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全魚宴
趙母一家的到來,引來了村裏人的圍觀。剛到村口,來湊熱鬧的人就絡繹不絕。
還是村長出麵驅趕,趙娟她們才突出重圍,回到了家。
將大包小包放在炕上,濺起陣陣煙塵。那包都死沉死沉的,也不知這兩人到底是怎麽拿來的。
炕頭坐下,母女兩人就開始互訴衷腸。小舅舅插不上嘴,就轉頭四處觀察環境。
宋潔見了就盯著小舅舅看,小舅舅趙桐長得白白淨淨的,兩條濃黑的臥蠶眉下一雙眼睛炯炯有神,臉長得很方正,乍一看去,是一身正氣。與姥姥一樣應該是個很好相處的人。
趙桐感覺有人在看他,低頭一看,一個小蘿卜頭正仰著臉眨巴著大眼睛看著他。頓時他來了興趣,蹲下身子,衝宋潔一笑,露出一對小虎牙,給他平添了幾分可愛。
“你叫什麽啊?”
“我叫妮妮,大名叫宋潔。”
“哦,這麽聰明啊,真可愛。我是你小舅舅,快叫小舅舅,叫了小舅舅給你拿好吃的好不好?”
“小舅舅!”聲音真是清脆又洪亮。
“誒,等著,小舅舅給你拿好吃的啊。”趙桐說完,拽過一個包袱,手伸到裏邊開始掏啊掏。不一會兒,就掏出一把帶著彩色包裝紙的酥糖來。
在當時酥糖是非常貴的,趙娟過年時都不輕易會買。不過見慣了後世的各色糖果,老實說宋潔並不愛吃酥糖,誰讓這糖是自己小舅舅給的呢?麵子是一定要給的嘛。
她伸出手從趙桐的大掌中捏出一塊酥糖,仔細的扒開填在了嘴裏,包裝紙一點兒沒有損壞。宋潔將糖紙仔細的疊好裝進衣服兜裏,小燕兒最喜歡這個了,等到時留給她,她一定會高興地。
抬頭卻看見小舅舅用一片憐惜的眼神看著她,壞了!又被腦補了!!
宋潔趕緊露出無齒的笑容,大眼睛眯成一彎新月:“燕兒姐姐最喜歡這個了,我要拿給她看,小舅舅要保密呦。”說完還把小指頭豎在嘴邊,做噤聲的樣子。
趙桐恍然大悟,自己瞎想什麽啊,自己小時候不也愛收集彩色的糖紙跟小夥伴們炫耀嗎?不可否認他心裏是舒了一口氣。
從小他就跟姐姐要好,成天跟在姐姐屁股後頭轉,幾乎是姐姐一手帶大的。姐姐走後他真是異常難過。聽到母親要來看姐姐,他極力要求跟著一起來。
看到外甥女兒一張糖紙都舍不得丟棄,他真的很難過,覺得自己姐姐真是受了很大的苦。對外甥女兒的辯言,不可否認真是暫時安了他的心。
母女兩人絮絮叨叨說個沒完沒了,一會兒抹淚,一會兒大笑。眼看日頭都要走到正中央了,趙娟才想起該吃午飯了。
“妮妮,領著你小舅舅去河邊撈幾條魚去吧。”趙娟吩咐道。
宋潔暗暗翻了個白眼兒,真是吃禿嚕嘴了。見家裏沒肉,就讓自己去撈魚,真當自家的了。她也不想想誰跑河邊跑的最勤,還不是她自個嗎?母親大人有命,自然莫敢不從。
一聽撈魚,趙桐眼睛一亮,他還從沒下過河呢,不由有些躍躍欲試。
宋潔看在眼中,此時才覺得自家小舅舅真是有些孩子氣,可不嘛?20歲以前正是上學的年紀呢。
趙桐一手牽著外甥女兒,一手拎籃子,腳步輕快的往河邊走去。那焦急的樣子,讓母女兩人暗笑不已,趙娟更是覺得自己弟弟還是跟小時候一個樣兒,一點都沒變。
甥舅兩人來到河邊,趙桐一把拋了籃子,四處觀望。城裏孩子的他哪見過這個啊?一切都很新奇。就連那黃土地都覺得與城裏不同,空氣也格外新鮮。
趙桐瘋夠了,轉頭一看小外甥女正用小手捂著嘴嘲笑他呢,頭上的兩個羊角辮還跟著一翹一翹的。這還得了?
趙桐跑過去一把架起宋潔的腋窩將她拎起,抱著她原地轉圈圈。嘴裏說道“還笑不笑舅舅了?還笑不笑啦?”,逗得宋潔“咯咯”的笑聲傳出去很遠很遠。
從此刻起,宋潔決定要開始喜歡自己小舅舅了。
玩鬧完畢,宋潔教著趙桐怎樣撈魚,趙桐那個驚訝啊,撈魚這麽簡單嗎?他興致勃勃的實驗起來,果然有大魚上鉤。
趙桐撈了一條又一條,籃子都快裝滿了。要不是宋潔阻止,都要誤了飯點了,就這樣趙桐還意猶未盡。
充滿神秘的大自然,對男孩子的吸引那是無窮的。趙桐就把這裏當成了以後的樂園。
回到家,趙娟見了籃子裏的魚,便狠狠瞪了自己弟弟一眼,這樣的事也就他幹得出來。有個好玩的玩意兒就沒個夠。趙桐則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
將魚給李嬸家送了幾條,並借了兩把凳子,趙娟就開始做全魚宴。本來不是過年,家中也沒有肉了。她也不想讓母親看見自己拮據的生活,而感到傷心。這魚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趙母也跟著去廚房幫忙,趙娟的好手藝就是遺傳自母親。雖然在家時她五指不沾陽春水,但現在做的飯跟母親做的幾乎相差無幾。
看女兒熟練地殺魚,刮魚鱗,趙母眼睛有一瞬間的濕潤。自己捧在手心的女兒也在她看不見的地方悄然長大了……
將魚剖洗幹淨,一個鍋蒸魚和饅頭,一個鍋燉魚。兩個鍋同時開起,這也是為了將那不住人的屋子的炕燒一燒,以便弟弟晚上住。
不一會兒鮮香氣就飄了出來,宋潔點點頭,嗯!是自己最愛的味兒。
母親第一次來,趙娟是使出了渾身解數,不僅蒸了一條魚,還做了水煮魚,鮮魚丸湯,麵炸魚肉。香味從一開始就沒斷過。
等菜上桌,就算過年的時候宋潔也沒吃這麽豐盛啊。整整一桌的全魚宴,紅紅綠綠的非常好看,再配上胖胖的白麵饅頭,裏邊還有趙母帶的臘腸,鹹鴨蛋,將桌子擺的連個縫隙都沒有。
一時間,大夥都食指大動,風掃殘雲般將飯菜吃了個七七八八。
就屬趙梧吃得最多,他生活在城市裏,想吃河鮮並不容易,這回可飽餐一頓。
所有人都撐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