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掌門,若他對我們天禁宗心生怨恨,因恨離去的話,那樣的話,就得不償失了。”另外一名老者同樣眉頭緊蹙,露出擔憂之色。
掌門卻絲毫不以為然,嘴角上揚笑了笑,環視兩人一眼。“你們的擔心有些多餘了吧,他本就不屬於我們這片天地,來到鳳羽大陸,來我們天禁宗本就是緣分。若真的讓他因為怨恨離開了我天禁宗,那也是上天注定的,魂燈都無法試探的命格,這樣的人本就不可能永遠屬於我天禁宗。又何必在乎這些呢。”
兩人露出自慚形穢之色。“掌門言之有理,是我們多慮了,這樣的人本就不屬於我們鳳羽大陸。一心向道不用太過於強求。”
孟宇傲立於虛空之中挑釁的看著牛頭妖族。“這下,這洞府按照規定應該屬於我了吧。”
不到一天的時間孟宇再次向前發起了挑戰,當然這一次他是挨著順序挑戰,他發現鳳羽大陸靈力充沛,每換一個地方,對於禁錮規則的領悟便會加深不少,而且天禁宗的我涅槃中期的實力,遠遠不是地球上涅槃中期所能比的,在戰鬥中讓他體內的力量得到了釋放,當初鎮世留在他體內的力量可是十分恐怖的,隻不過他沒能領悟而已,如今的戰鬥不僅讓修羅道的力量增強,同樣鎮世所留下的力量也被完全釋放出。
一個月時間過去,他已經挑戰到了七十名,修為在戰鬥中強行突破到了涅槃中期的實力,對於禁錮之力的掌控更加嫻熟。不少人紛紛擔憂起來,怕他繼續挑戰。這些日子被他挑戰的人,無疑不是被他秒殺,甚至受到了重創,嚴重打擊了別人的自信心,被涅槃初期的人秒殺。
“宇哥,厲害啊,你這涅槃初期的戰力也太厲害了,估計能和涅槃後期一戰了,這才一個月的時間,竟然 挑戰到了七十名,這樣下去你豈不是連我的排名也得搶過去啊。”
孟宇撇了胡峰一眼。“那你努力修行就好了啊,若真有那麽一天,那你認輸就好了。放心看在我們相識一場的份上,我下手會很輕的。”
胡峰瞪大眼珠。“不會吧宇哥,好歹咱們也是兄弟啊,你竟然想著搶我的位置,不過話說回來,這幾天你怎麽沒有發起挑戰了啊?這不是你一貫的作風啊。”
“怎麽想看我挑戰嗎?明天我會給你一個驚喜。”孟宇嘴角上揚,露出一抹邪惡的笑容。
胡峰心裏猛地一顫,瞪大眼珠,心裏生起一股不好的預感,長大嘴巴。“宇……哥,你該不會是想挑戰我吧。我得提醒你啊,雖然你很強,不過我也不弱的,好歹我也是涅槃後期巔峰狀態的實力。”
“明天你就知道了,行了趕緊回去吧,你那個位置多好,我這地方和你居住的地方差太多了。”
“行吧宇哥,我等你成為我的鄰居。”
當然胡峰內心也不相信孟宇會挑戰他,畢竟他們之間修為差距太大了。
清晨三十號居住的地方上空,聚集著不少外門的弟子。
巫華從屋內走出,整個人一臉懵逼,疑惑的掃視了眾人一眼,眉頭緊蹙。“你們都來我這裏幹嘛?你們都不用修煉了嗎?這麽閑?”
“巫師兄好久不見啊,我覺得我那個位置居住著特別不舒服,所以今天來是想和你換個位置。”
巫華一聽瞪大眼珠,不敢置信,孟宇竟然來挑戰他,按照之前的習慣不是應該挨著挑戰嗎?一個涅槃初期挑戰涅槃後期的存在,這不是天方夜譚嗎?好歹他在涅槃後期這個層次還沒有對手呢,一個涅槃初期竟然來挑戰他。
這些日子孟宇成為了外門弟子中的名人啊,每次他挑戰都會有不少人來觀戰,這一次他挑戰巫華更是吸引來了不少人。
巫華撇了他一眼。“小師弟,就算你想要出名,也不要用師兄我來做墊腳石吧?我可不會手下留情的哦。”
孟宇笑了笑。“師兄若是你手下留情的話,那就沒意思了,別人會說我勝之不武。”
巫華臉色一沉,目光中出現凝重之色。“看來小師弟你很自信啊,我很想知道你這自信從何而來。”
話音剛落巫華騰空而起,升入天空之中,天空中雲層狂湧,一張恐怖的電網出現在他的身後,一掌拍出。
電網直奔孟宇而去,將他整個人籠罩在其中。
孟宇嘴角上揚,雙目變為妖異的猩紅色,恐怖的殺氣彌漫而出,形成修羅道的領悟,戮仙劍也出現在他的手中,進入了涅槃中期,他也想要看看他的實力到底有多強了。
“咣”
驚天一劍劈出,四種屬性力量一起迸發而出,化作一道恐怖的劍氣,直奔電網而去。
巫華的臉色急劇一變,露出驚恐之色,這修羅道深深壓製了他的實力。
“轟隆!”一聲驚天巨響,兩股力量碰撞在一起,巫華的身體瞬間倒飛而出。吐出一口鮮血,臉色迅速蒼白下去。
在場說有人紛紛驚愕地瞪大眼珠,倒吸一口冷氣,巫華涅槃後期的實力竟然也被一招秒殺了,眾人看待孟宇的神情,如同看見一隻怪物一般,似乎再說,這尼瑪還是人嗎?這也太變態了吧。
天禁宗深處大殿內,一名老者眼珠瞪大幾分。“這小子突破涅槃中期了,他的實力似乎增長了不少,巫華在外門弟子中的實力挺不錯的。竟然也一招落敗。”
掌門深邃的眸子中,閃過一抹異樣的光芒。“不僅是修為突破了,他體內的神秘力量似乎也增強了不少,這小子,看來我們天禁宗的外門要不平靜了。”
老者眉頭緊蹙,點點頭。“是啊,這樣下去,我們天禁宗的規矩何在,要不要出麵阻止一下。”
掌門似笑非笑看著他。“我們天禁宗本來就沒有多少規矩。何況規矩有何用呢?規矩是人定的,需要人打破規矩,再重新立規矩。”
兩名長老對視一眼,隨後相視而笑起來。“掌門言之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