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的時候,路易斯遇到了羅絲·麗塔。“還好嗎?”他問道。
她做了個鬼臉:“大部分時間還可以,但我真的不想把作業帶回家。也許我可以和你一起上科學課,我可不想學做衣服和烤櫻桃派——我想有一天成為著名的作家,而不是貝蒂·克羅克[1]!”
這時,大衛抱著一大堆書走了出來,他朝他們揮揮手,害羞地笑了笑。“走回家嗎?”路易斯問他。
大衛搖了搖頭,指了指停在附近的兩輛黃色校車中的一輛。學校裏大多數孩子的家都在步行可及的範圍內,但也有四五十個孩子住在城外,在農場或靠近新西伯德的某個小村莊裏。“明天見!”路易斯在大衛爬上校車時說。校車載著孩子們駛向住在城鎮北部和東部這些偏遠地方的家庭。
他和羅絲·麗塔站在一起。“可憐的家夥,”他說,“我記得剛到鎮上的時候,大家也總是取笑我。”
“你說得對,那些家夥都是白癡。”羅絲·麗塔悶悶不樂地說,然後她又開心起來,“你知道嗎?我們應該帶大衛四處轉轉,幫他熟悉環境。”
“我沒問題,”路易斯回答,“但我感覺,如果我們表現得太過明顯,會讓他有點兒不舒服。人們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別人因為同情他們而對他們友好。我知道的。”
“我並不是同情他,”羅絲·麗塔堅持說,“嗯,我是說,我是這麽想的,但不僅僅是這樣。他看起來是個不錯的人。如果要我自己說的話,我們也是很好的人。我們不像伍迪·明戈那樣刻薄,也不像布倫達·比金斯那樣高傲。如果大衛想和我們在一起,至少我們會把他當成一個正常人來看待。”
“當然。”路易斯同意。他想了一分鍾:“你知道,也許哪天我可以邀請大衛來家裏吃午飯。喬納森叔叔不會介意的——至少,如果齊默爾曼太太過來做飯,他是不會介意的。然後,也許你和我可以帶著大衛四處轉轉。”
“聽起來不錯,”羅絲·麗塔說,“星期六怎麽樣?”
“我回去問問。”
正如路易斯所料,喬納森叔叔欣然同意了。當路易斯介紹大衛的情況時,喬納森叔叔咯咯地笑了起來,表示同情。“你知道,你爸爸和我小時候也有一個這樣的朋友,”他說,“他的名字是,讓我想想……弗朗西斯。人們總是嘲笑他,因為他口吃得太厲害了。弗朗西斯肯定是我見過的最瘦的、最鬱鬱寡歡的孩子。我記得有一次你爸爸看到兩個大孩子打他。嗯,查理[2]比我大三歲,你知道,他從來不像我這麽高大,肌肉也沒有我這麽發達。”喬納森叔叔眨了眨眼睛,因為事實上他是一個相當懶散的人,而路易斯的爸爸才是家裏的運動健將,一個棒球明星和田徑能手。“但作為一個小塊頭來說,查理是很有勇氣的。不管怎樣,他插手了,他和弗朗西斯一起打敗了那兩個惡霸。於是,弗朗西斯開始和我們混在一起,我們開始了解他。他是個很棒的孩子。我們開始叫他弗蘭克,有一天查理有了一個驚人的發現:當弗蘭克唱歌時,他的口吃消失了!弗蘭克開始努力練習唱歌,你知道他後來成了什麽樣的人嗎?”
“弗蘭克·辛納特拉[3]?”路易斯說出了他聽說過的最著名的歌手之一。
喬納森叔叔搖了搖頭:“嗯,不是。他叫弗蘭克·加特納。他後來在芝加哥開了一家很棒的餐館,而且現在他非常有錢,沒人再去在乎他會不會背錯T和D。”
路易斯笑了笑,但他不確定,唱歌是否能幫助大衛。事實上,他不確定大衛是否會來。
第二天,路易斯問大衛星期六是否願意來高街100號吃午飯。“大約十一點,我叔叔可以開車帶我去接你,”他說,“然後羅絲·麗塔和我帶你到鎮中心轉轉。”
大衛害羞地說,他要問問他的家人是否可以。第二天,他說他的家人同意了,隻是喬納森叔叔不用開車去接他了。“反正,我……我……我爸爸也……也要進進……城。”他艱難地解釋道。所以他們約好十一點在希姆索斯雷氏雜貨店門前見麵,這家雜貨店就坐落於穿過鎮中心的主要街道的中間位置。
到了星期六早晨,羅絲·麗塔一大早就來了。喬納森叔叔在前院的栗樹下操作割草機,讓地麵變得鬆軟,他說:“因為秋天的葉子很快就會落下來。”當路易斯和羅絲·麗塔準備出發去見大衛時,喬納森叔叔停下來用紅色的大手帕擦了擦臉,示意他們過去。“聽著,”他說,他的臉在一頭亂蓬蓬的紅頭發下閃閃發亮,“你們倆最好不要對大衛提起你們知道什麽。我不想讓他認為,他要和幾個從瘋人院逃出來的人共進午餐。”
路易斯笑了。“我們不會說你或齊默爾曼太太會魔法的。”他保證道。
“還有卡帕納姆縣魔法師協會。”羅絲·麗塔補充道。奇怪的是,在這麽小的一個地區,卡帕納姆縣及其縣城新西伯德卻有很多的術士和魔法師,但大多數居民甚至從未對這件事產生過懷疑。
這是九月初溫暖的一天,而且時間還早,於是路易斯和羅絲·麗塔便在高街閑逛。這條路兩旁樹木的樹梢多年來一直不斷延伸,他們現在有點兒像走在一條綠色的隧道裏。他們來到大廈街,漫步經過羅絲·麗塔的家,然後繼續向鎮中心走去。幾輛汽車哐啷哐啷地慢慢駛過,城鎮的街道顯得慵懶而昏昏欲睡,勞動節[4]仿佛讓每個人都進入了輕微的瞌睡狀態。商店的櫥窗裏還陳列著開學用品,但那天早上購物的人並不多。
在雜貨店裏,羅絲·麗塔看了看表,他們早到了十一分二十秒。“哦,不用說,”路易斯開玩笑地說,“你就是想炫耀你的手表!”
手表是她的生日禮物,羅絲·麗塔特別喜歡。她衝路易斯咧嘴一笑,然後吐了吐舌頭:“你要喝杯可樂嗎?”
“或許可以來一小杯。”路易斯說。
他們坐在櫃台邊,喝著小杯可樂,裏麵全是碎冰,他們一直吸,直到最後吸管發出刺耳的聲音。就在這時,一輛黑色雪佛蘭停在雜貨店前麵,大衛從副駕駛座爬了出來。路易斯和羅絲·麗塔匆匆走了出去,大衛向他們介紹那個瘦長、禿頂的司機說:“這……這是我……我爸爸。”
凱勒先生戴著無框眼鏡,長著一雙溫和的藍眼睛。他看起來像中年版的大衛,但他沒有口吃。“嘿,路易斯。嘿,羅絲·麗塔,”他帶著疲倦的微笑說,“我叫歐內斯特·凱勒。我很高興大衛認識了幾個朋友。我妻子和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我們要整修我們買的房子。而大衛,嗯,他很無聊,因為我們太忙了,沒有時間陪他。總之,讓他準備回家時給我打個電話,我會來這裏接他,或者去你家接他。好嗎?”
路易斯注意到,當大衛的父親談到大衛時,他的臉漲得通紅。他還注意到,凱勒先生在對著他說話,而不是對他的兒子。凱勒先生走進科裏根的五金店,於是,路易斯、羅絲·麗塔和大衛朝著山坡上的高街走去。
“這是我家。”路易斯一邊說,一邊抓住係在門閂上的鞋帶,打開了鍛鐵大門。他期待著大衛會有什麽反應,因為這棟房子非常壯觀,是一座三層的石頭大房子,正麵還有一個高高的塔樓,但大衛隻是禮貌地點了點頭。
齊默爾曼太太準備了一頓豐盛的午餐,有烤牛肉三明治、金黃色的土豆沙拉、香脆的涼拌卷心菜,還有她自己製作的非常酸脆的蒔汁醃菜,所有這些配著新鮮的酸檸檬汽水一起吃。最後的,但也是最棒的美食是一塊巧克力蛋糕,這讓路易斯發出期待的感歎聲。“現在應該是野餐的季節了,”齊默爾太太大聲說,“鳥兒在歌唱,陽光燦爛,我們還有一個很棒的後院,難道就要這樣浪費掉了?”
他們當然不會浪費。後院非常舒適,他們坐在一張折疊桌旁,吃著美食,直到吃撐為止。然後喬納森叔叔拿出了他的口琴。“大衛,我們通過科學實驗發現,消化食物最好的方法就是一起唱歌。你會像受驚的騾子一樣嘶叫嗎?你能唱出高音C嗎?高音W呢?如果你每次一提高嗓門,附近的狗就會狂吠,那麽恭喜你!你正是我們這個小歌唱團需要的男高音!”
大衛聽了咯咯地笑。路易斯覺得他知道他叔叔在做什麽,盡管他們確實經常為了好玩而放聲高歌。齊默爾曼太太開始唱一首傻傻的歌,名為《砰砰作響的百葉窗》,大衛學會了副歌後就小心翼翼地一起唱了起來。他們又唱了其他歌曲,比如《不會再下雨了》和爵士版的《我的邦妮漂洋過海》[5]。路易斯注意到大衛在唱歌時幾乎不口吃。
他們唱完後,喬納森叔叔站起來伸了個懶腰。“太有趣了,”他說,“但現在我想,羅絲·麗塔和路易斯很想帶你去美麗的新西伯德鎮中心進行一次私人旅行。大衛,你準備回家的時候再回來,我很樂意把我那輛老爺車從車庫裏開出來送你回家。我敢打賭你以前從來沒有坐過馬金斯·西蒙!”
“沒……沒……沒坐過,先生。”大衛開心地說。
“那好,我很樂意給你當司機。”
“好……好的,但我家有……有點兒難……難找。”大衛回答,他的臉都漲紅了,試圖把整句話擠出來。“它在鎮……鎮子的北邊,人們叫它夏……夏……夏威夷屋。”大衛說。
就在那一刻,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那個陌生地方的記憶湧上了路易斯的心頭,他嚇得幾乎要尖叫起來。就在那令人寒戰的瞬間,天色暗了下來,空氣變得混濁,路易斯似乎從某處……從四麵八方聽到了不祥的鼓聲。
[1] 大磨坊食品公司的品牌形象大使。
[2] 查理是路易斯的爸爸。
[3] 美國20世紀重要的流行音樂人。
[4] 美國的勞動節是全國性節日,時間是每年九月的第一個星期一。
[5] 都是經典的兒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