。
羅喬帶著羅森和羅瑞離開了岩山,野兔並不好找,他們喜歡呆在濃密的草叢或者灌木叢裏,灰色的皮毛讓他們很容易隱藏,羅喬也隻能祈禱自己有好運氣了。
穿過灌木叢,羅喬爬上了一座白蟻丘,這樣他能看到更遠一些的地方,獵物還是沒找到,他卻看到了一群不願意見到的家夥。
野犬?!
這些耳朵大大,四肢瘦長,三色皮毛混雜的家夥,對他和兩隻小獵豹來說,是不小的威脅!沙姆當初離開領地,就是因為一群野犬的入侵,這群家夥,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野犬同獵豹一樣,也在白天捕獵,但他們更喜歡涼爽的清晨和傍晚,烈日當空的時候,大多數時間呆在幼崽藏身的洞穴附近休息。
羅喬看到的野犬群並不大,大概由十幾頭組成。這群野犬似乎是在尋找著什麽。萬幸的是,羅喬更早發現他們,而野犬群隻專心於自己的事情,根本沒有發現羅喬和他的兩隻幼崽。
兩隻小獵豹不是第一次看到野犬,但他們對野犬並不十分了解。野犬通常居無定所,跟隨著獸群,隻有在野犬女首領生育幼崽的時候,才會停留在某個地方較長時間,直到小野犬能夠跟隨家族成員一起遷徙。羅喬父子上一次看到野犬還是在奧羅斯獅群的領地裏,但雨季過後,他們就搬走了。
羅喬不認識他們,也就不能確定,這是不是那群野犬又搬回來了。
相比起鬣狗,羅喬更忌憚這些家夥。鬣狗雖然長相和大貓們差距很大,但至少有共同的祖先。這些同樣成群結隊的野犬,卻是徹頭徹尾的犬科動物。他們身材嬌小,卻組織嚴密,
情凶猛,耐力極強。追捕獵物時,他們幾乎可以跑上一整天。
羅喬對野犬的認知更多來自於沙姆的口述,就算是強悍的沙姆,隻要帶著幼崽,就要避開成群的野犬。一旦被他們盯上,幾乎沒有逃脫的可能。從野犬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捕獵成功率就可以看出。
要想逃掉,除非上樹。
和鬣狗一樣,野犬不會爬樹。
羅喬開始羨慕花豹,他們幾乎是生活在樹上的。
羅喬現在隻能祈禱這群野犬隻是路過,不會順便打醬油。
“跟爸爸來,別出聲。”
野犬的聽覺十分發達,他們的大耳朵可不是擺設。凡是耳朵大的家夥,聽覺都發達,就像大耳狐和藪貓。
兩隻小獵豹聽話的跟在羅喬身後,三隻獵豹走下蟻丘,藏進了高草叢裏。羅喬並沒有馬上帶兩隻小獵豹離開,而是隱藏起來,打算看看野犬群究竟要做什麽。現在的情況,他們距離野犬群大概七八百米,三隻獵豹藏在了草叢裏,靜靜的觀察著野犬群,而野犬們完全沒有發現草叢裏的六隻眼睛,仍一心一意的忙著自己的事情。
事實上,野犬基本不太去惹其他的掠食者,除非他們自身受到威脅,想搶奪獵物或者殺死對方的幼崽。獵豹幾乎是所有掠食者搶奪的對象,獵豹幼崽的夭折率也高得驚人。野犬喜歡在白天活動,也是沙姆格外忌憚他們的原因。
對兩隻小獵豹來說,這是一次極好的學習機會,他們必須在短時間內,盡快的熟悉他們的競爭對手和可能對他們造成威脅的家夥,在大草原上生活,了解競爭對手,和了解獵物一樣重要。
終於,羅喬發現了野犬們在尋找什麽,一頭公旋角大羚羊!這頭羚羊被野犬從灌木叢中趕了出來,立刻陷入了包圍之中。
公旋角大羚羊體重可以達到一噸,哪怕是獅子,都要合作捕獵才能拿下,這群野犬的目標竟然是他?!
羅喬不可置信的看著野犬群和他們的獵物,公旋角大羚羊似乎被追了很久,可以明顯的看出體力不支,但他仍用巨大的角和龐大的體型威懾著野犬群。
羅喬隻要看到那對大角,就知道這家夥有多難對付。對比這頭羚羊,野犬的體型,實在不夠看。
“爸爸……”
“噓,繼續看著。”
羅喬用爪子按下了羅瑞的頭,兩隻小獵豹立刻聽話的將下巴貼在地上,專心的看著這難得一見的捕獵場麵。
如果是獅子對上旋角大羚羊,絕對會想方設法咬住他的脖子,直到他窒息而死。但野犬群明顯不打算這麽做,他們甚至沒想著要先殺死他,而是憑借靈活的身體和鋒利的牙齒,不斷在獵物的身上留下傷口,尤其是公旋角大羚羊的後腿和臀部,此刻已經鮮血淋漓。血腥味隨風傳出了很遠,但現在獅群和鬣狗群都在午睡,這群野犬的捕獵,不會受到打擾。
獵物的體力和意誌一點一點被消耗,終於不支的倒在地上,野犬們甚至沒有等他停止呼吸,就開始撕扯吞吃,由於天氣炎熱,公旋角大羚羊身上的傷口部分已經腐爛,而他的意識還是清醒的!
十幾頭野犬從身後撕扯著他的身體,淒慘的叫聲持續了很久,直到他的腹腔被撕開,這頭旋角大羚羊才真正停止了呼吸。
“爸爸……”
同樣是捕食者,羅喬沒有資格去對別人的捕獵方式說三道四,畢竟他也是依靠殺戮才能生存。但獵豹無論如何都會先殺死獵物再吃掉。
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會有人說頭掉了碗大個疤,來砍吧,老子保證眼睛都不眨一下!卻絕對不會有人說淩遲了就當穿件洞洞裝,來割吧,老子不怕!
“看到了嗎?這是一群麻煩的家夥,絕對不要輕易去招惹。”
野犬的進食速度很快,不斷有野犬肚子鼓鼓的離開,過了一會又回來繼續吃,他們明顯是回到窩裏去給幼崽反芻食物了。不到半個小時,獵物已經沒剩下多少了。所有的野犬都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無論是首領還是地位不高的成員,都心滿意足。
等候已久的禿鷲們在野犬離開後立刻圍了上去。羅喬也帶著兩隻小獵豹離開了草叢,他還要繼續捕獵。
走了很長一段時間,羅喬終於捕捉到了一隻野兔,這隻野兔隻能算是頓點心,他還要繼續尋找獵物。不知不覺走到了領地邊界,羅喬有些猶豫,是不是要繼續往前走,頭頂卻傳來了蒙蒂的聲音,“羅喬。”
羅喬仰起頭,蒙蒂就趴在一棵金合歡樹上,居高臨下的看著他。見羅喬停下腳步,蒙蒂直接從樹枝上跳了下來,舔了舔羅喬的耳朵,“你身體恢複了?怎麽會來這裏?”
“領地裏沒什麽吃的,我在找獵物。”
“這附近來了一群野犬,你帶著兩隻幼崽,遇到會有麻煩,最好不要走得太遠。”緊接著。蒙蒂有些不解的問道:“而且我早上給你抓了一頭疣豬,難道還沒吃飽?”
羅喬想說野犬什麽的,已經遇到過了。比這個重要的是,他剛剛說什麽?疣豬?!
“是啊。”蒙蒂甩了甩尾巴,“就藏在他們倆睡覺的岩穴裏。我隻咬斷了他的腿,應該還活著。難道說死了?”就算死了也不會死多久,不會挑食到如此程度吧?
聽到蒙蒂的話,羅喬回頭看看羅森和羅瑞,兩隻小獵豹同樣一臉茫然,表示對這頭疣豬完全不知情。
還有什麽事情比家門口就有一頭疣豬,卻走了幾個小時去尋找一隻野兔更坑爹的?
羅喬真心想對蒙蒂說一句,美人,做好事要出聲啊!
作者有話要說:感謝上官淺溪,ak,蒼月,葉子樹上的貓,hntianyi0508,herosly11,黃色月亮,的霸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