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秦逸歌回到溫泉房的時候,溫泉邊隻剩了黎錦一個人。

他目光呆滯耳根通紅,衣服已經不是早上穿來那身,袖口褲腳都長,挽了好幾下才露出手腳。

“怎麽了?”秦逸歌走過去,“李奕衡呢?”

黎錦從溫泉池邊的椅子上站起來,鞋子大概進了水,每走一步都發出難聽的“吱咯”聲:“去換衣服了。”

秦逸歌拽著他的衣服看——這明顯是李奕衡的——然後問他:“你怎麽回事?”

黎錦恨恨:“幫李先生擦背的時候不小心掉進去了。”

秦逸歌“嘖嘖”兩聲,回頭對著姍姍來遲的李奕衡撇嘴:“你悠著點。”

李奕衡看著黎錦笑。

這話裏的意思越聽越不對勁,黎錦抬頭去瞅秦逸歌的表情,正趕上他轉頭,表情沒瞅到,反倒瞅到他側頸處小小的一枚紅色印記。

黎錦久經沙場,太知道那就是——吻痕!

瞬間,他便靠腦補圓潤出一個狗血而糾結的故事,後來證明,竟然**不離十!

而此刻,他的腦補對象無知無覺,與李奕衡並肩往門外走。

“搞定了?”李奕衡問。

秦逸歌想到剛剛是如何喪權辱國就氣不打一處來,以一種恨不得把侵略者扒皮抽筋的語氣說:“搞定了,他說待會兒回去就簽字放行。”

李奕衡了解好友的脾氣,知道他達到目的就不會再記仇,於是笑了一聲,道:“林辛在你那裏還好吧?”

“挺好。”秦逸歌陰惻惻實行語言報複,“當特助屈才了。”

“那就讓她繼續在你那裏幫忙吧。”李奕衡道,“她歲數也不小了,是時候換個崗位,工作清閑些,然後抽空找個好人嫁了。她自己也早有這個意思,隻是我用慣了她,不願意換人,這才耽誤了她。”

像林辛這樣美貌而有能力的女人,男人要麽想征服她,要麽想成就她。恰巧,李奕衡與秦逸歌都屬於後者。於是秦逸歌深感讚同,同時也盡棄前嫌,開始為李奕衡打算起來:“把她留在我那裏,那誰當你助理?”

“這不是有個現成的人選?”李奕衡朝黎錦努了努嘴,“看你肯不肯給了。”

秦逸歌恍然大悟,拖長音“哦”了一聲,朝黎錦笑道:“沒辦法啊黎小同誌,拿人手短,我也隻好犧牲你了。”

五雷轟頂中的黎小同誌沒有任何反應。

他已經被這個大雷直接劈死了過去。

接下來,兩位大佬在自己的座駕前完成了簡短而敷衍的交接儀式,從此刻開始,黎錦成為李奕衡先生的特別助理,正式負責李先生的吃喝拉撒睡。

黎錦的反對意見被無情壓製。

憑良心講,成為李先生的特助好處眾多——廣闊而高級的人脈,隨時可調動的資源,以及高薪——光看林辛如今在業界地位就可知曉。但黎錦身體裏趨利避害的敏銳天線告訴他,事情絕沒有看起來那麽美好。

不出所料,命運之神下一秒就驗證了黎錦的猜想。

李先生一路把黎錦送到了家,這次碾著積著臭水的水窪一直把他送到了他家樓下。

有了上次做底,這回黎錦的窘迫減輕了些,道過謝後就要下車。

李奕衡卻叫住了他。

“你還沒換地方住?”他問。

黎錦回答得理所當然:“你以為房子那麽好找?”

實際上,上次為見李先生耗費太大,他跟駱飛都欠了一屁股債,實在沒錢換個更好的住處。

李先生點燃一支煙,深深吸了一口:“你上去,收拾一下隨身物品,搬到我家。”

黎錦怔住。

這是……要同居?

“不……不用了吧。”他幹笑。

李奕衡懶得重複,默默給車熄了火。

黎錦咽了口口水,指天誓日:“我明天就去找房子,後天就搬出去!”

“你不是說房子難找?”李奕衡拿他的話堵他。

黎錦舒了口氣:“我為什麽要換地方住?我住這裏難道會耽誤工作嗎?難道今天換了林辛在這裏,你也要讓她住你家嗎?”頓了頓,說出真正原因,“況且我下半年房租都交了,不住不是浪費錢嗎。”

李奕衡被他逗笑了:“房租我補給你。而且,如果是林辛,她根本不會問我為什麽要搬到我家,她隻會問我她應該住哪間房。”說著,探身為他打開車門,“快去收拾東西,我們還來得及回家吃晚飯。”

黎錦捏緊拳頭,指甲在手掌心刺出八個月牙,刺得他光顧著疼,忘了氣。

然後跳下車,乖乖回家收東西。

於是就這樣,同居生活開始了。

黎錦的特助生活,要用四個字來形容的話,那就是——

異、彩、紛、呈!

李先生的時間表一天一變且安排緊湊,無數酒會洽談聚餐活動應接不暇,且他繼承父親天賦,對高爾夫運動情有獨鍾,每個月有固定幾天要跟朋友們一起去球場切磋。黎錦每天都絞盡腦汁如何在保證八小時睡眠的前提下將這一項項排進李先生的時間表中,而該死的李奕衡竟然還要求自己的私人時間,方便他做些私人事情。

對對,私人事情就是接受下麵的孝敬,挑些順眼的明星名模上床。

李先生年輕時男女通吃,如今年紀漸長,口味固定,偏愛那些怯生生的年輕人。每次黎錦看著底下孝敬上來的照片都大呼造孽。且李先生喜新厭舊,從不跟同一個人玩第二次,嚴守規矩神似某職業從業者。黎錦某一次忍不住,譏諷李先生“好似一枚人形***”,未想到李先生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輕飄飄一個眼神遞過來,反問:“你不是也很享受?”

黎錦氣絕。

而即便如此,艾琳竟然還不住誇獎李先生收了心懂得顧家。

艾琳是李宅廚娘,李夫人當年的陪嫁丫頭,據說生父是英國人,故而遺傳了一雙碧眼。她見證了李家近五十年光景,年紀大了話又多,常常扯著黎錦聊個沒完。她說李家早些年真算人丁興旺,後來李老太爺一死,李家兄弟鬩牆,鬧著分家,李奕衡父親向來懦弱,身為長房獨子竟然隻分了李家老宅一處資產。這樣倒也好,落得清靜,直接導致李奕衡後來從叔伯手中搶回家業後,也沒叫別人住進來。

李老爺夫婦活著時候,宅子裏倒也熱鬧,他們一家三口加管家三口加廚娘,七個人住一起日日有說有笑。後來二老去世,管家兒子成家接管家老兩口過去養老,宅子裏隻剩下一輩子未嫁的廚娘艾琳守著大少爺。而這不省心的大少爺自成為李氏總裁後,一個月回家過夜的次數簡直數都數得出。

但自從黎錦搬進來,大少爺在家裏的日子明顯增多。

這還不算,艾琳身為李奕衡半個奶媽,吃飯可以上桌。有次晚飯,她聽大少爺跟黎錦拌嘴,來來往往唇槍舌戰,大少爺連笑帶損,話說了半筐有餘。

真是破了天荒。

李家家教嚴格,餐桌上不讓講話,李奕衡從小食不言寢不語,為人也略顯刻板無趣,常常板著臉不說話也不笑,搞得好好一個家冷得像冰窖。艾琳記得,小時候大少爺還能跟秦家少爺鬧上兩句,顯露幾分少年模樣,後來老爺一去世,叔伯欺上門要瓜分宅子,少爺那一個眼神凍死人的本事簡直有增無減。好在後來他識得一人叫柯遠,這才漸漸有了笑容,甚至偶爾心情好還會跟人開開玩笑。艾琳滿以為大少爺慢慢就能治好麵癱的毛病,但不知為何,這陣子,又不高興了。

好在有了黎錦。

所以艾琳拖著黎錦的手,叫他把這裏當自己家,千萬別客氣。

說實話,黎錦倒也不介意多住段時間。

艾琳廚藝超人,頓頓變著花樣,養得他小半個月胖了三斤。李奕衡也十分規矩,叫他住在走廊盡頭的客人房,與自己隔了三個房間。更何況到底多年世家,這裏家具器物不是多麽華貴,卻處處熨帖。認床如黎錦,搬進來第一夜也舒舒服服睡成死豬。

而且李先生跟秦逸歌犯一個毛病,他們覺得麻煩的事從不自己處理,甩手丟給特助。於是黎錦日日要看無數文件,然後逐個挑選要點向李奕衡做簡短匯報,由他決定是否批準。而這裏麵,財務往來類文件占去大半。可憐對數字一竅不通如黎錦,就職三天就被成功逼瘋,大半夜不睡覺挑燈夜戰補習經濟條文,困得上下眼皮打架之際忽然身子一輕,被人攔腰抱起來。

他悚然一驚,睜開眼。

原來是李奕衡。

李先生穿著長跑睡衣,腰間鬆鬆垮垮係著條腰帶,被他一抖震開,露出不著寸縷的大好肉/體。

黎錦的耳朵“蓬”一下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