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酒莊
法國是全世界最出名,也是最多葡萄酒出產的國家,而其中,又以波爾多和勃艮第等兩地的葡萄酒最是出名,因此,人民很習慣用波爾多洗和勃艮第係來區別這兩個出產的葡萄酒。⊙頂點小說,
巴黎的演唱會和l&l時尚的春夏時裝發布會之後,李正熙轉戰波爾多,當天的下午,他帶著三個美嬌娘去了他老哥為家族買的葡萄酒莊。
重生前,他二哥李文熙就是專門做煙酒的國際貿易的,其中一部分就包括葡萄酒。
帝國李家四個男人,都不怎麽喜歡喝酒,包括李文熙在內,這次買下葡萄酒的莊園,也不是為了做買賣,而是為了囤積好酒。
一來是為了招待客人,二來在歐美,當別人家有喜事的時候,送上一隻很好的酒,是一種最常見,也非常得體的行為。
所以,包括李公堂在內,大家對此都很讚同,於是,去年年初開始,帝國李家就恢複了從他們祖父一代開始,囤積美酒的行為。
波爾多是其中一個地方,勃艮第也有,其實還包括意大利的皮爾諾,還有美國的落基山等一些地方的酒莊,而且不隻是葡萄酒,包括蘇格蘭的威士忌等等,全世界各地都有考慮。
這就是一個家庭慢慢的變成了家族之後,所開始發生的一些細微的變化,從生活的各個方麵。
十月,剛好是葡萄豐收的季節,也是開始製作葡萄酒的日子,波爾多的葡萄酒酒莊裏熱鬧非凡。
李正熙帶著三個美嬌娘。在酒莊管理者亨利的帶領下。在自己的酒莊裏晃**著。
“這一邊都是赤霞珠。”亨利指著眼前呈紫黑色,已經熟透了的葡萄,介紹著這個品種。
赤霞珠就是中國人常說的解百納,他屬於歐洲品種,亞洲也有部分栽種,全世界大部分的紅酒,都是由這種葡萄釀造而成的,也因此。他被譽為釀造紅葡萄酒的葡萄品種之王。
在波爾多地區,赤霞珠也是最多的,幾乎超過百分之八十都是,而在勃艮第,則是另一種葡萄品種為王,它是——黑皮諾。
被譽為葡萄酒之王的羅曼尼康帝,就是用黑皮諾釀造而成的,當然,葡萄酒品種並不是最決定性的因素,還得看當年的氣候。雨水陽光之類的,還得看土壤。最後自然是釀造工藝,儲存條件等等。
“由赤霞珠葡萄釀製的高檔幹紅葡萄酒,呈淡寶石紅,澄清透明,具青梗香,滋味醇厚,回味好。
此外,赤霞珠顏色深,有黑醋栗,黑櫻桃(略帶柿子椒、薄荷、雪鬆)味道,甚至還有一些胡椒的感覺,果味豐富、高丹寧、高酸度、烘焙之後,陳年的會有煙薰、香草、咖啡的香氣,具有藏釀之質……!”
亨利繼續介紹著,說的有些是比較專業的,但李正熙早就通過係統學習過了,所以沒有任何障礙,反倒是金泰熙她們三個不太懂。
不過也沒關係,她們正在樂滋滋的摘著葡萄吃,好像不是來摘葡萄的姑娘們,而不是來學些葡萄酒這門藝術的。
除了李正熙和三個女人,他們這一行人裏還多了一個拿著照相機的記者,或者說是個采訪者,他來自《滾石》雜誌。
從六月份開始,當李正熙的巡回演唱會火爆全球之後,《滾石》方麵就做了個特別大的決定,那就是給李正熙做一個全年特刊,在聖誕節發布。
《滾石》專門給藝人做特刊,曆史上隻有幾個掛了的超級大腕有過,活著的,還從來沒有,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來李正熙的地位。
為此,李正熙這邊倒是考慮了很久,然後,又經過特別的審查之後,才接受了《滾石》的建議,讓他們派出眼前這個嘴巴最嚴,懂得分寸,而且很聰明能幹的家夥——斯科特來專門進行這個事情。
斯科特是《滾石》的內容采訪部的副總編,可以說是位高權重,但這次卻充當了一個普通的記者,按照他跟李正熙開玩笑的話說,他好像又回到了二十多年前當實習記者的那會兒。
這家夥是個有趣的人,而且非常清楚自己的位置,在幹什麽,這讓李正熙很滿意。
比如眼前,他很少拍照和問問題,看起來就像是隱形的家夥,從八月底到十二月中,跨度三個月,他都會這麽一直跟著李正熙,默默的記錄下李正熙的一切,寫出一本大大的特刊。
“我看你平時很少喝酒,”斯科特等大家在葡萄莊園裏轉了一圈,回來的時候,才問道:“你自己有特別喜歡某一種葡萄酒或者其他酒之類的麽?”
“沒有,”李正熙笑著聳聳肩,“在美國等地喝葡萄酒比較多,在韓國的話,我喜歡喝米酒,那種特別釀造的,在全國去找,味道不同,就如眼前的葡萄酒,有濃有淡,也有各種不同的肉香,果香,花香之類的夾雜在其中!”
“我也喝過米酒,相對來說,你好像更喜歡米酒!”斯科特笑道,“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如果眼前放著米酒和葡萄酒,你應該會選前者!”
“呃,這個我不太讚成,”李正熙笑道:“要看場合,甚至是心情,還有吃什麽東西之類的!”
斯科特笑了笑,“你好像對酒蠻了解的!”
李正熙聳聳肩,“既然買下了酒莊,就必須有些了解,那和喜不喜歡酒沒多大關係!”
“但不是應該會很喜歡酒才會買酒莊麽?”斯科特打趣道。
“呃,我不一樣,”李正熙聳聳肩,狡黠的笑笑,斯科特倒是也不再問,而是說道:“這次的演唱會很棒,完全可以說是最棒的,不過,我可否這麽認為,你其實是在偷懶,你直接把錄音室錄專輯的時間給省掉了!”
“有一點,”李正熙嗬嗬笑了起來,“沒有歌手那麽做,是因為大家覺得陌生的歌曲,很難以引起現場歌迷的共鳴,產生良好的化學反應,但我不太一樣,我覺得新歌反而會因為陌生而產生特別的效果!”
“你真的太厲害了,”斯科特由衷的讚歎道:“大家一直在討論你的演唱水準再度突然飆升的事情,覺得你的情感豐富到了極致,聲線的感染力也增強了,這其中有什麽秘訣嗎?”
“多做練習,”李正熙笑著一攤手,“這就是秘訣,這也是一個歌手最基本的要素,你如果想要更好的效果,就得一遍遍的去聽你自己唱的,跟人溝通哪裏還有問題等等。”
“對於外界說的,你現在真正的開創了一個時代,不管是貓王,邁克爾傑克遜,還是其他人,都不如你,你怎麽看?”
“我覺得不同時代的歌唱者,都有其優秀的一麵,做簡單的比較其實是不那麽公平的,甚至有些人根本就不知道貓王的魅力,因為時代的變遷,文化環境的變化,大家所喜愛的已經不一樣了。
搞不好我回到五六十年代,我也不會受到歡迎!”
“這我不太讚成,”斯科特很認真的說道:“說些不敬的話,貓王是因為開創了新的風格,還是因為當時正處於性*壓抑的時代,而邁克爾傑克遜和貓王類似,他們都是憑借著獨特的風格而風靡一時,但你不一樣,你沒有特別的開創什麽,可是,你的演唱技巧,你的情感讓你俘獲了所有人的心。
那真的是藝術了,而不僅僅是簡單的歌唱,那裏麵包含著人生的哲理,生活的喜怒哀樂,所有人都能夠聽得出來,感動,然後沉迷!”
斯科特可以說是幾乎每一場演唱會都參加了的,所以,此刻的他,顯得有些激動,他是真的完全被李正熙所折服了。
就像是《滾石》雜誌裏,無數的同僚對他羨慕嫉妒恨一樣,他自己也覺得太幸運,居然能夠聽李正熙那麽多場的演唱會。
問題是,每一場都是一個獨特而讓人沉迷的夜晚,太過美好,也讓人難以自拔。
“你的偉大就在於此,你或許是個天才,但對於音樂來說,最本質的東西不是技巧,而是最簡單有最困難的情感,你卻很輕鬆的做到了!”
李正熙笑了笑,魔音當然最具有感染力,能夠讓人發瘋。
這時,斯科特又讓李正熙站在葡萄架下,給他拍了好幾張很帥,很酷的生活照,這些,將會選擇很優秀的刊登在雜誌上。
這可是特刊,需要的材料要極其的豐富。
“你自己對音樂最本質的看法是什麽?”斯科特又問道。
“啊,這個啊,”李正熙稍稍愣了一下,隨即笑道:“你這個問題是打算逼我說出來,我自己很厲害的話麽?”
在和斯科特一同響起的笑聲中,接道:“呃,怎麽說呢,歌曲最動人的確實是情感的感染力,我們每一個歌者,要做的就是把這種情感傳遞給大家,讓大家享受和體會生活中的喜怒哀樂,那,才是音樂的真正意義。
它是一種娛樂的享受,也是一種用於教導人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