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的退讓卻剛好成為了林晶晶變本加厲的理由,她的笑聲更是猖狂了幾分,伸手拽了一把小周的長發。
“土掉渣了,現在這年代誰還紮這種一把的掃把頭啊。周慧霞,周家大小姐的品味也不過如此嘛。”
頭皮被她拽疼了,小周伸手去推開她的手,指甲不小心劃到了林晶晶的手臂上。
赫然紅了。
“啊!賤人!你竟然敢抓我。”林晶晶尖叫了一聲,這高昂的聲音惹來了許多路人的圍觀。
大家看著那穿著時尚的姑娘欺負一個看起來很老實本分,帶眼鏡的小周,紛紛笑了出來。
看她這又醜又老實的樣子,活該她被欺負。
“你在做什麽?”孫浩軒不知道是什麽時候來的,剛好看到女友伸手想要打小周的一幕,他的臉就黑了。
出聲阻止了林晶晶,目露不悅之色來,“不是說好了讓你在校門口等我,你到好,在這裏打人。”
好久不見他了,小周看著他俊逸清秀臉,再也沒有了當初的感覺。
內心極為平靜,像是一潭死水一樣,沒有半點波瀾。
倒是孫浩軒見她紮頭發的橡皮筋斷了,那一頭秀麗的長發披散了下來,帶著額意思慵懶的風情,眼底閃過一絲驚豔之色。
癡愣了一秒。
這一眼,落到了林晶晶的眼中,她心裏“咯噔”了一下,大罵著小周是個狐狸精,不要臉的賤人。
竟然當著她的麵和孫浩軒眉來眼去!
“你看什麽看?怎麽,後悔和我在一起了嗎?你是不是舍不得她,你的前女友!”
原來是前任和現任的關係啊!
周圍吃瓜的群眾們發出一記驚歎來,饒有興趣的看著眼前的三人。
“你胡說八道些什麽?我和她早就沒有關係了。”
孫浩軒說著話的時候不免有些心虛,實際上他早就後悔和林晶晶在一起了。
離開了周家,那幾百萬早就花光了,他習慣了住大房子,開豪車上學的富裕生活,突然從天上的雲跌落成地上的泥,這滋味你並不好受。
之前林晶晶對他還算百依百順,自從她打胎之後,整個人就變得強勢了起來。
林晶晶和她的家人就像是吸血鬼一樣纏著他喝血,要是他敢分手的話,林晶晶就要他聲名俱裂。
孫浩軒現在什麽都沒有了,他隻有讀完大學才能謀取更好的未來。
所以他說什麽也要保住自己的名聲和這份學業的。
現在,林家人住在他買的別墅裏無所事事,林父每天隻會吸毒,林母打麻將,而林晶晶喜歡買奢侈品和衣服……這些錢,都是由他來負擔的。
孫浩軒不得不在外麵找了兩三份工作來維持這巨大的花銷。
這幾個月來,他的身體超負荷運轉著,最近頻頻感到頭暈,這種辛苦是他前麵二十多年人生裏所沒有經曆過的。
人往往要在失去之後才知道珍惜,就比如現在的他。
“沒有關係?要是沒有關係的話,你為什麽要用這種不舍的眼神看著她?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想和她死灰複燃,好利用周家的勢力。”
聞言,孫浩軒的臉真是青了又紅,紅了又青。
被她說中了!
林晶晶在心裏冷笑了一聲,看著小周的目光更是變得陰沉。
小周皺著眉,這兩人之間經曆了什麽她並不知道,她早就和孫浩軒分手了,再也不會回去。
“林晶晶,你沒必要找我的麻煩。我和他早就沒有關係了,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罷。我現在很忙,先走了,你們隨便。”
這著,小周瞥了一眼孫浩軒,抬腳準備離開。
至始至終,她沒有再他一眼,就像是麵對一個大街上互不相識的陌生人一般。
孫浩軒心裏沉痛了一瞬,看著那道離去的背影,頗為不甘。
車來了。
黑色的蘭博基尼停在了眾人的眼前,炫酷的車型和那昂貴的標誌彰顯著車主的身份,非富即貴。
林晶晶本來還想找麻煩的,注意力突然都被這輛豪車吸引了過去。
她再也不是之前那個沒有見過世麵,隻能活在孫浩軒甜言蜜語的哄騙下那個小女生了。
出入了那麽多的高檔宴會,她見識了許多富家公子和名流,野心也急劇的膨脹了起來。
孫浩軒這個窮鬼遠遠地不能滿足她的要求。
之所以還沒有把他踹開,僅僅是因為她還沒有找到好的長期飯票罷了。
這會,這輛豪車給了她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林晶晶瞪大了美目看著車門緩緩,一雙白色的板鞋出現在她的麵前。
這鞋……
似乎與這車不搭啊!
她皺了皺眉,緊接著看著那人走了下來,青年男子約莫二十二三左右,長得極為平凡,唯一讓人有印象的便是他的丹鳳眼。
如黑曜石一般閃耀,映襯著他溫潤的氣質,像是書生一樣,充滿了墨香。
他隻是淡淡的掃了一眼孫浩軒和林晶晶,心裏大概也知道發生了什麽。
唇邊勾起了一抹淡然的笑意,走了上來。
手自然而然的搭上了小周纖細的腰肢,明顯的感覺到了手心裏的溫熱,溫瑞眼底閃過一絲光亮,轉瞬即逝。
他站在小周的身旁,像是一座小山一樣見她籠罩在自己的懷裏,安全感十足。
小周的身材嬌小,隻到他的胸口。
這郎才女貌的一對,看上去般配極了,小周揚起頭看著麵上的男人,心裏“噗通”、“噗通”的跳著。
她好像……有點喜歡上他了。
感覺到她的肌膚僵硬了片刻,溫瑞還以為她這是也難為你前男友在場的原因。
心裏驀然一沉。
那種男人,哪裏值得她傷心?
林晶晶戲謔的看著麵前的兩人,輕嗤了一聲,“我還以為是誰呢,原來是一個裝逼的窮小子!”
窮?
溫瑞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裝扮,匡威最新的板鞋,全球限量的。
入手價格在三百萬到三百五十萬之間。
至於他的襯衫,唔確實是普通了一點,他喜歡素淨的顏色,所以這襯衫是阿瑪尼品牌下最簡單的一件。
也就幾十萬吧。
確實是有點窮,下次,他得穿得正式點來為他的女孩撐場子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