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蓁蓁的戲,還在單位時,派出所的人就已經看明白了。
既然回到派出所了,自然是要一件一件的調查清楚的。
當即,祁主任大喊,“我冤啊。”
一通電話打去了振興服裝廠,還了他清白。
緊接著,丁副台長也一樣,“我也冤啊。”
派出所的同誌又一通電話打去了廣電總局,幾乎也立刻就還了他清白。
既然兩位男同誌都是清白的,那麽女同誌這邊的事情自然也就不成立了。
可這倆人又這麽信誓旦旦的說——
公安同誌立馬嚴肅起來,“你們說親眼看到這兩位男同誌帶這位女同誌去的酒店,可我們打電話核實過了,你們所說的時間並不符合,所以請你們將酒店交代一下,我們必須立刻去酒店核實情況。”
葉蓁蓁問,“公安同誌,若是酒店那邊核實過她們的話也不屬實,那該怎麽判啊。”
“判?判什麽?不就是一個謠言嗎?還要判……刑嗎?”張曉聲音顫抖的問。
“你們別嚇唬人了。”蘭香道:“我們才不會上當。”
“誰嚇唬人了,最終怎麽判要看調查結果,你這謠言涉及麵太廣,就算所裏不追究,單位能不追究嗎?”
一個是副台長,一個是編導三部主任,一個電視台就那麽幾個大官,這倆人全得罪了,就算犯·罪不成立派出所這兒沒事,單位那邊能讓他們落著好?
回過味兒的倆人原本就有些虛,這會兒就更慫了。
哪怕彼此心裏早和明鏡兒似的,彼時公安同誌也不由的搖了搖頭,都懶得威脅,當即道:“趕緊的,別在這兒耗了,若是不說讓我們自己查,你們那兒浪費警力罪加一等。”
-
張曉看向蘭香,還是想將責任給推出去,“在哪兒看到的你快說啊。”
“你怎麽不說。”蘭香深覺不可思議,“單位的謠言可都是你傳的。”
“可我說的那些事兒都是你告訴我的,我跟葉蓁蓁都不認識,我家也不往那條路上走……。”
“張曉,你還要不要臉,這主意分明就是你出的,是你說女孩子臉皮薄,冤枉她們她們也隻能自認倒黴。若不是你,我怎麽會做出這樣的事兒來。”
“誰讓你跟我抱怨的,若不是你跟我抱怨,怎麽會有後續這麽些事兒,我……。”
張曉反駁的話還沒說完,‘砰’的一聲,公安同誌將手中的文件重重拍到桌上。
“別在這兒東拉西扯的,趕緊將事情如實交代,否則告你們妨礙公務。”
-
一番恐嚇加威脅,再加上要定不定的罪名,該說的不該說的,總之全給說了。
就和之前在食堂裏了解到的差不多,因為葉蓁蓁給製定的比賽規則,以極其難看的姿態淘汰掉了對方,她每天被她愛人辱罵,可葉蓁蓁卻是在單位混的如魚得水,心中一個承受不住就將心中憋悶情緒告知給了閨蜜張曉。
然後張曉就給出了這個主意,也是在經由蘭香的同意後,由她最先在單位散布的謠言,所以說這件事兒這倆人都有責任。
關鍵是被‘恐嚇’後,這倆人還交代出不少別的事情。
原來在葉蓁蓁之前兩年,還有一個小姑娘就是被他們以這樣的方式給弄的辭職。
就是因為試過,並且效果不錯,這倆人才選擇繼續用這樣的方式逼走葉蓁蓁。
哪曉得葉蓁蓁這麽剛,聽到這樣的流言不僅不害怕,竟還敢當場硬剛。
這一通交代過後,該清楚的,不該清楚的,總之是全清楚了。
-
葉蓁蓁作為受害者,今天那兩通打的確不用負任何的責任,甚至連道歉都沒有,人就直接走了。
並且,她今天受了這麽大的委屈,回到單位後,單位還給給予她一定的安撫,否則怎麽能穩定員工的心呢。
所以事情鬧成這樣,葉蓁蓁這兒半點兒問題也沒有不說,反倒是蘭香、張曉,無論是哪一個,想再回去上班都是不可能的了。
哪怕對方的後台是許台長——
-
沒葉蓁蓁的事兒了,她便也就帶著傅斯掉與侯朝生回單位簽了合同。
侯朝生對葉蓁蓁那是真佩服,“人家小姑娘遇到這種事兒早就慌了,偏你這麽鎮定的將事情給解決了,你可真行。”
“那是,我多機靈啊。”
“快別提了,我現在還一陣後怕呢。”替倆人整理著合同呢,李萍一聽到這件事兒,剛平靜下來的心再次顫動了起來,手裏怎麽也握不住東西,剛收拾好的合同散落了一桌。
“不是,你怎麽還抖成這樣了啊。”
“我怕啊。”李萍是真怕,“我當時快嚇死了,哪怕到現在我心都跳的好快。你說說你當時在食堂的時候,踩到桌上跳起來就往人家身上撲,還有那事兒,男生打架也沒你這麽猛的,後來又用這麽極端的辦法去解決問題,我那心能平靜下來才怪。”
“我承認我打人時是有些衝動的,但我料定了這件事兒到最後沒法追究我的責任,所以這氣兒我自然也就出了。”
至於方法——
後世網絡上不多的是人教嗎?不過大多數人沒機會施展罷了。
放到剛才,還真別說,解決起來是真挺順手的。
“像這種身陷困局的時候,不要試圖自證,因為你孤立無援。周圍的人大多數都隻會待在一旁看熱鬧,但若是將幾個關鍵的人都拉下水呢?人一多事情一複雜再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那就會不一樣了。總之他們自己就會想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到最後我的清白自然就直接清楚了。”
“不過這種方法並不適用於所有情況,也不適用於所有人。”葉蓁蓁指了指李萍的小腦袋,“你嘴笨就不要學了,最後指不定還越陷越深呢。”
李萍搖了搖頭,“我這人老實,應該碰不到這樣的事兒,萬一真有事兒……,我到時請教你,你肯定不會見死不救的。”
“那倒是,要真有什麽事兒我肯定幫你。”
合同簽完,將試吃品搬進電視台後,大家便各自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