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有必要就借兵回紇與此間唐馬政的變革因緣略做辨析。絹馬貿易向來是唐史研究的熱點③,但這一事件最初的興起原因則鮮有學者關注。按照至德二載(757)複兩京後的約定,唐朝“每載送絹二萬匹至朔方軍”①,之所以選擇朔方軍作為交易地點,在於其與回紇之間深厚的曆史淵源。朔方在唐前期馬政體係中占有重要地位,是隴右諸牧監之外的另一國馬牧養區。與隴右諸牧監不同,靈、夏一帶牧監設置雖有限,但馬匹數量巨大,這與當地大量的內附蕃部密切相關。高宗永隆年間,由於突厥諸部叛亂,安元壽加“夏州群牧使”之任專門清點交割馬匹,上報損失十八萬匹。②唐朝牧監財政由當州財政負擔,這在《儀鳳三年度支奏抄》中有明確規定。③鹽夏諸州與北方蕃部的馬匹交易,在官方與民間都長期存在。先天二年(713)因廄中缺馬,玄宗曾派專人以空名告身前往六胡州市馬④,開天之際,王忠嗣曾將朔方九千匹馬遷往隴右⑤,都是官方市馬的例證。《太平廣記》記載了會昌、大中之際,銀州刺史田鐵曾“私造鎧甲,以易市邊馬布帛”⑥,足見鹽夏諸州易市邊馬在整個唐朝都存在。葉護在複兩京後提出北返回紇的措辭是“須歸靈夏取馬,更收範陽”⑦,但靈、夏諸牧監的國馬未必真為回紇所用,而是如賦役中“納庸代役”般,由唐朝政府支付相應的馬價,以供回紇進一步的軍事行動。這是唐朝與回紇絹馬貿易的最初緣起,其出發點在於補給回紇作戰中的馬匹消耗,選擇朔方是依托當地龐大的內附蕃部及成熟的牧監體係。至德元載(756)李承案出使回紇後,當年冬天葛勒可汗親自率軍至河曲,“與朔方節度使郭子儀合討同羅諸蕃,破之河上”①,次年二月初六返回汗庭。②如果杜甫“送兵五千人,驅馬一萬匹”的說法屬實,則不排除回紇確實將少部分軍隊和半數戰馬留駐朔方,這或許也是葉護“歸靈夏取馬”的直接所指,但從留回紇軍隊於沙苑來看,其深意無疑在於向唐朝索要馬匹補償。在廣德元年(763)仆固懷恩所作的《陳情書》中,其提及“去年秋末,回紇仗義而來”,即寶應元年(762)第四次借兵回紇之事,當時回紇取道太原南下,返回漠北時朝廷令仆固懷恩“餞送”,懷恩“遂罄竭家產,為國周旋”,適值“從潞府過”,遂將“於回紇處得絹,便與抱玉二千匹以充答贈”。③回紇北返所攜帶的大量絹帛,應即為唐朝政府對其“征兵”的補償,這種摻雜著朝廷賞賜與姻親交好的行為背後,實為雙方的經濟交換。

藥子昂作為唐朝最後一任隴右群牧使,很可能正是在寶應元年(762)秋迎接回紇時兼任的。安祿山之後,尚有王鳳、董佚、呂崇賁、唐欽、李輔國、彭禮盈、藥子昂諸人相次為之。④呂崇賁天寶十四載(755)年底任蒲州刺史,戰敗後追隨肅宗,至德元載(756)後半年被授予關內道節度使,其任隴右群牧使當在此間。李輔國是在複兩京後任殿中監、閑廄使,知其任隴右群牧使在至德二載(757)十月以後。藥子昂是最後一任隴右群牧使,史載寶應元年(762)秋,甫即皇位的代宗曾“使殿中監藥子昂馳勞”回紇⑤,則藥子昂應在此前後任隴右群牧使。《唐會要》所謂“暨至德後,西戎陷隴右,國馬盡沒,監牧使與七馬坊名額皆廢”⑥的說法不盡準確。

《李鼎墓誌》記載誌主“夫人廣陵藥氏,關內節度、禦史大夫子昂之息女”①,而《元和姓纂》則稱藥氏“大曆有殿中監、閑廄使、兼禦史大夫藥子昂”②,由於藥姓較為少見③,禦史大夫又是憲銜的最高級別,結合所處時代來看,這兩個“藥子昂”無疑是同一人。藥子昂很可能在代宗朝初年同時兼任關內道節度使、殿中監,而在他之後便不複存在隴右群牧使一職,我們據此推測這一職銜應該在吐蕃陷隴右後還曾短暫存在過一段時間,最後因為無實際管轄而被撤銷。

這一推測可在韓愈為董晉所作的行狀中得到印證。文稱董晉曾以判官隨李涵“如回紇立可敦”,回紇方麵當時指出:“唐之複土疆,取回紇力焉。約我為市,馬既入,而歸我賄不足。”董晉回答稱:“我之複土疆,爾信有力焉。吾非無馬,而與爾為市,為賜不既多乎?爾之馬歲至,吾數皮而歸資。”④這番對話較為忠實地保留了時人對於唐紇絹馬貿易緣起的看法,足見借兵回紇在絹馬貿易演變中的政治性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