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置她於何地
美國紐約,繁華的熱鬧都市,這裏有著冷焱所有打拚下來的事業,從回了冷家,從出國學習開始,紐約就是他打拚的天下。
冷焱站在全景落地窗前,一件黑色的大尖領襯衣,不似以往那麽的正式,反倒顯得有些**不羈,頎長偉岸的身影被照進來的陽光拉長。
四個月了,還是沒有她任何的消息,她,沒有和林家聯係,也沒有去過療養院,而且,將球球就寄放在公寓的門衛室養著,他以為過段時間她就會回去,至少,還有她放不下的東西。
是他低估她了嗎?是他教會了她如何狠心嗎?
隨著一陣敲門聲響起,不到三秒鍾,龐傑就出現在了辦公桌前,“老大。”
冷焱才緩緩地轉過身,看著他,“怎麽樣了?結果還是一樣嗎?”
龐傑點了點頭,“嫂子還是沒有任何的消息。”
“知道了,不用再找了。她願意躲就讓她躲好了。”冷焱在大班椅上坐下,漠然地說道。
“真的不找了?說不定,再過段時間,嫂子就會聯係貴叔或是林涵了。”龐傑覺得冷焱不該現在就放棄。
冷焱擺手,“讓你帶來的小東西呢?”
“扔秘書室了,老大,我真搞不懂,你要這隻狗幹什麽?”龐傑可以輕鬆地搞得定女人,卻搞不定一隻流浪狗,真想一棍敲昏它,再把它裝進個袋子裏,讓它無法動彈。
冷焱一通內線電話,不到一分鍾,那隻白色的狗便出現在了辦公室裏。
可能是因為陌生的環境,球球不停地低吠著。
冷焱卻是兩個大步,將它拎起,“小東西,你的主人不要你了,從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主人,好好聽話。”
球球睜著烏溜溜大眼睛看著冷焱,四隻小腿踢蹬了幾下後,變得安穩了。
他還記得,江若曦剛抱回來的時候,眼前這隻雪白的球球是隻又黑又髒的流浪狗,當時,不同意她留下這隻狗,她非要留下,現在,她倒不要了。
龐傑也覺得奇怪,江若曦就這樣不見了,不管怎麽找,都找不到。
她是一定要躲著老大了,連最好的朋友林涵也不曾聯係過,連一通電話,一封郵件也沒有。
哪怕隻有一點點消息,有一點點的蛛絲馬跡都可以找到。
“老大,你和葉紫琳真的要訂婚嗎?”龐傑剛從國內坐飛機過來,他有些好奇。
“怎麽?你的消息倒是挺靈通的。”冷焱淡淡地說著。
龐傑吃驚地睜大了雙眼,“這都是真的啊?你不是還要找嫂子的嗎?”
“她不想讓我找到,那我也沒有找的必要了,這次既然到美國來了,就幫我把這件事處理了。”冷焱的手輕撫著球球一身柔順的毛,臉上的笑看上去有些讓人捉摸不透。
“是什麽事情啊?”龐傑本來還想趁這次來紐約,趁機偷個懶的,在國內分公司已經快要累死了,這一來美國又有事,他總覺得這次辦的這事絕不是什麽好事。
早知道就讓石磊那個家夥來了。
冷焱一挑眉,“發布我要訂婚的消息,不管哪裏,都要傳到,越廣越好。”
“呃?”龐傑不解。
“去辦就好了。”冷焱低眸看著趴在自己腿上的球球,“連你也不知道你的主人去了哪裏嗎?”
這時,辦公室的門再次被推開來,葉紫琳一身抹胸的湖綠色緊身裙,將她姣好的身材展露無疑,“焱。”卻在看到龐傑時,臉色一沉,“龐傑也來了,是來參加我和焱的訂婚典禮的嗎?”
他,終於點頭同意訂婚了,她知道他一直都在找江若曦,但他還是答應訂婚了,不是嗎?
“當然,老大訂婚這麽大的事,我們當然要來參加了,上次老大偷偷結婚,我們都沒喝上一杯喜酒,這次,怎麽說我們也要好好慶祝一番。”龐傑的話聽上去總有一些嘲諷的意味。
葉紫琳的臉色倏地綠了幾分,都過去這麽久了,還非得要再舊事重提嗎?江若曦那個賤女人有什麽好的!每個人都要時不時地提一下?是在提醒她,她隻不過是個替身?還是她隻不過是個無關緊要的人?
不管他們怎麽說,她都不會在乎,她生命的全部就是冷焱,隻是冷焱要她,他願意娶她,那還有什麽好在意的?龐傑和石磊是冷焱的死黨好友,卻從來不喜歡她,就算冷焱和江若曦離婚了,或許,在他們的心中,他們的嫂子隻有江若曦而不是她葉紫琳吧?
“好了,傑,把我剛才交代的事去處理一下,越快越好。”冷焱對著龐傑說道,那個傻女人的愛到底有多深,他是想讓她痛嗎?
龐傑微微一點頭,隨後走出了辦公室。
葉紫琳放下了手中的手提袋,“焱,你讓龐傑去做什麽啊?”他還讓龐傑繼續找江若曦嗎?如果江若曦回來,那他要置她於何地?
“我讓他去宣布我們訂婚的消息,不好嗎?”冷焱隻是微微一抬眸,隨即又看向了腿上乖巧的小狗。
葉紫琳眼眸一亮,“是真的嗎?可是,我都沒聽你說過啊!”
“現在不是告訴你了嗎?”冷焱舒適地靠著真皮座椅,眼底的笑很淡,達不到最深處。
“那下午,我們一起去看禮服,好不好?”葉紫琳走到他的身邊,才剛一靠近,球球就毫不客氣地狂吠著,葉紫琳嚇得後退了好幾步。
冷焱放下了球球,“下午我還有會議,你自己去挑就好了,要不讓秘書陪你去?”
“不用了,我想你陪我去。”葉紫琳撅著嘴,一臉的不悅。
“紫琳,你也知道我最近工作很忙,這些事就交給你去辦。”冷焱撫上她的發絲,一頭棕色的長卷發,卻沒有那種順滑清新的味道。
“好吧!那晚上總可以一起吃飯了吧?”葉紫琳退一步,她已經多久沒有和他好好地在一起了,他將所有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事業版圖在擴大,可陪她的時間卻越來越少。
她應該回公司上班,每天陪著他才好,隻是,她當時提出要在家呆著,全心全意地隻照顧他就好,他就同意了。
可是,她見他的時間卻少得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