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奸.情
錄囚時間隻有一個月,所以時間很緊。當然,李恪下去錄囚,主要是了解情況,把可能存在的冤假錯案集中起來,交由他的陪同錄囚的書吏辦理。然後將結果報他,他最後升堂問案,作出裁判。
唐朝的時候,錄囚已經形成製度,這種錄囚的改判是有法律效力的,相當於現在的審判監督程序的提審,具有終審裁判的效力。
這樣一來,陪同李恪下去審案的人數自然就少不了。但是,被錄囚的州縣的書吏和官員則不能參加,隻是在需要的時候才傳喚詢問。這一次少城縣不在重點錄囚的範圍,加上唐臨的大力推薦,蕭家鼎也就名正言順地進入了李恪的錄囚書吏團中。唐臨作為益州負責司法的司馬,又是前任刑部尚書,所以李恪也讓他陪同自己錄囚。
錄囚的第一站是益州下麵的九隴縣。
下去之前,楊王妃把蕭家鼎叫了去,有事情要交代他。
楊王妃的酒量和豪氣讓蕭家鼎非常的讚歎和敬佩,上次本來要一醉方休的,可惜後來出現了耿三奶奶畏罪自殺的事情,結果便不歡而散了,現在他要召見自己,蕭家鼎原來以為是讓自己去陪著喝酒,繼續上次的鬥酒的。沒有想到去了之後,卻並沒有酒宴。
楊王妃是在王府的後花園的一座涼亭裏召見了他,除了楊王妃的兩個貼身侍女之外,別沒有旁人。而且,那兩個侍女都是遠遠站在涼亭以外。不在近前。蕭家鼎便知道楊王妃肯定有什麽事情要交代自己。見禮之後,也不多說,垂手而立,等著楊王妃開口。
楊王妃麵前的石桌上,有一疊的狀子,她輕輕拍了拍,道:“這些狀子,是這一年來我自己收到的,通過各種途徑送到了我這裏,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多次到我王府門口喊冤的。我看著可憐就自己收下了。可是送交王爺之後。王爺看了,把其中一部分留下了,錄囚的時候審查。而剩下的這些,他說沒有辦法。——他沒有辦法。那是因為他是王爺。有些事情不好辦。聽說你對刑律非常的精通,辦事又靈活,所以。我把這些交給你,你陪同王爺錄囚的時候,你看看有沒有辦法處理一下。但是不要勉強。行嗎?”。
王妃是用商量的口氣跟蕭家鼎說話,這讓蕭家鼎有些受寵若驚,趕緊躬身道:“在下一定認真審查,隻要不是依法辦理的,一定糾正。”
王妃笑了:“什麽是法?法也隻是當時當世的人的想法,這些想法就一定對嗎?有些罪刑律規定要處死,那也是那些參與立法的人的想法,時過境遷,他自己都可能會改變這樣的想法,又或者證明他們當時的想法是不合理的。因此,這才有輕罪重判,重罪輕判的事情。所以法律應當靈活掌握,而不是死板遵循。”
一聽這話,蕭家鼎頓時非常的驚訝,他看了王妃一眼,想不到王妃除了酒量好詩詞好之外,對於法律的本質也就深刻的理解。她說的沒錯,用馬克斯關於法律的論斷,法律就是統治階級進行統治的一種工具,隻要符合統治者的利益,維護統治者的利益就會通過立法把它上升為法律,強製推行實施。同時,為了更靈活地保護統治者的利益,統治者還法外施刑。因此,規定在當時的法律裏的東西,未必就是真理。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唐律疏議》裏規定的八議製度,皇帝和親戚等八種人犯罪可以從輕處罰,即使犯了死罪,也可以朝堂商議,報請皇帝免死。再比如官當製度,也就以官當徒和以官當流製度,官員犯罪,可以用他的官位折抵刑期,九品以上六品以下的,一個官職可以抵徒刑一年,五品以上一品以下的,一個官職可以當徒刑二年;如果是公罪,折抵刑期更多。官員犯罪應該判處流刑的,折算成四年徒刑後用官職衝抵。要是官職少不夠衝抵的,還可是比照徒刑的年限用錢贖罪。
也就是說,當官的犯罪,可以用官職或者金錢來減免刑罰。這樣的法律規定,要是放在現代社會,別說是要立法了,便是有人這麽說出來,也會被唾沫星子淹死。
現代社會也有類似的例子,比如收容製度和勞教製度,在立法之初,絕大多數人都認為是應該的,可是現在卻廢除了,這就是立法者和立法思想發生了變化。現代法學屆不是有“惡法非法”的論斷嗎?什麽是惡法?所謂惡法,隻是時代發展了,時過境遷了,有的法律已經不符合後來者的思想了,才會成為惡法,說收容製度勞教製度製訂之初就是惡法的論斷,本身就不是曆史唯物主義的態度。現在回頭看《唐律疏議》的這些規定,現代人覺得很荒謬,典型的惡法,可是那個時代,沒有人質疑,而且被認為是理所當然,延續使用了一千多年。——就多少法律規定能延續使用一千多年?
蕭家鼎用崇敬的眼光看著王妃,道:“既然法律應該靈活掌握,那又以什麽為標準呢?”
“禮!”王妃慢慢道:“合乎於禮,才是王道。禮法不能兼顧者,應以禮為先。”
這是正統的法律思想,也是千百年來中國古代法律人公認的思想。當法律跟禮不相容的時候,以禮為先。比如漢朝的時候有個案子,某甲沒有兒子,揀了一個棄嬰作為養子,後來養子長大後殺了人,甲就把他藏了起來。漢朝的法律藏匿罪犯是要處重刑的,可是董仲舒引用《春秋》上的父子一方犯罪,可以相互隱藏的話,沒有判父親的罪,這就是當時的法律跟禮的要求不符的時候,法官用禮來判案典型案例。這個判例也就成為了《唐律疏議》製訂親屬相互隱匿製度的依據之一。
不過,王妃這個話非常的原則,而她要蕭家鼎作特別處理的案子卻是非常的具體,到了具體的案例裏,要把握好法與禮的關係,就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了。搞不好就是違法辦案!
更何況,對於蕭家鼎這位一千四百年之後穿越而來的現在法律人,他心中的禮就不是古代封建禮教製度的綱常倫理了,而是現在社會的價值觀。這兩者間很多是不相容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比如未婚同居,現在社會思想裏,這種事情甚至連道德層麵的問題都算不上了,可是古代卻是違背倫理的,屬於奸罪的一種。要受到處罰的。再比如很多現在的民事糾紛,在古代都要用刑罰手段處理,比如不當得利,古代是要打板子的。
因此,對於蕭家鼎而言,他還要麵臨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在顧全封建禮教的同時,兼顧自己已經成了思維定勢的現代社會的價值觀。
想到這些,蕭家鼎感到頭都大了,他知道眼前這些案子,既然連王爺都覺得棘手,那就不會是很容易的事情,真的需要費很多的腦子的。
王妃見他沉吟不語,猜到了他的思想顧慮,溫言道:“你盡管放心去辦,有甚麽事情,我會給你兜著的。”
有了王妃這句話,蕭家鼎心中的一塊石頭便放下來了。從詩會上蜀王李恪的表現來看,李恪對這位王妃是非常的寵愛的,所以王妃的話,便是一把尚方寶劍,至少在益州地界是這樣的。
而且,這些是王妃交辦的任務,又已經把話說到了這種地步,蕭家鼎還有什麽好說的?他隻能躬身領命,不可能拒絕。
蕭家鼎便上前拱手道:“在下一定盡力辦好。請王妃放心。”
王妃這才麵露微笑,點點頭:“嗯!我聽王爺說,耿三奶奶跳塔自盡,你認為她是在保護後麵的真正主使的人,是嗎?”。
“是的。”
“你找到了後麵的人了嗎?”。
“沒有,因為耿三奶奶已經死了,線索斷了,雖然都在懷疑是耿長史在後麵指使,但是沒有證據。他又是上官,我也沒有權力和膽量拘捕他詢問。”
王妃笑了笑,道:“我可以給你提供一些線索。”
蕭家鼎愣了一下,忙道:“多謝王妃,王妃請說!”
王妃捋了捋被微風吹亂的頭發,雖然周圍都沒有人,她還是放低了聲音,道:“我懷疑側王妃盧氏跟某個男人有奸情,牽線搭橋的,很可能就是那個在大牢裏被投毒殺死的峨嵋山的智水師太!但是我隻是有這種感覺,一直沒有拿到真憑實據。”
一聽這話,蕭家鼎頓時眼前一亮,他馬上聯想到了一些事情。——已經被判處了死刑的智水師太,被耿三奶奶用她的兒子作要挾,逼迫她服毒自盡。當時不知道原因,現在結合王妃的這的消息,便找到了殺死智水師太的一個可能的理由,那就是掩蓋盧王妃的奸情!
證據之一就是這事發生在自己向耿長史說了智水師太跟蜀王李恪的盧王妃關係密切之後。當時自己為了見到耿長史說連環亂奸殺案的事情,而顧司法要搶功,於是自己找了一個借口說有重要的涉秘的事情要向耿長史當麵稟報,這隻是一個借口,顧司法也知道,卻故意使壞跟耿長史說了。於是自己為了自圓其說,便把智水師太在峨嵋山上顯擺她自己跟盧王妃關係密切的話說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