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27日,星期四,陰

不知什麽時候,我和同桌的她的心間,竟已隔了一條“三八線”。

1997年11月28日(農曆1997年10月29日),星期五,雪夾小雨

早上,下了大雪,那確實是大雪。比鵝毛還大。像深冬大雪後搖樹時從樹上落下的雪末團兒那樣大!

而且,裏麵還夾著小雨。於是,雪到地下便化了。

遺憾的是,雪到早自習上一半時便停了。

豐年才有“好大雪”我真高興!

1997年11月29日(農曆1997年10月30日),星期六

《自白》

早上,前鳳說她的饃少了。右格還說:“大風,以後你給俺幾個照護著饃吧!‘老鼠’光來偷吃。”這是什麽意思?覺得心裏很不是滋味。難道我偷吃你們的饃了嗎?

我上教室,關教室的門時,見前鳳正瞪著我。瞪我幹嗎?我又沒惹你。可轉念一想,明白了,她一定是懷疑我偷吃了她的饃。不然,幹嗎拿這種眼光看我呢?我說我沒偷吃,誰信呢?底下就睡你一個人,你不偷吃,誰偷吃?她們肯定會這麽認為。當然,明裏她們不會這樣說。暗裏誰知道呢?

可是,我自己睡在那兒就錯了嗎?她們每天晚上說說笑笑,攪得人睡不成覺。說她,她背後會說你是“暗探“。

再說,寢室長也都講明了:“誰想管誰成管了,我鑰匙給她。”我敢管嗎?

讓寢室長管,她又講了:“你們想咋住咋住,我也不管你們了。”寢室長,是更說不得的。她會說她“管不住”,還會因此與你結對頭。唉,到底是管不了還是根本沒管呢?不敢說。

因此,我從上麵挪到下麵,自己睡在那兒,想圖個清淨。這倒好,每晚上各種聲音照樣往耳朵眼兒裏鑽,又被人當賊看了。我怎麽做好呢?

我不敢說話別人會說我唱高調。

1997年12月1日(農曆1997年11月2日),星期一,陰

為自己畫了一個藍頭發粉麵孔(用彩色粉筆塗的)的小女孩,假裝她在說話。

有很多時候,別人不理解我,我絕不去乞求別人理解,隻要我做的對我就繼續做下去。別人不理解我是別人的無知,而不是我的過錯。藍精靈的話

1997年12月2日(農曆1997年11月3日),星期二,晴

寢室裏每天晚上說說笑笑,攪得人睡不著覺。我實在忍不了,說了一句不讓她們說笑的話,她們便示威似的,聽見誰出了聲便說:“你不要臉來唄!”我知道那是說給我聽的,氣得直哭。你們說話難聽,不說了倒也好呀,可一會兒後說得更凶了。

這時,前鳳把饃放在**,我說讓她把饃拿起來,她像沒聽見似的,仍舊幹她的事,氣得我拽住單子角就拉。她好像也惱了,把那小半個饃頭“嗖”地扔了。我的眼淚再也止不住了。

這時寢室裏的說笑聲更上一層樓了。

“別說啦!我求求你們中不中!”

“我不用你求!”火雨恨恨地說。

我的眼淚流得更歡了,不禁暗暗數落起自己來:自己又是何苦呢?自己又不是寢室長,幹嗎去管她們呢?這不淨給自己找別人攻擊自己的話柄嗎?別人違反紀律關你什麽事?為什麽不像有些同學那樣,既不吭聲違反紀律,也不管別人怎麽樣,既不得罪人,還能得個“老好人”的好名聲,那樣多好呢!自己這樣做算幹什麽的呢?出風頭嗎?巴結老師嗎?給老師當走狗嗎?想當寢室長的嗎?何苦呢!

可轉念一想,我又改變了主意。寢室紀律是要大家共同遵守的,互相監督是每個人的權利。別人放棄她的權利我管不著,是我的權利我就定要行使!一個國家需要每個公民具備主人翁的精神,一個寢室又何嚐不需要每個室員具備這一點呢?

瘋子多了,便會說那些不瘋的人是瘋子,但瘋子究竟是瘋子,不是瘋子的人究竟不是瘋子,這是任何人也改變不了的客觀事實!

1997年12月5日(農曆1997年11月6日),星期五,雨/雪

《哭》

我現在什麽也做不進去,隻知道流淚。狠狠地想破壞些什麽東西,卻又被僅存的理智擋住了伸出的手,心裏憋悶得難受。你若問我為什麽哭,我也不能確切地說出個所以然來。

我哭的時候幾乎就沒有什麽原因。而這時也往往哭的最傷心。那是一種明明知道哭不能解決問題,隻會白白浪費時間,卻止不住哭,得不到解脫的哭。這時,恐怕是最難受的哭了——

我又畫藍頭發粉麵孔的小女孩給自己了,她兩眼流下好多串淚水,這次她的話是:不該哭的時候卻哭得最多,這無論如何也是於人無益的。

1997年12月13日(農曆1997年11月14日),星期六,晴

生活中不應該缺少歌聲。

因此,我應該學幾首歌。我要學幾首歌,幾首我所喜歡的歌。

學了,就要唱,大膽地唱。

難聽不要緊,隻要感情真——

我們勝利了。

是的,勝利了。

讓那些聲稱“學生該”的人生氣去吧!

我們惹不起你,還躲不過你嗎?我們就不吃你做的飯,你再囂張又能把我們怎麽樣?

告訴你,我們學生對你的反抗情緒,可不是一朝一夕聚成的。冰凍三尺,是一日之寒之功嗎?你把我們學生,壓榨得也太狠點了!

我們不僅要向學生食堂抗議,還要向學校抗議。學校為什麽允許這幫人在學校橫行霸道?憑什麽違背國家的五日工作製,一月多了還不星期?又憑什麽亂收費,去充當校長的酒錢?這個以權謀私行賄受賄請客送禮貪汙腐化的校長大人,為什麽卻至今沒被換掉?!!!……

1997年12月18日(農曆1997年11月19日),星期四,晴

昨天晚上,四丁要吃饃。

我說:“要吃自己拿去。”黑暗中,她似乎愣了一下。繼而轉身,和草香打了個招呼,吃草香的饃去了。

我知道她心裏在想什麽。麵對她,我隻能在心裏默默地說一聲“我抱歉”。這種話是不能當麵和她講的,因為這件事本來是講不清的。講的過多,反而會使雙方都更難堪。

說真心話,那時麵對她吃饃的要求,我在心裏確實不情願。但親愛的朋友,你千萬別以為我出於內心的自私狹隘的意識而拒絕了你。我隻是想在媽媽來送饃之前才把饃吃光,不然我就不得不買饃吃了。我不願買饃,不願花費過多父母的血汗。雖然我有時會忍不住買零食吃,但每次吃零食後我都以不吃飯作為懲罰和代價了啊!

也許我這樣說是強詞奪理。……但無論如何,我對也罷,不對也罷,事情都已經過去。不管事情該不該發生,它也已經發生了。現在的我,仍然隻能在心裏默默地說一聲“我抱歉”。僅此而已,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