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看著車拐了一個彎,開出了自己視線,霍剛隻有徒呼奈何。霍剛喘著氣,無力地垂下舉槍的手臂,一屁股坐在地上。沒能幹掉那個女人,霍剛不無遺憾,但總算打傷了她,也算是聊以藉慰。

基於本能反應,霍剛在想要不要馬上逃跑,其實並沒有人看見他的臉,最多也隻看到他的身材,至少現在還沒有附近的村民跑來火上澆油,也許他們選擇了明哲保身吧;但他明白,逃脫的希望微乎其微,以他現在的狀況,能否跑回旅館都是問題。

霍剛想了一會兒,還是不甘坐以待斃,他希望憑借自己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堅強的意誌,逃出法網。他把槍扔掉,槍已經沒用了。霍剛想把背上的包取下來,傷口一扯動,痛得他幾乎叫了出來。好不容易小心翼翼地取下包,霍剛從包裏取出一塊布,用布將被血浸透的衣袖擦了擦,再將布塞到衣服裏,堵住流血的傷口。這樣做並不會使他好過一點,但可以盡量避免血再流到地上,而他坐的地方已經留下了他的血跡。

霍剛從包裏取出皮鞋換上,注意不讓皮鞋沾上地上的血跡。在此地多呆一分鍾就多一分危險,必須盡快撤離。霍剛右手撐地,搖搖晃晃地站起身,就這樣一個簡單的動作,現在都非常吃力。

霍剛沿原路返回。霍剛右手捂著左肩的傷口,一路小跑,他感到右手逐漸變得粘糊糊的,他知道血滲了出來,血流得太多了。受了傷還這樣劇烈運動,他也不想,但沒有辦法。血越流越多,霍剛感到頭有些暈眩,腿也變得越來越無力。他不知道血流到地上沒有,他也顧不了那麽多了。

跑了有一半了吧,霍剛問自己,他覺得回去的路好像比來時的路長了一倍。霍剛意識越來越模糊,隻是麻木地在跑著。突地,霍剛眼前一黑,倒了下去,失去了知覺,他的體力和忍受力已經到達了極限。很遺憾,他沒能堅持到最後。

當霍剛醒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躺在醫院的**,是一個單獨的房間,床邊還坐了一個警察。

見霍剛醒了,那個警察又叫了三個同事進了屋,這四個警察看起來都孔武有力,估計都有一手功夫。事實也確實如此,霍剛屬於極度危險人物,體形彪悍,雖受了傷,但不得不重點照看,公安局派了四個好手來守著他,以免他逃走,當真是如臨大敵。

霍剛的傷本身並不很嚴重,隻是失血過多,身體虛弱,護士已經給他輸了血。霍剛躺在**,胡思亂想。很快父母、霍爽、萬曉潔等人就會知道自己的事跡了,但他的事跡確實太過驚人,太“富有傳奇色彩”,他們聽到後將會怎樣呢?是呆若木雞?是如夢初醒?還是難以置信?霍剛無法想象會是什麽情景。

他——父母眼中既能幹又孝順的兒子;弟弟眼中最貼身的成功例子;親朋眼中年輕有為的楷模;萬曉潔眼中的理想對象……一大串耀眼的光環罩在他頭上。不過很快,這個光環就會驟然消退,最終變成上帝召喚他的光環。

其實自己離成功隻有一步之遙,馬上就可以金盆洗手,過上全新的生活了。但就在最後的一刻,一時大意,導致滿盤皆輸。假如能重來一次,他發誓在行動中不會再輕視任何人,哪怕是一個看似柔弱的女人。霍剛深明久走夜路必遇鬼的道理,在多次行動中要想一點差錯都不出,是不太可能的,百密總會一疏,白寶山這麽厲害不也被抓了嗎,自己也未能幸免。自己在最後一役中栽了,栽得很慘,是運氣不佳?是過於狂妄?還是天意使然?也許兼而有之吧。從警方的角度說,這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幾天以後,霍剛傷情穩定下來,就開始接受審訊了。霍剛不打算抵賴、隱瞞自己的罪行,他詳細地交待了他在薛青山別墅作案的全過程,聽得警察們都心生寒意,這個人太可怕了。警方感到他絕對不是第一次作案。既然死,也要死得轟轟烈烈,霍剛無需警察逼問,主動將自己所犯的所有罪行一一坦白,聽得審問他的警察都目瞪口呆。

昆明警方立即就霍剛所交待的情況與犯案各地的警方取得聯係,霍剛也被押到幾座城市指認犯罪現場,證據確鑿,但有的受害者的屍體再也找不到了。

兩年多的時間裏,霍剛先後在貴陽、成都、長沙、武漢、果敢、太原、紹興、昆明等八個地方作案,涉及人命二十條,傷一人,搶劫、勒索金額約二百七十萬,可謂惡貫滿盈。尤其是在昆明,一下子殺死七人,而且其中四個都是有錢人,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此案被公安部定為2005年中國刑偵第一大案。還好霍剛受傷暈倒當晚就被捕了,警方撿了個落地桃子,如果他受傷稍輕,第一時間讓他逃脫,不知又要耗費多少人力物力去抓他。

走了一遍自己曾經作案的地方(除果敢外),霍剛有感於心。他將自己與白寶山比較了一下,不論雙方本領如何,隻看實際結果。他們殺的總人數差不多,他本來準備破掉白寶山一次殺七人的紀錄,但未能如願,從這一點上講,他並未超越白寶山;曆次以來他搶的錢加起來比白寶山多,這方麵勝過白寶山;但他未能完成最後一次行動,反被擊傷致可以說當場被捕,而白寶山順利完成了最後一次行動,這一點他不如白寶山。雖說自己是突然遭到反擊,而白寶山未遇任何抵抗,但隻有結果才是最真實的,偶然中有必然,無需為自己找借口。總的來說,算是不分伯仲。

霍剛覺得自己的能力超過白寶山,但白寶山是一個坐了十幾年牢的人,除了練過槍法外完全是憑借自身天賦達到那種境界,而自己則吸收了很多知識、經驗、教訓,自己一定程度上是踩在白寶山肩膀上才站得更高的,可以說沒有白寶山,也不會有霍剛。

萬曉潔聽說薛青山被殺了,得知凶手竟是霍剛,還以為自己聽錯了,霍剛不是已經回重慶了嗎?為了弄清楚怎麽回事,她和萬曉峰去看守所找霍剛,但霍剛不願見他們。連後來霍宗華、趙麗、霍爽驚聞消息到昆明來看他,也沒見到他,霍剛拒絕見任何人。因為霍剛不知道怎麽去解釋他的所作所為,也沒有什麽好解釋的;這個時候要發表點懺悔也沒什麽意義,他真的不敢麵對他們。既然相見不如不見,那還是不見為好。

不久以後,自己就將被宣判死刑,走上法場,霍剛並沒有恐懼,在他第一次作案之前,他就想到了有朝一日可能會是這樣的結局。回顧自己的經曆,宛如一場大夢。他習慣了演戲,也擅長於演戲,戲中他大部分時候都在扮演積極的一麵,這到底是自己的本性還是純粹是演戲,他都有點分不清楚,也許自己確實具有當一個十佳青年的潛質,他不禁苦笑。

真真假假都不重要了,戲馬上就要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