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簽售會3

前世的時候,瑞恩也曾經參加過歌星的簽售會,那些名聲不大,卻個個牛氣衝天的小歌星們,無一不是伏案疾書,在一張張唱片上機械的簽下自己的名字,很少會與粉絲互動,她們隻是為了賣唱片而賣唱片。

粉絲和人氣都是需要悉心經營的,看著長長的隊列,開始向著自己這邊移動,瑞恩甩了甩手腕,做好了打一場持久戰爭的準備,臉上卻始終保持著燦爛的笑容。

隊列的第一個人很快來到了簽名桌前,這是一個十六歲左右的男孩,從他蓬亂的頭發和黑黑的眼圈可以看出,排隊的時間絕對不是從今天開始的。

“你好,謝謝支持!”接過唱片,瑞恩龍飛鳳舞的在上麵簽下了自己的大名,笑著問道,“可以告訴我你的名字嗎?什麽時候過來的?”

“噢,尼克……尼克·馬拉維奇。”男孩愣了一下,接著指了指後麵的另一個男孩,“我們兩個昨天傍晚就過來了,輪流在這裏排隊。”

“謝謝,尼克,我會記得你的。”瑞恩伸出手去,男孩趕緊湊過來握了一下,神色間的興奮再也壓抑不住了。

“好吧,尼克,這是我作為歌手簽出的第一張唱片。”他在簽名的後麵,特意寫下了個‘NO.1’。

“哇喔~”尼克興奮的發出了怪叫。

直到這時所有人才意識到,這可不正是瑞恩·詹金斯第一次簽出唱片嗎?還親自在上麵做了標記,紀念意義不言而喻。

其他人看向尼克的眼睛,漸漸開始變紅,如果不是前麵坐著自己的偶像,兩邊還有維護秩序的工作人員,他們一定會衝上去,將唱片搶過來,當作最珍貴的禮物收藏起來。

“這張唱片我一定會保存好,謝謝你,瑞恩,我永遠都會支持你!”尼克幾乎跳著竄回了出售唱片的地方,大聲喊叫著,“快,我再要一張唱片!不,不,不,我要五張!我要送給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每人一張!”

沒人感到奇怪,如果可以的話,他們願意用十張……不,一百張去換尼克手中的那張。

瑞恩簽名的速度並不快,嚴格說起來有些慢,他根本就不在乎簽售賣出的數字,更看重與粉絲的交流,在簽完名後,大多會與他們交談幾句,最少也會說一句‘謝謝你的支持’或者‘你們就是我創作的最大動力’。

而且,他並不僅僅是簽名,在簽名之後,大多會寫上一句祝福短句,還盡量保持不重樣,好在他這些年寫作積累出了大量的詞匯,短時間內不至於大腦卡殼。

坦白的說,瑞恩這兩年來積累下了巨大的人氣,而且支持者絕大多數都是青少年,這些人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又強,很輕易就會轉變成歌迷。

特別是,他麵對強權欺淩,敢於直麵反擊的形象,非常對年輕人的胃口。

男粉絲還好說,大概是性別的關係,他們就算激動,大多也是握下手或者輕拍下他的胳膊,但那些瘋狂的少女就擋不住了,而且這是紐約,北美最開放的地方之一,她們提出的要求千奇百怪。

瑞恩剛剛在一張唱片上簽完名,它的主人突然拉低了低領毛衫,露出了一片雪白。

這個女孩扮相很清新,但說出來的話卻與扮相截然相反,她指著粉色的bar說道,“瑞恩,可以為我在這裏簽名嗎?”

說完,還眨了眨眼睛,一副天真爛漫的樣子。

“……”瑞恩很無語,好在工作人員還算機靈,將女孩帶到一邊,勸走了。

女孩的行為似乎給了其他人鼓舞,很快,又有一個女孩提出了非分的要求。

“瑞恩,我叫莉莉絲……”

“莉莉絲,好吧。認識你很高興!”瑞恩漸漸明白,這些女粉絲才是最恐怖的所在,趕緊寫著“祝你像天使一樣美麗。”

叫莉莉絲的女孩接過唱片後,並沒有離開,反而怯生生的問道,“瑞……瑞恩,我……我可以親你一下嗎?”

“親……”瑞恩下意識的揉了下臉蛋,撇了下女孩的身後,似乎看到了一隻隻眼中閃爍著綠光的女色狼,“抱歉,不可以!”

莉莉絲略帶失望的轉身離去了,瑞恩鬆了口氣,不過,看到隊伍中遠比男孩要多的女孩後,意識到今天會是一場嚴峻的考驗。

大叔好蘿莉,禦姐愛正太,前一個概念隨著《洛麗塔》的傳播,早已深入人心,後一個概念可能還未形成。

但歐美女孩普遍早熟,這些十五六歲的女孩,正是最為瘋狂的年齡,瑞恩在她們眼中,無疑就是一個開始成熟的小正太,還是一個滿腹才華,長像英俊的可口正太!

好吧,你不給我們在bar上簽名,不讓我們親是吧?那好,明攻不成,那就來偷襲吧。

很快,就有大膽的女孩給後來者做出了示範。

這是一個十六歲左右的金發女孩,高挑而又性感,在瑞恩專注的為唱片簽名時,她突然俯身在簽名桌上,借助了身高的優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如果她懂的話——在瑞恩的臉頰上輕吻了一口,還留下了一個紅豔豔的唇印。

“你……”瑞恩意識到的時候,已經晚了,他揉了揉臉蛋,眼睛瞪得碩大,老子就這樣被人吃豆腐了?還有沒有天理了?

“謝謝你,瑞恩,我叫查莉!”女孩似乎意猶未盡,又要湊過來。

呆愣在一旁的工作人員,這時終於反應了過來,趕緊將她拉到了一邊,瑞恩翻了好大一個白眼,心中詛咒,還查莉呢,查理一世還差不多!

表率的作用是巨大的,後麵過來的女孩每個都躍躍欲試,瑞恩則提高了警惕,如果每個女粉絲都在他臉上親一口,他相信自己肯定會變成一個豬頭。

但隻有千日做賊,卻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偶爾還是有偷襲者會成功,好在金絲莉似乎早有準備,總是第一時間將他臉上的唇印擦拭幹淨。

喬治則站到了桌旁,他那張帥氣的臉蛋分散了不少人的注意力,不時有女孩議論的聲音傳到瑞恩的耳中,“哇,那是誰?比湯姆·克魯斯還帥。”

“湯姆·克魯斯?他是誰?不要在這裏提他,他是我們的死敵!”她的同伴提醒著。

女孩趕緊捂住了嘴,發現周圍的人正對她怒目而視。

“看起來是瑞恩的保鏢,哇,沒想到瑞恩不但自己長的帥,連保鏢也這麽帥,我真是愛死他了!”

“我一定要讓他在我的內衣上簽名!”

瑞恩的臉有變黑的趨勢,隻是這時又有意外出現了,在所有人的注目中,一個背著沉重背包的中年人,走到了簽名桌前,先將手中的唱片放在了桌子上,接著,打開背包,從中取出了一本又一本小說。

“瑞恩,我有三個孩子,他們都是你的書迷……和歌迷。”後麵那個詞的真實性顯然有待商榷,“他們一直想得到你的簽名,但你從來沒舉辦過小說的簽售會,我隻好拿到這裏來了,你不會介意,對嗎?”

介意?瑞恩確實不怎麽介意,隻是好萊塢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員,麵現尷尬之色,尤其是約翰·伯恩斯,如果不是公眾場合,他絕對會衝上去,將那些書塞回背包中,將對方趕出去。

這算怎麽回事,明擺著就是來砸場子的嗎?這是他的真實想法,嗯……回去後要鼓動一下,讓瑞恩把主要精力轉到音樂上麵來!

簽售會持續了近三個半小時,這可是標準的體力活,以瑞恩的身體條件,都感覺到了疲累,手腕也傳來了抗議的酸麻聲,幸虧他平時就是玩筆杆子的行家,這也隻是小意思而已。

三個多小時,隻簽出去不到兩千張,效率確實很低,但拿到簽名的人大多都很滿意,不僅得到了瑞恩的簽名,還能與偶像簡短交流一下,這已經大超他們的期望了。

至於沒有拿到簽名的,唱片公司早早就準備了一點小禮物,不貴重,卻能收買人心。

瑞恩向著休息室走去時,還不斷揉著臉蛋,前前後後,總共有四五個人對他突襲成功。

他感覺自己的臉蛋真的快變豬頭了。

還好,自己現在未成年,上帝才知道長大後會不會出現那種要死要活的腦殘粉絲,那樣的別說多了,隻要有一個就消受不起。

“我覺得下一場簽售會必須要帶個麵具。”瑞恩抱怨著。

“親愛的,這說明你太受歡迎了。”金絲莉止不住的笑了起來,在她看來,瑞恩有些過於保守了,那些女孩的行為再正常不過了。

“瑞恩,下一次簽售時我們一定要事先說明,隻簽唱片!”伯恩斯捂著額頭,頗感頭疼的說道,“上帝啊,我看到那些人從包裏掏出來的小說,真恨不得將他們趕出去!”

“好吧,約翰,你可以去找《異形體》出版社要讚助費了。”瑞恩頭疼的還是那些瘋狂的女粉絲,“派特,如果她們把裙子撩起來,讓我在底褲上簽名該怎麽辦?”

這個問題確實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