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四章 政治體製

中國對日本的控製,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而是在各個層麵上。

一九四二年,在全麵占領日本之後,中國軍方就組建了“軍事占領與管製委員會”,由陸海空三軍各派遣一名上將組成了“三人小組”,再安排陸海空三軍的高級軍官,專門負責管理占領事務。

該委員會一直運作到一九四三年底,才由中國政府籌建的“日本占領區管製局”接替。

事實上,這也是一個軍事管製機構。

不同的是,管製局的主要機構是一個中日協商委員會。雖然在該委員會中,占主導地位的是中國政府派來的行政官員,但是從占領區選拔出來的日本代表也具有一定的發言權,而且能夠參與占領區內的管理工作。

到一九四四年中期,日本臨時政府成立了。

當然,這是一個傀儡政權。

該政府的主要官員不是通過選舉產生的,而且也隻有行政機構,沒有更加重要的國民議會。該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協助中國駐軍維護社會秩序,去做一些駐軍不能做、或者是不便於做的工作。

到一九四四年底,日本臨時政府組建了第一個強力機構,即警察部門。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日本改變被占領國身份的第一步。

當時,中國軍方堅決反對讓日本臨時政府組建警察部門,認為駐軍的主要任務就是維持社會治安。隻是,軍方的高級將領也早就認識到,用駐軍去維持社會治安的成本與代價太大了。

要知道,駐軍是軍隊,而軍隊的本職工作並不是維護社會治安。

別的不說,讓駐軍開著裝甲車去城市裏巡邏,每天燒掉的燃油就讓軍風很是心疼,而轉為讓警察來執行這樣的任務。成本明顯要低得多。

更重要的是,日本臨時政府的警察是日本人,而不是中國軍人。

說白了,這些日本警察能夠得到更多日本人的認同。

當然,要想當上臨時政府的警察,必須經過極為嚴格的政治審核,此外還必須具備一些基礎條件。比如沒有在舊日本軍隊中服役、有完整的家庭(最好有子女)、有相對固定的社會關係、年紀在二十四歲到三十六歲之間,而最終要的是不能有反華傾向。且沒有參與過任何反叛行動。

經過嚴格的篩選,第一批日本警察有一萬五千人。

這些警察,全部被安排在大城市裏。

在正式上崗之前,他們都經過了由中國軍方安排的嚴格培訓,掌握了使用輕武器的基本能力,而且在長達半年的訓練中,被灌輸了許多親華思想。總而言之。每一名警察在正式穿上警服之前,都必須深刻的認識到,舊日本帝國發動的是一場侵略戰爭,數千萬日本民眾為帝國的軍國主義分子承擔了苦難,日本必須改變,必須放下侵略他國的思想,隻有跟中國和平相處,才能夠富足強大。當然,最重要的是,中國軍隊不是侵略日本。而是把日本人民從軍國主義的深淵中拯救了出來,而且正是中國軍隊幫助日本民眾獲得了真正的自由,讓日本民眾不再受到蒙蔽與欺騙。

顯然,這是洗腦。

在此之後,這些人員才會被安排到工作崗位上去。當然,中國軍隊會為其配發必要的自衛武器,主要是手槍,以及少量衝鋒槍。配發給日本警察的每一支槍械。乃至每一發子彈都做了備案處理。

可以說,在大戰期間,中國駐軍對日本警察的槍支管理極為嚴格。

沒過多久。這支並不被中國軍方看好的警察部隊就在維護治安的工作中做出了極其顯著的貢獻。

到一九四五年底,日本警察已經是各大城市的主要治安力量了。

當時。在日本的主要大城市,中國駐軍的日常巡邏規模降到了最低限度,隻在必要的時候派遣軍隊去協助警察鎮壓叛亂分子。大部分時候,中國駐軍都駐紮在城市郊外,並不參與城市的治安工作。

也正是如此,在一九四五年底,中國軍方才把駐日軍隊的兵力減少到了五十萬。到一年之後,駐軍規模縮減到了三十五萬。到戰爭結束的時候,駐軍規模降到了二十萬。大幅度減少駐軍,節約了大筆軍費。

日本的戰後重建開始之後,恢複日本的政治體係也提上了議事日程。

隻是,這是一個更加敏感的話題。

當時,在中國國內,是否在戰後賦予日本獨立地位,存在很大的分歧。

一九四二年初,就有議員在國民議會上提出,日本做為最主要的戰敗,沒有必要在戰後成為獨立國家,中國完全有理由、也有必要吞並日本,以求一勞永逸的消除後患,避免在數十年後再度爆發戰爭。

顯然,這種觀點在當時很有市場。

可以說,有此觀點的不僅僅有國民議員,還有很多民間人事。

為了證明中國吞並日本的合理性,一些學者翻出了日本的曆史,認為早在唐代,日本就是中國的附屬國,而從明代後期開始,日本就試圖入侵中國,一直是中國最大的敵人,因此沒有理由讓日本在戰後成為獨立自主的國家。當然,也有學者在文化上做功夫,即日本是典型的儒家文化,在根源上與中國有密切關係,而且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前,一直以漢字作為文字,即便在明治維新之後,漢字也在日文中占了很大的比例。此外,在宗教信仰上,有很多日本人信仰佛教,與中國也有相似性。

總而言之,很多人都認為中國有理由、也有必要吞並日本。

當然,在軍隊裏,這種觀點也非常盛行。

最初的時候,連吳鐵生都認為,在經曆了如此慘烈的戰爭之後,絕對不能再次讓日本成為威脅,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吞並日本。

隻是,馮承乾一直不主張吞並日本。

到了一九四四年,隨著中美戰爭進入白熱化階段,吞並日本的聲音也漸漸低了下去。

最主要的就是,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吞並日本隻會增加中國的負擔,而中國在戰後肯定會麵對很多困難,沒有必要再加上一個負擔。

問題是,即便已經有很多人認識到吞並日本是很不現實的,可是並沒有太多的人主張賦予日本獨立國家的權力與地位。

事實上,馮承乾也持類似的觀點。

在他看來,即便日本在戰後是一個獨立國家,但是做為對戰爭期間所犯罪行的懲戒,以及為了防止日本東山再起,中國必須限製日本的基本權利,因此日本就不可能獲得一個獨立國家所擁有的全部主權。

可以說,這是主流觀點。

到一九四五年之後,這種觀點逐漸主導了中國的對日政策。

在日本臨時政府成立的時候,就按照中國當局的授意,頒布了一部具有憲法性質的臨時法案。該法案明確規定,在日本國民深刻認識到侵略戰爭給他國與本國帶來的嚴重危害,以及為侵略戰爭所犯下的罪行承擔與履行了應盡的賠償責任與義務之前,日本不得擁有組建軍隊的基本國防權,也不得擁有獨立進行對外交往的基本外交權,僅擁有保衛本土安全所必須的最低限度的防衛權。

這部法案,後來成為了新日本憲法的基礎。

隻是,剝奪日本的國家權力,不等於剝奪了日本的獨立地位。

也就是說,戰後的日本肯定得組建中央政府,也肯定得恢複正常狀態,這就需要確定日本的基本政治形態。

此時,真正的關鍵在於日本的君主立憲製,也就是是否保留天皇。

可以說,這是一項非常考驗中國政治家的問題。

從根本上講,天皇的存在是弊大於利的。原因很簡單,軍國主義能在日本盛行,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即軍國主義分子都打著為天皇而戰的旗號,並且以天皇為精神支柱來奴役與驅策日本民眾。如果天皇依然存在,那麽在戰後,軍火主義思想就肯定會在日本複燃,而且天皇將再次成為精神象征。

問題是,廢除天皇就一定有好處嗎?

在一九四五年之後,這個問題變得極為突出。

這就是,在組建日本臨時政府之後,中國當局才發現,在日本沒有任何一名政治家、甚至是任何一個政黨具有足夠的號召力把所有日本人、至少是大部分日本人團結起來,而具有這個號召力的,隻有日本天皇。

這樣一來,就出現了一個新的問題。

這就是,如果廢除了日本天皇,那麽中國與日本的矛盾就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消除,中日也就不可能全麵和解。說得簡單一些,如果中國當局廢除日本天皇,那麽隻會讓日本民眾相信,他們沒有獲得真正的自主權,而是在中國的奴役與壓迫之下,而這種思想遲早會來一個大爆發。

顯然,不能廢除天皇,隻能淡化天皇,即讓天皇不具備政治影響力。

這樣一來,就需要對日本的政治體製做全麵革新,在保留君主立憲製的基礎上,實施真正的大選政治。

因為天皇是世襲的,所以在日本能夠實施的隻有議會內閣製。

顯然,這是由中國當局為日本量身定做的政治體製,而這也是防止日本再次威脅到中國所做的必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