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辦好學校,必須喚醒學校的文化自覺。
所謂文化自覺,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即明白它形成的過程,它的特色和發展趨向,以加強文化轉型的自主能力,從而取得文化選擇中的自主地位。
具有文化自覺的學校,因為有自主的能力,才能在變革時,不再是進行點狀的修修補補,而是勇於進行轉型性的整體變革,從而影響到每個師生,影響到每個“人”在教育中的日常活動以及相應的生存狀態。
在成都的一個縣區,就有一個這樣具有文化自覺的學校群體。
他們的校長,努力根據學校的實際,提煉出各自學校的教育理念。如有的小學提出“樂園新樂章”,有的提出“學習生活教育”,有的倡導“環境教育”,還有的倡導“陽光教育”,等等。
剛剛接觸時,很多人不以為然。教育規律恒定,這樣的做法和“貼標簽”有什麽差別?能對教育的實際產生效果嗎?
但深入了解後,他們才發現,這些學校其實是在形成各自學校文化的同時,試圖去取得在社會變革中的自主地位——他們不願意僅僅去承受社會給學校指定的命題,而是努力在學校教育的核心地帶,尋找教育的真諦。
提出“陽光教育”的磨子橋小學,就把這個理念細化為16個具體的要求。他們要求教師做到:
知曉學生的姓名含義,知曉學生的生活習慣,知曉學生的個性特點,知曉學生的行為方式,知曉學生的思維方法,知曉學生的愛好興趣,知曉學生的困難疑惑,知曉學生的情感渴盼,知曉學生的心路曆程,知曉學生的知音夥伴,知曉學生的成長規律,知曉學生的家庭情況,知曉學生的上學路徑,知曉學生的社區環境,知曉學生家長的思想,知曉學生家長的願望。
這16個“知曉”,並不是所有學校都特別強調的:它讓“陽光教育”避免成為死氣沉沉的失去活力的概念,而是有了自己獨到的內涵和價值訴求。
這16個“知曉”,也讓學校避免了自我貶值的危險:它不僅可以適應社會,而且可以引領社會;學校能超越自身圍牆的局限,舍棄眼前的圖謀,以守護教育的理性。
這16個“知曉”,讓學校有了自己的“學校立場”,讓身處其中的每個教育者都深知:學校是服務於誰的,學校是依靠誰來展開的,學校要培養的人是什麽樣的。
隻有有了文化自覺的學校,才會有意識地去尋找自己的學校立場。
站在自己的學校立場上,學校才能懂得尊重教育——她執守教育的規律,因為執守所以有品位;學校才能懂得尊重社會——她理解學校是兒童與社會的橋梁,因為理解所以敢開放;學校才能懂得尊重師生——她努力去達成師生的完滿與幸福,因為向著師生所以有道德。
而無數個“有品位”“敢開放”“有道德”的學校集結起來,最終將產生一個澄明的教育世界,一個向“人”而生的教育事業。
所以,當我們日益強**育的精神價值時,每所學校都應該問一問:我們的學校立場是什麽?
也許有人會說,在目前的社會壓力下,尤其是在基礎教育出口狹窄、改革配套措施尚不完善的現實中,尋找學校立場、追尋文化自覺有什麽用?
這讓筆者想起了一個小故事。90年代初,三八婦女節快要到了,一個年輕的俄羅斯丈夫拿著剛剛掙來的錢問妻子:“明天過節給你送什麽禮品呢?是把這些錢交給你支配,還是給你去買一束鮮花?”年輕的妻子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希望你明天給我送一束花!”
要知道,當時的俄羅斯剛剛經受“休克療法”,商品極度匱乏,貨幣不斷貶值,民眾生活已陷入窘迫。然而,他們仍深信精神價值的寶貴,仍追求困境中的理想。
艱難困苦,玉汝於成。處在改革與發展關鍵時期的教育,是否也要保有這種“不管多困難,仍有一瓣心香”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