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典音樂”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兩種。
狹義是指音樂史上的“古典主義”時期(1750—1820)的音樂,代表人物有海頓、莫紮特、貝多芬。廣義是指從西方中世紀至今“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或者指植根於西方傳統禮拜式音樂和世俗音樂”,“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可見廣義的“古典音樂”指一種音樂風格,涵蓋了西方的一切藝術音樂。無論中世紀教會音樂、巴洛克風格、古典主義、浪漫主義及現當代的序列主義、約翰·凱奇和譚盾的音樂,都屬於“古典音樂”範疇。格萊美的最佳當代古典音樂作曲獎就是頒給以古典風格作曲的當代音樂家。
此外古典音樂(Classic Music)也包含了一層“經典音樂”的意思。在羅沃爾特音樂家傳記叢書中,貓王、列儂、阿姆斯特朗都被排在古典音樂家行列,可見到了20世紀,古典音樂已經突破了風格界限。就像人們說的,世界上隻有兩種音樂:好音樂和不好的音樂。音樂沒有界限。在娛樂時代,古典音樂賦予我們一種追求經典品質的精神。在20世紀之前,音樂史是由作曲家譜寫的,樂譜是唯一能流傳下來的文本,作曲家的創造力塑造了每個年代的音樂風格及其演變。
《巨匠時代》作為我的第一本音樂導賞書,我在音樂史中挑選了中國普羅大眾最耳熟能詳的名字:巴赫、莫紮特、貝多芬、舒曼、肖邦、李斯特、勃拉姆斯、普契尼、柴可夫斯基、拉赫瑪尼諾夫和薩蒂。他們的音樂與人生也許是大家最感興趣的。我的寫作跟隨他們的生平故事叩問音樂精神,從樂曲鑒賞展開音樂人生。
越是著名的音樂家越難寫。關於他們的研究著作已經浩如煙海。我寫貝多芬的時候,幾欲放棄,羅曼·羅蘭已經將他寫成神了,我還能做什麽呢?但在查閱文獻過程中逐漸發現,對音樂家的解讀是隨著曆史發展的,在不同時代他們煥發了不同的精神力量。比如說貝多芬,一直被奉為“樂聖”,他已經被神化了,成了時代的旗手,自由的象征。我們也許可以為他去魅,讓他做回一個“偉大的普通人”;比如說莫紮特,這個小個子開心果一直被簡單化了,從他的歌劇和交響曲中我們能夠感知他豐富的情感與生活。他的性情反映在歌劇中,而他的歌劇全麵呈現了18世紀維也納的世俗人文景觀;巴赫的寬廣和圓滿,讓我想起東方的哲學,鋼琴家朱曉玫說,他是有佛性的,那就給他一個中國式的解讀吧。
要感謝的人非常多。感謝出版人路金波老師對我的支持與信任;感謝來參與《穿T恤聽古典音樂》講座的李健、沈星、蔡駿、陳村、毛尖、嚴鋒、柯輝、李欣、陳鋼、陳寅等各位師長朋友;感謝百忙中為我校對書稿的我的同事鄒彥;感謝各大劇院、圖書館對我的支持;寫到這裏,覺得滿心溫暖,寫作是孤獨的事情,而我一直都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最後感謝有音樂陪伴的美妙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