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回家的路上,丁仆還在想柳副廳長跟他說的那些話。難道羅雲霞真的患了不治之症?難道羅雲霞的孩子真的是他丁仆的種?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該怎麽辦呢?
其實,丁仆是很想有個兒子的,隻是趕上了計劃生育政策,劉英生的第一胎又是個女孩,就斷了他要兒子的念想。突然之間,冒出個兒子來,是喜還是憂?
他做了兩種假設。
第一個假設:那孩子真是他的種,他要了那孩子會怎麽樣。肯定,他的仕途會因此終止,甚至被開除。但考慮到當時的具體情況,又不是他違法而是羅雲霞要把孩子生下來,或許會保留住公職。就算不當副處長了,就算因此受點處分,有了兒子,也是所得大於所失的。問題是劉英和圓圓同意不同意他把這個孩子要過來?還有,今後他還怎麽在圓圓麵前做出爸爸的樣子?
第二個假設:他不理會這件事情,任憑羅雲霞去折騰,會是什麽樣的結果呢?在法律上,如果對方舉報了,他有沒有必須去做親子鑒定的義務?如果,他必須去做親子鑒定,而且鑒定的結果那孩子真是他的骨血,那他就太被動了。
怎麽辦?這麽辦?一向自認為聰明的丁仆從來也沒有像今天這樣迷惑過。
劉英已經跟他生了好幾天氣了。雖然劉英在立場上跟他是一致的,劉英也不再用拳頭和腳代替嘴巴跟他爭論問題,但那個羅雲霞又出來找麻煩,讓劉英把對羅雲霞的氣轉到了丁仆身上。她問羅雲霞為什麽又來找他,是不是兩個人私下裏又來往了,丁仆來回來去就是那一句話:我在單位就夠煩的,到家也不得安靜一會兒。丁仆這麽說,劉英隻好暫時閉住嘴巴。這天晚上,劉英見丁仆又是一臉苦相回到家,又把那個問題提了出來:“你到底是怎麽回事,能不能跟我說說,都快把我憋氣死了。”正是七月,參加過高考的圓圓在家裏等考試結果。本來圓圓心裏就焦,做父母的,更得給女兒一個安靜的環境。丁仆指了指女兒的臥室,小聲地跟劉英說,等圓圓睡了,我把什麽都告訴你。
丁仆是想討劉英一個態度。如果劉英樂意接收羅雲霞的孩子,問題就好解決了。好不容易熬到了夜深人靜,丁仆認為一牆之隔的女兒睡著了,便跟劉英說起了柳副廳長找他談話的事情。說到羅雲霞有一個男孩,丁仆還沒有說這個男孩跟他的關係,劉英就忍不住了,問丁仆:“你不是要告訴我那孩子是你的骨血吧?”丁仆就不敢往下說了。他越是不敢往下說,劉英的疑問就越大,反而催著丁仆往下說。丁仆不敢說孩子是他的,隻是說羅雲霞跟柳副廳長是這麽說的。劉英問,她羅雲霞是啥意思?想讓你離開我和圓圓,跟她和她的孩子去過呀?丁仆說不是這麽回事。劉英說不是這麽回事那是怎麽會事?丁仆告訴劉英,前些日子,羅雲霞查出了不治之症,活不了多長時間了,想給孩子找個歸宿,就想到了我。丁仆這麽說劉英受不了了,騰地坐了起來,老毛病又犯了,揪住丁仆的耳朵說,這麽說,你跟那騷娘們真有了野種?丁仆被揪得生疼,說你放開,耳朵都快掉了。劉英就哭,說你要是把你那野種弄回家裏來,我就死給你看,圓圓也不會再認你是她爸。丁仆說我怎麽會呢,咱們有圓圓就夠了,圓圓才是咱們的親骨肉,我怎麽會認那孩子呢?我這不是在跟你商量辦法嗎?
畢竟是同床共枕,兩口子的利益是一致的。劉英安靜下來,問丁仆,如果那孩子真是你的,羅雲霞真的沒有幾天活頭了,還真是個事情。丁仆說可不是怎麽的,要不我怎麽為這事發愁呢?劉英說發愁頂個蛋用?事情是禿子腦袋上的虱子在那裏明擺著的,那孩子要真是你的,羅雲霞要真的不在了,你是泥巴掉進褲襠裏,不是屎也是屎,可咱們家就這條件,房子就這兩間,就算圓圓上了大學走了,放假總得回來吧,你弄個野種回來,住哪?再說了,我下了崗,就你那點工資,要供圓圓上學,去了買鹽的錢就沒有買醋的錢了,你把那孩子弄來,你還得供他上學吧?有了病得給他治吧?將來還得給他說媳婦吧?就你那一身骨頭,炸幹了有幾兩油啊!劉英分析地有道理,丁仆說要不怎麽發愁呢。劉英說發愁發愁你就知道發愁,虧你還是個男人,還是什麽鳥副處長,狗屁,這麽簡單的事情還愁個這樣。丁仆一聽,難道劉英有了辦法?忙請教自己的老婆:“你有啥法,快告訴我!”劉英就把嘴湊到丁仆的耳朵旁邊,如此這般如此這般說了一番,丁仆對劉英的辦法沒有多大的把握,說,這能行?劉英就生氣了,量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這都是帶講的。說書的都這麽說。丁仆就不再說話了。
第二天早上,女兒圓圓跟劉英說她跟同學約好了,今天去清涼嶺去玩。清涼嶺是省會南麵的一座山,那裏氣候宜人,山青水秀,是夏天避暑的好地方。離省城有五十華裏的路。劉英問圓圓怎麽去,圓圓說是騎自行車去,劉英說那麽遠的路,騎自行車去多累呀?圓圓說沒事,就自當鍛煉。劉英便不再阻攔,給了蘭蘭二十元的零花錢,圓圓就下了樓,從地下室推出自行車去找她的同學了。
丁仆已經想好了柳副廳長再找他談話他該怎麽應付。但那一天柳副廳長一整天都在省裏開會,到丁仆下班時也沒有見到柳副廳長。丁仆倒有點失落感。丁仆回到家時圓圓還沒有回來,到了吃晚飯的時間,圓圓還是沒有回來。丁仆問劉英知道不知道圓圓去了哪裏,劉英說圓圓跟著同學一起去清涼嶺玩了,是騎自行車去的,回來可能晚點。飯已經做好了,你要餓了你就先吃。丁仆打開電視機看新聞聯播,屏幕上的主持人說了“再見”,圓圓還是沒有回來。丁仆說圓圓會不會出什麽事情,我這右眼怎麽老是跳?劉英說你就不能說點吉利話,那麽大的人能出什麽事情?丁仆說圓圓跟誰去的清涼嶺,是哪的同學?劉英說我怎麽知道?就在這個時候,放在寫字台上的電話響了,丁仆趕緊三步並作兩步過去,抓起了話筒,問對方找誰。聽筒裏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你是丁仆嗎?”丁仆說我是,問對方是誰。對方說:“我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女兒圓圓在我們手中,我們知道,你還有一個兒子,要想換回你的女兒,就得把你兒子送過來。想好了,是要兒子還是要女兒,我會再跟你聯係的!”丁仆“喂”了好幾聲,電話裏已是“嘟……”聲。
丁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劉英忙過來問是怎麽一回事,丁仆把那電話的內容告訴了劉英,劉英氣得飛起一腳踢在丁仆的屁股上:“這明顯著是羅雲霞搞的鬼,她花錢雇人綁架了咱閨女,就是要你認下那小崽子。你可不能上當,趕緊報案。”一腳把丁仆給踹醒了,站起來,兩口子一起下樓,騎上自行車奔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