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最高效益
“大鵬”號開建之後,馮承乾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把德意誌第二帝國贈送的六艘大型戰艦送回去,委托威廉港造船廠、基爾海軍造船廠、伏爾鏗造船廠與布洛姆-福斯造船廠進行現代化改造。
當然,改造方案由馮承乾提供。
嚴格說來,這六艘戰艦,即“拜仁”號與“巴登”號戰列艦,“德夫林格”號、“呂佐”號與“興登堡”號戰列巡洋艦,以及“柏林”號快速巡洋艦的艦齡都不到十五年,短的才十二年,完全沒有必要進行全麵改造。更重要的是,在“華盛頓條約”框架內,這六艘戰艦的性能都不算差。
隻是,這六艘戰艦,在某些方麵並不符合馮承乾的要求。
別的不說,除了“柏林”號,另外五艘戰艦的最高航速都太低,根本不可能在幾年之後為航母護航。
要知道,馮承乾規劃中的大型航母,最高航速在三十三節以上。
正常情況下,護航戰艦的航速應該比航母高兩節,而最低要求也隻能比航母低兩節。
顯然,兩艘“拜仁”級的速度太慢了,而三艘“德夫林格”級如果為滿足護航增強了防空火力,航速肯定達不到三十一節。
結果就是,現代化改造的核心就是更換動力係統。
當然,六艘戰艦的改造方式並不完全一樣。
兩艘“拜仁”級除了更換動力係統,使最高航速達到三十二節之外,還拆除了所有一百五十毫米副炮,“巴登”號增添了旗艦所必須的指揮設備,此外還對主裝甲帶做了調整,該為“重點防護”,即拆掉次要部位的裝甲、加強關鍵部位的裝甲。最顯著的變化,就是增強了水線以下部位的裝甲厚度,把主裝甲帶的保護範圍延伸到艦底。防護方麵,最大的改進是增強水平防護,水平裝甲分為兩層,即在保留原有水平裝甲的基礎上,增添一層厚度為七十六毫米的裝甲甲板。
顯然,這些改進,都是針對未來的海戰。
因為經費有限,所以在從德意誌第二帝國返回中國的時候,兩艘“拜仁”級都沒有安裝副炮。直到一九三零年,兩艘戰艦回國的第二年,才在江南造船廠安裝了副炮,而且是一百毫米副炮。兩年之後,兩艘戰艦再次進入江南造船廠,安裝了八座四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與十六門二十毫米高射炮。到此,兩艘戰艦上,各有十二門一百毫米、三十二門四十毫米與十六門二十毫米高射炮。
要知道,這才是一九三二年。
如果以防空火力為準,當時沒有一艘戰列艦在兩艘“拜仁”級之上,甚至有很多人認為根本沒有必要安裝這麽多高射炮。
顯然,高射炮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在隨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兩艘“拜仁”級沒有來得及進行現代化改造,但是通過臨時改裝,增添了十六座雙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與數十門二十毫米高射炮,把高射炮的總量提高到了近兩百門。大戰結束的前一年,“拜仁”號還進行了第三次防空火力強化改裝,用雙聯裝七十毫米高射炮取代了八座四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成為第一種擁有四梯次防空火力的戰艦。
相對而言,三艘“德夫林格”級戰列巡洋艦的改造工作更加全麵。
與“拜仁”級一樣,這三艘戰列巡洋艦也更換了動力係統,但是並沒有因此使航速得到大幅度提高。原因很簡單,這三艘戰列巡洋艦全部加強了裝甲防護,主裝甲帶的厚度與防護區域與“拜仁”級一樣,也安裝了第二層水平裝甲。也就是說,在完成改造之後,三艘戰列巡洋艦實際上已經不是戰列巡洋艦了,而是標準的戰列艦,關鍵部位的防護強度絲毫不比戰列艦差。
“德夫林格”級能夠轉變為快速戰列艦,與其初始設計有很大的關係。
別忘了,這種戰列巡洋艦的藍本就是“拜仁”級戰列艦,或者說是通過放大艦體增加動力係統,使航速達到了戰列巡洋艦的級別。
完成改裝之後,三艘“德夫林格”級的排水量依然在“拜仁”級之上。
雖然在主炮火力上,三艘“德夫林格”級沒有優勢,但是這三艘戰艦有更大的艦體,也就有更大的甲板麵積。結果就是,三艘“德夫林格”級在回到國內安裝防空火炮的時候,各配備了十六座雙聯裝一百毫米高射炮,十二座四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與二十四門二十毫米高射炮,防空火力超過了“拜仁”級。
有趣的是,當時馮承乾仍然把這三艘戰艦歸為戰列巡洋艦。
這麽做,多半是為了麻痹對手,特別是日本海軍。當然,此舉也收到了效果,即日本海軍很快就對四艘“金剛”級戰列巡洋艦進行了現代化改造,而且在航速、防護等方麵以“德夫林格”級為假想敵。完成改造之後,“金剛”級升級為快速戰列艦。可惜的是,“金剛”級是在“虎”級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就算改造後的滿載排水量接近四萬噸,在各項主要性能上依然不如“德夫林格”級。
後來,三艘“德夫林格”級也像“拜仁”級一樣,分兩次加強了防空火力。
改造工作最為簡單的是“柏林”號。
受排水量限製,“柏林”號除了增強水平裝甲、在艦體兩側設置了防魚雷隔艙之外,並沒在防護上做太大的手腳。這麽做,也與中國海軍的經費有關,即在完成了五艘主力艦的改造之後,沒有多少錢用來改造“柏林”號了。此外,“柏林”號的幹舷本來就比較低,增強裝甲防護就得增大排水量,也就會進一步降低幹舷高度。對於防空戰艦來說,過低的幹舷高度顯然不是什麽好事。要知道,在防空作戰中,戰艦都得高速航行,幹舷過低,很容易導致甲板上浪,從而影響防空火炮。
因為排水量沒有增大多少,所以“柏林”號沒有更換動力係統。
在火力上,“柏林”號與五艘主力艦一樣,保留了主炮,但是拆除了所有副炮,並且在回國之後安裝了八座雙聯裝一百毫米高射炮、八座四聯裝四十毫米高射炮與十二門二十毫米高射炮。在隨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柏林”號是中國海軍中最活躍的防空戰艦,防空火力得到了加強。到大戰結束的時候,“柏林”號上的高射炮數量超過一百六十門。隻是因為作戰任務過於頻繁,所以到大戰結束的時候,“柏林”號都沒有增添防空作戰效率更高的七十毫米高射炮。
對中國海軍來說,改造這六艘大型戰艦是提高作戰能力的捷徑。
甚至可以說,這也是最劃算的一筆投資。
在兩年的改造期中,中國海軍花掉了二十八億華元,相當於中國海軍在這兩年裏軍費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用這筆錢來建造防空戰艦,哪怕是排水量小一些的大型戰艦,最多隻能建造兩艘。
毫無疑問,六艘大型戰艦的作戰能力明顯超過了兩艘防空戰艦。
更重要的是,航母還沒有取代戰列艦,而且誰也不能保證,在接下來的幾年間中國海軍不會遭遇新的挑戰。對六艘大型戰艦進行現代化改造,能國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升中國海軍的戰鬥力。
當然,馮承乾此舉,立即引起了連鎖反應。
最受刺激的,顯然是日本。
雖然中國的大國地位在柏林和會與華盛頓談判中得到確認,但是不管怎麽說,中國依然是一個地區性國家,到一九二八年也最多隻算得上是地區性強國,與德意誌第二帝國、美國這樣的世界性強國根本不在一個級別上。此外,英法已經退出遠東地區,霸占著印度尼西亞的荷蘭又是德意誌第二帝國的友好國家,與中國的關係也不錯。結果就是,中國海軍飛速發展,對除了日本之外的其他列強幾乎沒有影響。
顯然,日本受的影響非常大。
六艘大型戰艦還沒到達德意誌第二帝國,日本內閣就逼迫國會,通過了“海軍現代化法案”,開始著手改進主力艦。
首先被送上船台的,就是四艘“金剛”級戰列巡洋艦。
到一九二九年,兩艘“扶桑”級與兩艘“伊勢”級也被列入了改裝計劃,分別在一九二九年與一九三零年返回造船廠。
相對而言,四艘“金剛”級戰列巡洋艦的改造工作較為徹底。
有趣的是,在對四艘戰列艦進行改造的時候,不是日本海軍不想做得徹底一些,而是一九二九年爆發的經濟危機,讓日本內閣拿不出太多的資金用於戰艦改造,因此四艘戰列艦的改造工作大幅度縮水。
事實上,日本海軍完全沒有必要如此恐慌。
原因很簡單,日本海軍對中國海軍的優勢非常明顯。
在完成了兩艘“長門”級戰列艦的建造之後,日本海軍擁有十艘主力艦,而且四艘“金剛”級已經升格為快速戰列艦。雖然按照“華盛頓條約”,中國海軍最多可以擁有八艘標準排水量為三萬五千噸的主力艦,但是馮承乾並沒有安排主力艦的建造與采購計劃,即便把噸位偏小的“柏林”號算上,中國海軍也隻有六艘主力艦。顯然,日本海軍在主力艦數量上擁有極為明顯的優勢。
日本海軍跟著改造戰艦,目的顯然不是為了與中國海軍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