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歌最終還是沒能找到陳言希。
這並不是因為陳言希跑得快,她並沒有那麽好的體力。
她很清楚,跑是絕對跑不過王歌的,一直跑的話一定會被抓到。
那樣的話,可就違背她的初衷了。
她今天會過來,隻是聽說今天是王歌的升學宴——王家二少爺拿了高考狀元,並且要舉辦大規模升學宴的消息,已經傳的到處都是了,很容易就能打聽到——就想回來看看他,
想回來,於是就回來了。
還能順便送個信,省下快遞費。
所以為了不被王歌抓到,她就找了個房間躲了起來。
但躲藏隻能躲得了一時。
憑王歌的智商,肯定能猜出她跑不遠,然後展開地毯式搜捕。
因此,她用了些小計謀。
在做醒酒湯的時候,提前把信交給前台小姐姐,等到王歌追出來,前台小姐姐恰好上前送信,從而誤導王歌,讓王歌順理成章地覺得,她下樓留下信後,就離開了。
王歌平時很聰明,不會被這種簡單的誤導所蒙騙,但他現在喝醉了,神誌不清,這就給了陳言希成功的可能。
但是即使是這樣,也隻能蒙騙一時,王歌肯定很快就能反應過來。
因此,陳言希要趁著他反應過來之前逃走。
拉上兜帽,戴好口罩,把大框眼鏡拿下來,換上提前準備好的墨鏡。
她打開門,剛走出去幾步,身後卻傳來一道散漫的聲音:
“這就要走了嗎,小姑娘?”
陳言希微微皺眉,回頭望去,隻見一個與王歌有著幾分相似的男人倚靠旁邊的沙發上,懶洋洋地翹著二郎腿,手裏拿著一罐雪碧,一副愜意的樣子。
見陳言希將目光看過來,男人露出輕快的笑容,朝她舉了舉手裏的雪碧:
“你好,初次見麵。”
“我是王歌的哥哥,我叫王盛。”
……
王歌感覺頭好疼。
剛剛撞到門框上那一下,屬實撞得不輕,他剛才滿腦子都是陳言希,什麽都沒感覺到,現在拿到信,精神鬆懈,那遲來的痛苦才與沒能見到希希的失落一同將他淹沒。
看著眼前這封信,他的腦子好像要炸開了一樣難受。
為什麽不能讓我見你一麵呢?
都這麽長時間沒見麵了,讓我見一麵怎麽了?至於留下信就跑嗎?
他捂著腦袋,一瘸一拐地走到座位旁坐下。
揉了揉臉,讓自己盡量清醒一些,然後慢慢拆開信封。
露出裏麵他無比熟悉的、端正的字跡:
王歌:
見字如麵。
首先要恭喜你,考到了高考狀元。
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由衷地感到開心,不止是為你。
雖然猜到了你會選擇去拿這個狀元,但其實我並沒有對你抱有多大的信心。
畢竟你的學習態度向來都不端正,而且高考前一晚還親自將我送走——這對你應該也算是一個不大不小的打擊吧?
但你還是拿到了。
是我低估了你,你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厲害。
接下來,我要和你解釋一下我為什麽現在才給你寫信。
離開長川後的這個月,我的境況不能算好,甚至可以用很差來形容。
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我經曆了諸多失敗。
獨自生活果然最能鍛煉一個人,即使我有足夠的知識儲備,但這一個月裏我經曆的失敗,幾乎比我過往人生中經曆的所有失敗加起來都要多了。
直到最近稍有好轉,才得出空閑來給你寫信。希望你不要怪我。
離開長川後,我去了一個比較偏遠、但風景相當不錯的小城市。
房東是一位慈祥善良的婆婆,她的丈夫英年早逝,孩子常年在外打拚,自己孤苦伶仃一個人,所以常常會邀請我去她家裏做客,做些好吃的飯菜給我吃。
這是我現在的生活中為數不多的美好,也是我認為最值得向你分享的一件事。
還有一件值得與你分享的事情是,我收養了一隻流浪貓。
那時我被工作的事情搞得焦頭爛額,恰巧它出現在附近,我便與它分享了一下我的午餐。
我本沒想收養它,我的經濟狀況實在不允許我額外養一隻貓。
但它用小腦袋蹭我的腳,圍著我的腿打轉,還一直跟著我,直到我家門口。
它看著我的眼神很可憐,讓我莫名想到了你。
你在無意間卸下偽裝的時候,也會露出這種仿佛無家可歸、隻能四處流浪的,可憐又孤獨的眼神。
所以我收養了它。
我給它起名叫小歌。
小歌是一隻藍白相間偏灰色的狸花貓,尚且年幼,性格還算活潑,但有些怕生。
房東婆婆來家裏做客的時候,它被嚇得躲在角落裏,不敢出來。
很可愛。
家裏多出一位新成員後,我的經濟狀況更加窘迫了些,但我並不後悔。
小歌很乖,也很聰明,總能在我疲憊的時候,跑來我身邊陪伴我、治愈我。
在我給你寫這封信的時候,它就躺在旁邊,懶洋洋地曬太陽呢。
還有就是,我記住了你的叮囑,在家裏放上了一雙男性拖鞋。
這最初還被房東婆婆誤會,以為我有男朋友,還想要我介紹給她認識認識。
房東婆婆是個很好的人,以後有機會的話,倒真的很想讓你們認識一下。
除了這些以外,剩餘的,便隻是一些瑣碎的事情。
我第一次獨自生活,難免會在一些小事上犯蠢,寫在信上未免太過繁雜,你如果想知道,下次我講給你聽。
如今,我的境況已經漸漸穩定下來,有了一份還算穩定的工作。
不必為我擔憂,這是我自己選擇的道路。
我會失敗,會經曆多次失敗,但我總不會一直失敗。
……
聽說你要舉辦升學宴,我決定去看看你,順便給你送信。
信的末尾,我會給你留下一個地址,你要記得給我回信。
不要循著地址來找我,你答應過我的,可不要言而無信。
不過地址也不是我家,就算你來找我,也找不到我。
……
又仔細看了一遍,發現用語似乎有些過於正式,不像是寫給喜歡的人的信了。
那麽,
我很想你,王歌。
以上。
陳言希。
六月二十七日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