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我也--喜歡吃雞屁股!
龍少一愣啊,這怎麽可以,自己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跟宋作家攀上了交情,這怎麽能因為一丁點的事情,就換地方吃呢。那樣的話,自己的顏麵何在,以後還怎麽在圈裏混!
見宋作家向著珊瑚海走了過去,龍少便悄悄地打起了電話。
“沒錯,帶人來,越多越好,要好手!”
剛才的小插曲,並沒有影響唐宋跟沈夢兒的心情。
“我突然想到了一句話。”沈夢兒盯著唐宋說道。
“哪句!”
“文能附眾,武能威敵!”
這時,門鈴聲再次響起。
“請進!”
唐宋很是紳士地說道。他在電視上見過宋仁孝,隻是不知道他來做什麽?
“兩位,對不起,剛才是我朋友要請我吃飯,打擾了。你們吃好,我們換地方!”宋仁孝很是紳士地說道。在微微點頭的時候,眼神微不可查地多瞄了眼沈夢兒。
她跟這個男人什麽關係?看她的樣子,仿佛有種癡戀他的感覺。回去以後,要好好地查查這個男人。
宋仁孝沒有忘記自己來魔都的真實目的,這是他第一次跟沈夢兒見麵。
唐宋沒有吱聲,沈夢兒也沒有吱聲,就如同把宋仁孝當成空氣般。
“抱歉,實在抱歉。為了表示我真誠的歉意,這頓飯算我請了!你們吃好!”
他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麵,留給沈夢兒。
“不用!”沈夢兒從兜裏取出了一張卡片,隨即按了下桌下麵的紅色按鈕,很快另一名女招待就趕了過來。
“劃我的卡。如果他們在這吃,也一起劃了吧。”
女招待一見那張卡,不由得吃了一驚。這可手可摘星辰的金卡啊,她一個穿著高中校服的女生,竟然是這裏的金卡用戶,這也太---出人意料了吧。
“還有事吧?”唐宋見那棒子還在,便反問了句。
“沒了,你們慢用!”從外麵將包廂門關好,宋仁孝的那張臉已經成了鐵青色。
他來這裏吃飯,自然不是一時興起。這一切,原本都在他的計劃中。隻是,他唯一沒有計劃到的便是那個坐在沈夢兒對麵的男人。
宋仁孝本想玩一招紳士救美,然後再恰當地投其所好,把自己早就準備好的一見鍾情詩深情地表達出來。可是,事實證明,計劃趕不上變化。
“我們走!”宋仁孝看也沒看龍少,便講出了這三個字。
“宋作家,不能走,這事沒完,您就瞧好吧,給我十分鍾的時間,十分鍾足以搞定他們。媽的,敢跟老子叫板,老子非搞死他們不可……”
龍少很是囂張地說道。
宋仁孝二話沒說,啪,就狠準穩地抽了龍少一個耳光。
“我說走,你聽明白沒?”宋仁孝這時候的眼神就如同刀子般。
說實話,龍少很想抽回去。可是他卻惹不起眼前這位,隻好回頭狠狠地瞪了眼珊瑚海中的那兩人,隨即帶著五名敗將離開了。
魔都某隱秘之地!
“這一次,都是我的錯。我本以為那個家夥是條好狗,可是,卻沒有想到事情辦成這樣……”程浩宇已經打定主意了,回去後就把蜻蜓集團給抹掉。媽的,自己說的話還不清楚嗎,這麽點小事都沒有辦成,還想跟著自己!!!
“罷了,去給我查查這個人!”那層背影隨即甩出了一張照片。
程浩宇看到照片上的人後,不由得一驚,“怎麽是他?”
“你認識?”
緊接著,程浩宇就把自己在拍賣場初次見到他的情況,以及關於唐宋的一些信息講了出來。
那背影聽完後,陰笑了起來,“有意思,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我們費盡千辛萬苦培養出來的作家,卻不曾想還沒有出手,被這麽一個石頭縫裏蹦出來的東西搶了先,吸引了沈夢兒的注意力。”
“而且,讓我感到興奮的是,他居然跟林紫妍還認識。很好,很好!”
背影這番話,程浩宇摸不清是喜還是憂。他這番話到底是什麽意思?
“下去吧!”
程浩宇離開後,一道身影驀然出現。
“現在怎麽辦?要不要,把他給滅掉?”
“滅掉?這麽關鍵的一個人,怎麽能說滅就滅呢。先不管他。修羅的事情辦得怎麽樣了?”
“還在跟他們聯係。自從暗夜和幽靈執掌修羅以來,他們的行蹤變得更加詭異了,而且……”
“夠了。落葉,不要跟我說你們修羅九大弟子之間的事情,我不關心,我隻關心結果。你明白嗎?”
落葉點了點頭,他也是修羅九大弟子之一,“您放心,修羅一定會為您所用。”
“那就好,記住你說的話!”
同樣身為修羅九大弟子,此時的王子和公主正在魔都郊區的一家四合院裏忙碌著。
公主在燒水,王子在劈柴。這種感覺,兩人都很喜歡。
盡管他們知道,這樣的日子沒有幾天可享受。
一壺熱火燒開,公主說道,“行了,柴已經夠多了,再砍都能燒到明天了。你不是說要燉山-雞嗎?熱水給你,把去把雞殺了,把毛退了吧。”
王子接過水壺,笑著說道,“要是再烤幾隻麻雀就好了。再配上兩壇酒,那可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啊!”
“咳咳,我就是那麽一說,這麻雀可以有,酒,酒就改天喝吧!”
話罷,王子便去後院殺雞了。
正準備將火爐子收拾好,然後洗把臉的公主,突然間目光一橫。正所謂應該來的早晚會來的,隻是沒有想到,會這麽快。
這樣平靜的日子,她跟王子也不過才過了幾日而矣。
雖短短的幾日,可是,這段回憶卻足以!
公主看得清清楚楚,這次修羅派來的應該是一個小隊。有二十人!
他知道,這二十人可比一劍山那五人的實力強上十倍,定然是身經百戰,執行過無數任務的老手。
不過,即便是再怎麽樣的老手,在公主看來,也隻有一條路,那就是死路!
嗖嗖嗖!
小隊動了。
她不想打攪後院的王子,也不想破壞掉晚餐。於是,她采取的是殺人無聲的招術。
公主的身影就如同一道殘影般,其所到之處,黑袍裏的飛刀如同做過精確計算般,刀刀劃喉見血。
她不想讓他們發出聲音。也不會讓他們發出聲音。
此時,若是你從上空看的話,會看到這樣一個場景。
後院裏一個男人在殺雞去毛,準備下鍋燉掉它。前院呢,一襲黑袍如同旋風一般,繞著院子快速旋轉著,所到之處,寸草不生。
而這一切,隻發生在瞬間而矣。
嗖!
黑袍再次回到原地,開始收拾起爐子來。
黃昏時分,當唐宋趕來的時候,還沒有進門,就聞到了一股香味兒。
“是不是燉雞了。雞腿給我留著。雞屁股就算了!”
“放心吧,足夠吃了,他把那三隻山-雞都燉了!”屋子裏傳來了一個女人的聲音。
“都燉了?那我可得吃個飽!”
單從這句話,常人根本聽不出什麽。不過,唐宋已經知道,吃完這頓飯,他們就得換地方了。
三人吃三隻山-雞,絕對是浪費。唯一的解釋是,這三隻山-雞必須都吃掉。
這層窗戶紙,三人都清楚。隻不過,誰也沒有講出來罷了。
木製桌子上放著口大鍋,鍋內盡是燉好的山-雞肉,噴香誘人。旁邊還放著兩碟子鹹菜。
“我說你小子,什麽時候比我還隨便了,這怎麽能夠下手呢?那不是有筷子嗎?”酒肉憤憤地說道。這家夥洗手沒,就直接動手從鍋裏撿肉。
“雞腿我的,雞屁股你的。雞腿我的,雞屁股你的……”雖然有點燙,不過,唐宋卻根本不在乎,在將六個雞腿三個雞屁股找全後,這才罷手。
這時,外麵傳來了動靜。三人目光都同時一怔。
他們都知道,有貴客到訪。
公主笑了笑,“你們吃,我出去看看誰家的貓進來了。哦對了,唐宋,記得給我看住他啊,我也--喜歡吃雞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