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賣國與亡國

戰後,很多人都認為,聯合艦隊在前往蘇比克灣的途中突然轉向返回硫黃島,等待與中國艦隊決戰是一件很難理解的事情。要知道,如果在戰後來看,當時美國離參戰就隻有一步之遙了。說得簡單一些,在美國總統答應向聯合艦隊開放蘇比克灣的時候,美國已經把一隻腳踏入了戰場。接下來,隻要聯合艦隊到達蘇比克灣,中國艦隊追擊而來,那麽美國就有理由向中國宣戰。在戰略上講,美國在一九四零年參戰,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太平洋戰場上,如果美國在一九四零年參戰,至少能夠貢獻六艘艦隊航母、十一艘主力艦與近三百艘其他戰艦。

這個規模,遠超過了中國海軍對日本海軍的優勢,甚至超過了中日海軍的總和。說得不客氣一點,僅僅是六艘艦隊航母,就足以奪取西太平洋的製海權,把中國海軍打回老家。當然,美國參戰影響到的不僅僅是中國與日本。在歐洲戰場上,法國已經戰敗,紅俄也在最初幾個月的戰鬥中損失慘重,德意誌第二帝國離取勝也不遠了。美國能否及時參戰,將直接決定紅俄還能堅持多久,以及英國能否做出更大的貢獻。要知道,來自美國的援助,肯定能夠幫助紅俄渡過難關,也能把英國的戰略價值發揮出來。

別忘了,英國沒有一支強大的陸軍,即便在海洋戰場上取勝,也很難對德意誌第二帝國的本土構成威脅。隻有美國參戰,把美國的戰爭潛力利用起來,英國才有著舉足輕重的價值。戰後,很多人都認為,美國在一九四零年參戰,那麽美英俄日組成的軸心同盟打贏戰爭的勝算將更大。相反,如果美國拖到一九四一年,也就是日本戰敗、英國元氣大傷、紅俄奄奄一息的時候才參戰,就算美國的戰爭潛力爆發了出來,取勝的希望也不是很大,而且代價將極為重大。利用聯合艦隊進駐蘇比克灣,可以說是美國在一九四零年參戰的唯一機會。

戰後,很多人都認為,日本當局的愚蠢行為,是葬送日本的主要原因,如果當時聯合艦隊沒有轉向返回硫黃島,那麽美國很有可能在十月份就向中國宣戰,而日本也就能夠借助美國的幫助渡過難關。顯然,這種認識極為片麵。根據在大戰結束五十年後公布的一些戰時絕密資料,美國在一九四零年十月,也就是第二次硫黃島海戰打響之前,並沒有在參戰問題上做出正式決定,甚至連美國總統羅斯福的位置都受到了威脅。當時,美國國內的孤立主義情緒依然極為強烈,幾乎所有美國人都認為,這場在歐洲與亞洲爆發的戰爭與美國沒有任何關係,沒有理由讓美國人去為英國人、法國人、俄國人與日本人流血犧牲,更沒有必要與德意誌第二帝國、中國等國為敵,參戰是極不明智、也是極為愚蠢的行為。

問題是,這種孤立主義情緒主要在普通民眾中傳播。當時,美國社會上層,即主宰美國政治與國策的利益集團、以及所謂的社會精英都傾向於參戰,而且是盡快參戰。比如,早在一九四零年初,大戰還沒爆發,美國三大政府決策參謀機構之一的外交谘詢委員會就向白宮與國會提交了一份評估分析報告,其中明確提到,美國在大戰爆發後立即參戰所付出的代價,要比在戰爭進行到第二年時參戰少百分之二十,比在第三年時參戰少百分之五十。也就是說,美國越早參戰,為達到既定目的所付出的代價就越小。

這份報告中,根本就沒有提到美國不參戰的可能性。說白了,在美國的社會精英眼中,美國不可能置身於戰場之外,即便不在大戰爆發的時候參戰,也會在一年、或者兩年後參戰。更重要的是,美國國會中,有大部分議員都是利益集團的代言人。雖然按照美國的政治體製,國會議員不可能把民意丟到鬧後,特別是在眾議院,每兩年一次的選舉,讓眾議員不得不格外重視民意,但是有一點不可否認,隻要時機成熟,即參戰的輿論開始發揮作用,這些表麵上為平民代言的議員,肯定會在參戰表決中投出至關重要的讚成票。

說白了,美國缺乏的就是一個能讓所有美國人都認同的參戰理由。事實上,這也是羅斯福在大戰後做的最主要的事情,即為美國製造一個有足夠說服力的參戰理由。問題是,這樣的理由會主動送上門來嗎?答案明顯是否定的。就算中國海軍已經掌握了主動權,也不會主動攻擊美國海軍,而且中國政府也不會做出這樣的傻事。更重要的是,中國的戰略方針極為明確,即在戰勝日本之後,不會在太平洋上挑戰美國,而是首先協助德意誌第二帝國擊敗紅俄,隻有在打敗了紅俄之後,中國才有可能挑戰美國。

顯然,美國根本等不起。要知道,如果一直呆在戰場外,到美國獲得參戰理由的時候,日本與紅俄都戰敗了,而德意誌第二帝國肯定會轉過身來對付英國,中國則會在太平洋上牽製住美國,而美英根本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反敗為勝。正是如此,羅斯福才做了一件極為大膽的事情,即向日本海軍開放蘇比克灣。這下,問題也來了。雖然在法理上,美國總統是美軍總司令,而向他國開放軍事基地屬於軍事事物,也就在總統的決策權限之內,但是現在不是和平時期,因此在羅斯福提出開放蘇比克灣之後,就有五十名眾議員聯名發起了總統彈劾案,理由就是總統的行為已經對美國的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構成為了威脅。

按照美國憲法,總統隻要做了違背國家利益的事情就有可能遭到彈劾。當然,彈劾總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需要有五十名眾議員聯名發起彈劾案,還需要在眾議院獲得大多數支持,即得有三分之二的眾議員投讚成票,隨後還需要提交給最高法院審議,由七名大法官進行表決。隻有在最高法院認定總統的所作所為已經違反了憲法或者其他法律,構成了遭到彈劾的必要要素之後,彈劾才會正式生效,而總統也將在最高法院下達法令之後被解職。曆史上,還沒有一位總統遭到過彈劾。

問題是,眾議院已經在彈劾總統的行動中邁出了第一步,即已經有五十名眾議員發起了彈劾案,羅斯福不可能不重視。結果就是,羅斯福至少要爭取到三分之一以上的眾議員的支持。為此,羅斯福耗費了大量精力,甚至得挨著會見那些支持他的眾議員,讓他們在眾議院的彈劾表決中投反對票。要想獲得議員支持,羅斯福就得讓議員獲得好處。在拉攏那些好戰的眾議員時,羅斯福強調了美國參戰的重要性與必要性,而且提到了參戰所能獲得的好處。在拉攏那些傾向於中立的眾議員時,羅斯福則提到,開放海軍基地並不是參戰的舉動,為是維護西太平洋的戰略均衡,以及保護美國在西太平洋的利益,即菲律賓的重大價值。

當然,羅斯福必須強調一點,即這麽做能夠給美國帶來什麽樣的好處。結果就是,在與日本進行秘密談判的時候,美國提高了參戰的籌碼,讓原本比較輕鬆的談判變得極為艱難。問題就出在美國的要價上。最初,羅斯福對參戰的要價並不高,隻提到日本得為參戰美軍提供軍事基地,以及必要的後勤保障,而當時主要的問題集中在指揮權上,即在美軍參戰之後,到底由誰掌握最高指揮權。雖然日本提出按照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做法,即成立一個聯軍司令部,負責指揮調動美日聯軍,但是美國拒絕了這個提議,認為一戰時的教訓已經證明,如果不能把參戰軍隊集中到一個司令部之下,而且這個司令部必須由某一方掌握實權,那麽聯軍的戰鬥力將受到極大削弱。

結果就是,這個問題還沒解決,新的問題就出現了。在羅斯福受到國會質疑後,美國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但要向日本派遣駐軍,接管日本本土防務,還要求日本的所有軍事工業、以及與軍事有關的工業進行整合,而且得由美國企業掌握主導權。說白了,也隻有這樣,羅斯福才能讓那些代表利益集團的議員相信,他是在為美國、或者說是為美國的利益集團服務。如果真能達到這個目的,美國就將成為日本企業、甚至是整個日本的主人。問題是,羅斯福根本沒有想過,日本承受得起如此高的要價嗎?如果答應了美國的要求,那日本與亡國又有什麽區別呢?說得簡單一些,在接受美國的開價與敗給中國之間,隻有一個區別,即在今後是由美國人、還是由中國人來統治七千萬日本人。

顯然,日本不可能接受這樣的要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