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謝的我的黑發 在哪裏落下
早開的你的夕陽 美得不像話
好端端在我搖籃 流浪到什麽天堂
若我 想抱你 要怎麽到達
1
夏雪切除了子宮,續了兩年的命。
兩年後,她還是死了。
彌留時,她和言默說,不要墓碑,不要骨灰,燒了,揚了就好,什麽都別留下。
她隻留下了一封信,手寫的,一筆一劃,歪歪扭扭。她寫了好些天,因為病和藥的關係,寫寫睡睡。她怕一睡就醒不來了,忍著疼不打嗎啡,保持清醒,直到死前的一小時,才終於寫完。
言默站在殯儀館的門口,拆開信,指尖染白,是夏雪的骨灰。
言默:
我先走一步。
我沒想到,不過,也挺好。
真詭異,不管賺多少錢,住多大的房子,還是會得病,根本躲不掉。我原來認為我會自殺,沒想到,是被癌殺。
癌對於人最可怕的地方——不是讓人變醜、劇痛、恐懼、羞恥,而是,剝奪人的自由。它把人困在醫院裏,病**,讓人無法再寫作、奔跑、旅遊、咆哮、擊打、大笑。
它讓人虛弱。
而我,不想讓你看到我的虛弱。
所以我一直沒告訴你,我得了癌。
我知道你看到這裏會說,何苦呢。
是啊,我也問自己,何苦呢。
朋友之間可以看到對方的大多數毛病,而愛人之間卻能見識到彼此最不堪的一切。我和你,是朋友,是愛人,是親人。我們倆早就融為一體,根本無需隱藏。我們深知對方最黑暗最深切的惡,並互相掩護,靠此,活到現在。
所以,我根本沒有必要騙你,瞞你,是這樣吧?
可是,正因為我們是這樣,占據兩個身體分享同一個靈魂,我才更說不出口。
因為,那種痛苦會是雙倍的。
而我,不想你痛。
一個警察和我說過,選擇信任一個人,是她當著你的麵給了你一槍,你依然會認為是槍走火;是你甘願把刀子放在她手裏,然後任她宰割。
我立即就想到你,然後覺得他說錯了。
我信任你,不是人們嘴裏說的那種“相信”,而是打心底覺得,不用說出口。我信任你也會如此信任我,所以,我們卸光子彈,讓對著彼此的槍口永遠不會走火;所以,我們把手裏的刀,自己的命,交給對方,一起,相依為命。
我從小便知,人不分好壞,沒有對錯,逼到某種程度,什麽事都做得出。也正因如此,生命根本沒有底線,隻會持續墜落,觸不見底。
可是,遇到你,我終於觸底,落地了。
我不知道怎麽形容和定義這種感覺,我隻想,抓住它,保護它,直到我死。
我想守著你,保護你,不讓任何人知道你的存在,這樣,就沒有人能傷害得了你。
我做到了嗎?至少在死之前,我盡力了。
努力,用盡全力,總不是壞事。
我愛你嗎?我不知道,我都不知道愛是什麽。
我隻想和你在一起,過每一天。這樣的話,即使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也覺得可以接受,因為有你在。
沒想到,世界末日沒來,死,先來了。
那,我隻能死了。
沒什麽,其實我們還是在一起的,隻是,陰陽相隔。
那,我在我這邊等你。
你,別急,慢點走,晚點來,我想看你白頭的樣子。我等得起。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