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六章 一槍

今天的泰勒斯城很熱鬧,街上張燈結彩,人人臉上帶著歡愉之色,女人們穿上了花裙子,頭發上紮著野花,男人們也打扮齊整,就連城衛身上的皮甲上也罩上了一件色彩豔麗的戰袍。

“也許是城中哪個大人物慶生吧,這些平民也不知道高興個什麽勁,大人物的事,跟你們有個屁關係!”這是跛子諾維見到這一場景時腦海中生出的第一個想法。

曾經年輕的他憧憬著自己能建功立業,能跟隨泰勒斯元帥,但現在,被落魄生活磨平了所有菱角的他對泰勒斯城中的一切大人物都不屑一顧。

事實上,他對那些高高在上的家夥非常痛恨,因為他們擁有一切,活在燦爛的光輝裏,而天生殘廢的他無論怎麽努力,都無法獲得一星半點。

這不公平!

跛子站在喧鬧的街頭,身上背著一個大皮袋,袋子裏裝著換洗的衣物、錢袋子、還有一些幹糧,這些東西塞滿了大半個皮袋,讓這袋子顯得鼓鼓囊囊地,但這隻是用來偽裝的表現,這使得諾維看起來和一個普通的旅行者沒什麽兩樣,隻有他自己知道,在這袋子內的許多暗格內,其實塞滿了大量精密零件。

這全都是獵蜥人火槍的部件,等到了傭兵指示的地頭,他就會用這些零件組裝出一部威力驚人的殺人利器。

當然,這皮袋還是小了一些,裝其他部件沒問題,但最最重要的槍管卻不夠空間。

不過,諾維卻是一個跛子,所以他手上拿了一根木杖,這杖子的樣子就和隨手在林子裏撿的老樹根一模一樣,外麵看起來完全沒有經過任何加工,誰也不會想到,一個跛子手裏的木杖會另有玄機,裏麵會隱藏著最先進火槍的最重要部件。

也沒人會懷疑諾維的跛腳是裝出來的。因為這隻腳嚴重畸形,一眼就能看見,所有經過諾維身邊的人都不自覺地多看他一眼,其中情緒大多是好奇。還有一部分人眼中還會流露出一些廉價的同情。

曾經是流浪漢的諾維早就習慣了這樣的目光,無論同情還是好奇,都無法讓他心中生出一絲波瀾,他拄著木杖,緩緩地朝那個傭兵告訴他的埋伏點走去。

他動作遲緩。速度極慢,每走一步,身體就不自覺扭動一下,似乎全身的重量都壓在手中的木杖上一般。

一直走出了幾百米,走到了街道的末尾,諾維才回頭看了眼他生活了一個月的小木樓。

木樓二層的窗開著,窗邊站著一個女人,是那個俏寡婦,這一個月,她讓流浪漢諾維嚐到了天堂的滋味。可惜,他隻能在天堂裏住一個月。

看了最後一眼!然後諾維轉入的街角,繼續往前走著。

街上有很多巡邏的衛兵,許多衛兵的模樣神態看起來都很不簡單,讓諾維感到巨大的壓力,但傭兵和他說過,讓他不必驚慌,因為這些衛兵絕不會將自己的精力放在一個殘廢的普通人身上。

原因很簡單,因為在這個世界,沒人會去訓練一個殘廢。因為有太多身姿矯健的年輕人想要建功立業,根本沒必要將金錢和精力消耗在一個殘廢身上,這得不償失。

傭兵說的很對,諾維很快就發現街上的衛兵雖然對他的形象有些感興趣。但最多也就是多看他一眼而已,但卻絕不會有第三眼。

這讓諾維稍稍鬆了口氣,說真的,自從接下這個見鬼的任務之後,他心中一直很緊張,要是這狀況持續個半年。他沒法保證他不會瘋。

一路走著,一個多小時後,一直沿著傭兵說的路線在大街小巷中穿行的諾維發現他站在了一棟三層木樓前。

木樓門開著,牆壁也有破損,裏麵的家具擺設都非常破舊,表麵更蒙著一層灰土。

很明顯,這木樓已經荒廢了。

這地方也很偏僻,諾維左右看看,沒看見一個人,就和傭兵說的一模一樣,他深吸一口氣,進了木樓,進去之後,他將木門關上,用繩子綁緊了插銷。

得到了一片相對安全地段的諾維動作立刻變得靈活許多,他立即加快腳步,蹬蹬蹬地上了三樓。

三樓有一個客廳,兩個房間,其中一個房間基本是空的,裏麵隻有一桌一椅,從窗戶中看出去,可以看到泰勒斯城的大競技場,而且視野出乎意料地好,隻要將火槍擺在木桌上,就能輕易瞄準大競技場的大門口。

顯然,這木桌是有意安置在這裏的。

傭兵告訴他說:目標會在下午兩點來到大競技場門口,他要做的事很簡單,就將用獵蜥人火槍將子彈送進站在一千米外的目標的腦袋。

諾維知道目標一定是個大人物,這事肯定是一起非常肮髒的政治謀殺,但他不在乎,他心中甚至還有隱隱的興奮。

他坐在布滿灰塵的地板上,將獵蜥人的零部件一樣一樣拿出來,然後開始小心翼翼地組裝起來。

他對這事已經非常熟練,在地下密室,除了學些超遠程的射擊外,其他時間就是學些組裝獵蜥人火槍。

他知道怎麽組裝最快,發出的聲音最小;他知道怎麽組裝之後讓火槍保持原有的精度;他知道怎麽在瞄準鏡產生誤差之後進行調整。

這一個月,他熟悉了兩樣東西,一是那個俏寡婦的身子,一個就是這把獵蜥人火槍。

五分鍾後,這把威力巨大的火槍就在一棟荒廢木樓三層的小房間裏重現了。跛子諾維沒有停止工作,他繼續調試著火槍,努力讓這神器一般的武器進入最佳狀態。

這一次,他必須成功!

不為別的,他就是要在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他要讓後人記住他,一個叫諾維的跛子,幹出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嘿嘿。

在一股病態的執著中,諾維一點一點地將獵蜥人調整到了最佳狀態,他將這火槍架在窗後的一個木台上,對著千米外的大競技場虛瞄著十幾分鍾。感覺十分地滿意。

幹完了這事之後,他就開始耐心地等待。

現在是上午十一點,還有三個多小時時間,諾維有的是時間。他就坐在木台後麵的一張椅子上,閉目養神。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沒有任何意外發生,當時間離預定時間還剩下十分鍾的時候,諾維睜開了眼睛。開始透過獵蜥人火槍的瞄準鏡觀察大競技場前方馬路的狀況。

此時此刻,馬路上已經變得非常熱鬧,擠滿了人,簡直是人山人海,看他們的模樣,似乎在等待著什麽人。

這一切隻印證了傭兵的話,來的人是一個絕對的大人物!

傭兵的消息沒有讓他失望,七八分鍾後,一輛據說用火和蒸汽驅動的鐵家夥出現了,這鐵家夥懸浮在地麵上。緩緩朝大競技場的大門飄去。鐵家夥上還有一個身穿閃亮鋼甲,花白頭發的強壯男人,他一臉的微笑,正不斷朝普通平民揮手,在鐵家夥旁邊,有大量衛兵湧現,他們警惕地觀察著大競技場周圍,為那個大人物排除著潛在的危險。

可惜,一千米的距離實在是太遠了,諾維更是躲在一間光線陰暗的房間裏。這些衛兵如果沒能提前預防這樣的攻擊的話,那基本不可能在刺殺現場發現刺客的存在。

諾維將瞄準鏡內的閃爍的魔力光標套在那個揮手男人的腦袋上,深深吸一口氣,然後屏住。

“這麽多人保護你。這麽多人為你歡呼,你享盡了一切榮光,而我卻在陰溝裏糜爛!就讓這顆子彈結束這一切不公吧!”

這一刻,跛子諾維感到自己腦袋異常的清醒,他覺得對方的動作很慢很慢,他心中產生了一種難以言喻的自信。隻要他扣下扳機,就一定能命中目標!

這感覺非常奇妙,諾維以前從未感受過,但這不影響他的判斷,就在這一瞬間,這跛子感覺整個世界的力量都加持在他身上,而他做的,就是讓自己的食指輕輕用力,任由這股磅礴偉力肆意奔湧。

他這麽做了!

‘砰’一聲沉悶至極的響聲出現,諾維整個人為之一震,然後,他就看到瞄準鏡中的那個男人的腦袋不見了,隻留下一個無頭屍體還站在懸浮的鐵家夥上,脖子上噴出的血足有一米多高。

目標的腦袋被他給打沒了,他死了,而諾維也感到他身上那股似乎能讓他掌控世界的神秘力量也在一瞬間消失殆盡,這讓他悵然若失。

大競技場周圍已經亂成一團,但這和諾維無關,他聽到自己身後傳來聲音,是那個傭兵:“幹得好,你成功了,我果然沒看錯你。”

諾維臉上沒有任何喜悅之色:“別說了,我知道你是來殺我的。別擔心,我不準備逃,我早有死的覺悟。我就算能逃得過你,也逃不過那個幕後黑手的追殺。反正都要死,我為什麽不死的尊嚴些呢?”

“你......”傭兵臉上顯出一絲驚訝:“說真的,我欣賞你。要不是你幹了這件事,我還真不舍得動手。諾維,你是個難得人才。”

“不說廢話。”諾維搖了搖頭:“告訴我,我殺的那人是誰?”

“泰勒斯元帥。”傭兵如實回答。

跛子諾維長呼口氣:“和我猜的一樣。”本來他還想掙紮一番,看看有沒有活命的機會的,但聽到這個名字之後,他放棄所有想法。

他轉過身,在滿是灰塵的桌上用手指寫下了一行字:“我叫諾維,所有人都說泰勒斯元帥戰無不勝。不過現在看來,這是一個謊言。我一槍就崩了他的腦袋!記住,我叫諾維,跛子諾維!”

寫完後,諾維拿起自己手上的獵蜥人火槍,將槍口伸進了自己的嘴巴,在開槍前,他對傭兵道:“別把我寫的字擦了,我這些字是留給史書的。”

傭兵聳了聳肩膀:“這當然,我們就是這麽約定的,不是嗎?”

“的確。”因為嘴裏含了一根槍管,諾維聲音有些含糊,他含含糊糊地又說了一句話:“不過我對你有些不放心。”

“你說什......”傭兵疑惑地問了一句,沒有問完,他就聽見‘砰’一聲響,眼前的跛子開槍了,他的腦袋直接炸掉了,而傭兵也在同時感到自己胸口被人狠狠撞了一下,低頭一看,自己胸口竟然也有一個巨大的血洞,血汨汨而出,瞬息間就帶走了他的生命。

“噢,這婊子養的!”傭兵知道自己被這跛子給陰了,火槍子彈巨大的威力不僅爆了他自己的腦袋,也射穿了他的身體。

他身體一軟,滾倒在地。

這一天,被譽為不敗戰神的泰勒斯元帥死於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開槍的是一個叫諾維的跛子,經過調查,這跛子之前是常駐收容所的流浪漢。

人族最高貴的戰士,一位活著的傳奇,被一個低賤的流浪漢給殺了......這一天注定被載入史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