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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後,4月份的一個早晨,我正在費拉角住宅的閣樓書齋裏忙著寫作,一個仆人上樓來說,聖讓(相鄰村莊)的警察在樓下,想要見我。我因受到打擾而慍怒,想象不出他們要幹什麽。我問心無愧,我已經給慈善基金會捐過錢。我還收到一張作為回執的卡片,它就放在我的汽車上,以便在超速行駛被攔停時,或者在車子停在了相反的街沿被發現的時候,可以在出示駕照的同時,低調地亮出那張捐款證明卡,那樣就可以隻聽取幾句寬容的警告,而逃脫處罰。當時我認為更有可能是我的一名用人受到了匿名檢舉。這是法國生活中的便利之一,因為該國的案卷是混亂的;不過我和當地警察關係不錯,他們每次到我家來,我總要請他們喝上一杯葡萄酒,祝他們一路順風,才會讓他們離開。所以我料想他們不會多麽刁難。但是他們此來,公幹與以往大不相同。我這裏用第三人稱複數,因為來了兩名警察,他們總是兩人一起出勤。
我們握手寒暄之後,兩人中級別較高、被稱為隊長的那個警察,蓄著我所見過的最神氣的一種胡須,從衣袋裏掏出筆記本。他用一個肮髒的拇指翻著本子。
“索菲·麥克唐納這個名字跟你有什麽關係嗎?”他問道。
“我認識一個叫這個名字的人。”我小心謹慎地回答。
“我們剛和土倫警察署通過電話,署長要求你立即到署裏去。”
“為什麽?”我問道,“我跟麥克唐納太太並不很熟。”
我立刻得出結論:索菲遇上麻煩了,可能跟鴉片有關,但我不明白為什麽把我牽扯進去了。
“這我不管。可以肯定你跟這個女人有來往。好像她已經離開住所失蹤五天了,而港口打撈起了一具屍體,警方有理由認為就是她。他們想要你去辨認一下。”
我渾身打了個冷戰。然而我並不過於感到意外。她過的那種生活,完全有可能在她情緒低落時使她結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完全可以根據她的服裝和證件辨認出她嘛。”
“她被發現的時候,身上一絲不掛,喉嚨被割斷了。”
“老天爺!”我嚇壞了。我心念急轉。就我所知,警察可以強迫我去,我想我不如乖乖順從為好。“那好吧,我會乘坐我能趕上的第一趟火車過去。”
我查了查列車時刻表,發現我可以趕上5點到6點之間開往土倫的列車。隊長說他將打電話把情況報告署長,要求我一到土倫就直接去警察署。那天上午我沒有再寫什麽,往手提箱裏裝了幾件必需用品,吃過午飯就開車去火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