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大雄的一番言語,慕聖心內暗道‘看來這天外飛魔算是找到了最好的傳播途徑’。

“那你可知天外飛魔到底是在聚窟州哪裏藏著呢?”慕聖問道。

大雄攤了攤手道:“這我可不知道,莫要說我了,就連其他妖族都不知道,隻有猰狳才清楚它在哪裏,猰狳給是把天外飛魔當祖宗一樣的供起,外人無從知道。”

慕聖聽了心道‘這天外飛魔可是越來越狡猾,這一次居然還會給自己找看家護院的保鏢。也不知師父他們到底能不能找到天外飛魔隱藏的地方,將其消滅。’想到這裏慕聖問道:“若是你們出去,會跟我們聯手一起找猰狳他們複仇嗎?”

大雄瞅了眼慕聖道:“說句老實話,經過這麽多年與你們人類打交道的經驗來看,我現在越來越不喜歡你們人類了。誠然人類中也有像你這樣對我們友善的,但大多數還不是與猰狳他們一樣,對我們妖族趕盡殺絕,強取豪奪,從這點上來看,你們人族與猰狳他們又有什麽兩樣呢?”

慕聖聽了有些汗顏道:“尊長所說甚是,由此可知今日果便是他日因,猰狳他們對人類的殘害,也許便是人類的劫數吧?但總不能因為個別人和妖獸的原因,我們就不和平相處了吧?”

大雄點了點頭道:“你說的這些倒也有些道理,可再讓我們如以前一般對你們人類,卻也不大可能,必須要有個長遠之計才行。”

慕聖見大雄在兩族合作的意向上有些鬆口,心裏不由也鬆了口氣,道:“那好,容我想想,定然給尊長一個滿意的交代。”

慕聖聽了大雄的話後,就開始思考起妖族和人族日後如何相處的問題,當然這隻是他每天修煉閑暇時用作放鬆自己的一種方式,畢竟何時能適應並掌握混沌之氣,掌握之後又是否能窺破機關出去都還是個未知數,但畢竟有些希望,總比完全沒有希望要好。

在這期間慕聖也會時不時的抽空去看下元璋,但每次去看都如第一次一樣,並沒有什麽改變,也不知他到底是比之前好些還是差些。偶爾大雄也會請慕聖去給白象一族講道,雖然兩者族群不同,但兩相裨益也讓白象一族受益匪淺。

經過這麽長時間的生活,要說白象一族其他的大象們沒有一點發現也不可能,但知道其中異常的白象,在族長大雄的授意下都選擇了沉默,日子一天天的過去,象群們還是無憂無慮的生活著,隻除了那些知情的象們。

慕聖在這處秘境裏,根據秘境的時間,花了足足有一年,這才能夠離混沌之氣又進一步,現在慕聖到混沌之氣的距離目測已經不足十米了,大雄與慕聖相比,在混沌之氣的吸收煉化上則要差了一點,不過差距也不大,就一米左右吧。

經過一年的思考,慕聖覺得自己對兩族的相處模式算是考慮的比較清楚了,於是將自己的想法與大雄講:“之前我們人族製定的封山禁漁的規定,如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略,以成魚鼇之長。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澤;春夏之交,毒藥不施原野,自不必說還當依令實行,另外我還想了一些有利於妖族修煉的辦法,你看是否可行?”

大雄不以為然的說道:“你們的規定雖多但並沒有很好的實行,反倒是變本加厲的殘害我妖族,以至於釀成今時之禍,不過你既然說到這裏,還是說說你的辦法吧。”

慕聖聽了有些汗顏道:“之前人族是沒有好生按此規定執行,但我想經此一役後,應該會遵守之前的規定,不會再犯了吧。若不知悔改執意再犯,你們妖族自可大開殺戒,我們毫無怨言。”

大雄這才微微點了點頭,慕聖接著說道:“考慮到我們人類經常獵取妖族,用其身體材料製作法寶等物,所以我也允許妖族來利用我們的身體......”

慕聖話還沒說完,就將大雄驚了一大跳,打斷了慕聖的話,問道:“什麽,你既然允許我們妖族也同樣利用你們人類的身體,你就不怕你的同類說你嗎?你們人類這麽自私,怎麽可能同意?分明這是無法實施的計劃,你莫非在誆騙我?”說到這裏大雄不由的有些氣憤,就連臉上一直以來保留的笑意也變成了怒色。

慕聖見了微微一笑道:“尊長莫急,請讓我跟您解釋一下,我隻是說讓妖族利用我們的身體,可並沒有說如何利用,這個利用並非如你所想,是讓妖族殺了人類,而是另有方法。”

“哦,什麽方法,說來聽聽。”這下大雄來了興趣。

慕聖道:“我之前在聚窟州和祖州邊境上,聽說有妖族化身成紋身師,替人紋些妖禽異獸,乘機將妖禽異獸的精血和一縷神識混入其中,這樣一來紋身之人激發了上麵的紋路就可以發揮出妖禽異獸的一部分靈力,但同時妖禽異獸的神識也會慢慢侵蝕紋身之人,最終鵲巢鳩占反客為主,不知此事尊長可知?”

大雄點了點頭道:“此事我也有所聽聞,但因知這是天外飛魔來後與那猰狳共同協商後訂的計謀,不想招惹也便沒有深究,所以具體細節卻是不知。”

慕聖道:“不錯,這法子似乎正是在天外飛魔來後才有的,不過要是除去這些偷偷摸摸的計謀,倒也不失為一個好的法子。”

“哦,此話怎講?”大雄疑惑的問道。

慕聖接著說道:“隻要在紋身前說好雙方利益點,各取所需就行,妖禽異獸們提供力量給紋身者,紋身者則提供自身的靈力貢獻給妖禽異獸,雙方等價交換,紋身者在明白的情況下,也便可以通過日後的修煉,補上之前貢獻給妖禽異獸損耗的靈力,提供力量給紋身者的妖禽異獸們,也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收取保護費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