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知的暴虐

弗雷維厄斯·阿尼西厄斯·查士丁尼早在527年就統治了東羅馬。

他是一個對書本知識一竅不通的塞爾維亞農夫。古雅典的哲學學派被他壓抑下去了,唯一的一座埃及寺廟也被他關閉了。而若從信仰新基督教的僧人侵入尼羅河算起,這座寺廟已經有數百年的曆史了。

寺廟位於一個離尼羅河第一個大瀑布不遠的名為菲萊的小島上。這裏自古就是朝拜愛西斯的聖地,而不知為什麽,除了這個女神靈光不滅,非洲、希臘、羅馬其他諸神早已不知所終了。直到6世紀,隻有這裏才是人們理解古老神聖的象形文字的場所——在別的地方早就被忘掉的一些工作,在這裏被極少數的教士繼續著。

可現在,廟宇和附近的學校成了國家的財產,神像和塑像成了君士坦丁堡博物館的文物,教士和象形字書法家進了監獄。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個沒有一點文化的農夫的命令,這個農夫被人們稱為“皇帝陛下”、實在是太可惜了。

如果不是該死的查士丁尼那麽快就斬草除根,幾名老象形文字專家就可以被搶救到一個像“諾亞方舟”那樣安全的地方,曆史學家的工作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困難。盡管憑借商博良的天才,我們再次拚寫出了古怪的埃及詞匯,但是,它們的含義我們卻無法理解。

這樣的事情在古代社會的各民族中是司空見慣的。

那一座一座刻滿宗教文字的造磚場,是長著奇特大胡子的巴比倫人留給我們的。那些人曾經虔誠地大聲疾呼:“將來有誰能夠理解天國中上帝的忠言?”當時,他們的想法是怎樣的呢?他們不斷祈求聖靈保佑,力圖解釋聖靈的法律,最神聖城市的大理石柱上也刻上了聖靈旨意,他們是怎麽理解這些聖靈的呢?他們有時心胸寬廣地鼓勵教士研究天國,探索陸地和海洋的奧秘;有時又變成凶殘的劊子手,使人們受到駭人聽聞的懲罰,盡管受罰者隻是稍微忽略了那些早已被人忘記的宗教禮節,這又是為什麽呢?

直到現在我們也沒弄明白。

我們派出了去尼尼韋的探險隊,讓他們追尋西奈沙漠上的古跡,詮釋足有幾英裏長的楔形文字書版。在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的各個地方,我們都盡力發掘能打開智慧寶庫之門的鑰匙。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們竟找到了寶庫的後門——其實人們隨時都可以進去,因為它一直是敞開著的。

但是,這個小小的方便之門並不是在阿卡達和孟菲斯附近找到的。

它坐落在叢林深處。

它被異教徒寺廟的木柱遮擋得嚴嚴實實。

我們的祖先在尋找搶掠對象時,遇到了那些所謂的“野蠻人”。

他們的相遇非常糟糕。

可憐的野蠻人舉著長矛和弓箭歡迎他們的白人“朋友”,卻不知自己誤解了白人的用心。

回敬他們的是大口徑手槍。

從此,再也看不到平心靜氣、不帶偏見的思想交流。

野蠻人總是被寫成肮髒、懶惰的廢物,他們隻會信奉鱷魚和枯樹,他們應該得到任何報應。

18世紀才有了轉機。首先透過朦朧的傷感淚水觀察世界的是讓·雅克·盧梭,他的思想還打動了與他同時代的人,他們紛紛掏出手絹加入流淚的隊伍。

他們最喜歡談論的話題是那些愚昧無知的野蠻人。在他們眼裏(盡管他們從未見過野蠻人),野蠻人是人類各種美德的真正體現,而這些美德早已被經曆了3000年文明製度的人類喪失了。

而現在,我們對這些東西了解得更清楚了,至少在特定的調查領域裏。

我們像研究較高級的家禽一樣研究原始人,兩者其實差不多。

一般情況下,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野蠻人隻是沒有被上帝感化而已,實際上,正是我們自己在惡劣環境中的自我體現,我們通過對野蠻人的研究,開始認識尼羅河穀和美索不達米亞島的早期社會。對它們深入的認識使我們豁然開朗,知道了人類許多怪異的天性都是在最近五千年內形成的,如今,在一層薄薄的禮儀和習慣的外衣下我們仍可覺察到它們的存在。

我們不能總是以發現了這些東西而覺得自豪。相反地,我們滿足於已經完成了的工作業績,慶幸自己擺脫了惡劣的生活環境,就要以更大更新的勇氣對待手中的工作,如果說還有別的,那就是要以寬容的態度來對待落後的各族兄弟。

這不是一本人類學手冊。

這本書描寫的是寬容。

但寬容的範疇非常大。

離題的吸引力很大,我們根本不知道一旦偏離大道,將會在哪裏駐足。

既然這樣,還是讓我用精練的文字,準確地解釋我所理解的寬容吧。

語言是人類發明的最有欺騙性的東西之一,所以定義都是武斷的。因此大多數的人都認為,無名小輩的徒弟就必須拜倒在一本書的權威之下。

我所要說的就是《大英百科全書》。

此書的第26卷1052頁寫著:“寬容(源自拉丁文tolerare),要用公正耐心的容忍來對待不同的觀點和見解,容許別人有言行自由。”

或許還有別的定義,但就《大英百科全書》而言,我要把這句話作為引線。

我既然已經擺脫不了某個明確宗旨的束縛,那還是告訴你我從野蠻人身上,從最早的社會形態中發現了什麽樣的寬容吧。

通常,人們認為原始社會並不複雜,幾聲簡單的咕噥就是全部的語言,並且隻是在社會變得“複雜”以後原始人的自由才消失的。

現在,探險家、傳教士和醫生在中非和北極地區以及玻利尼西亞經過近50年的調查,終於得出了相反的結論:原始社會並不簡單,他們的語言的時態和變格連俄語和阿拉伯語都望塵莫及,原始人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奴隸。一言以蔽之,他們是在恐懼中求生、在戰栗中死去的淒涼悲慘的生靈。

在人們的想象中,野蠻人的膚色是紅的,他們一邊自由自在地在大草原上漫步,一邊尋找野牛和戰利品,而事實卻和這種想象相差甚遠。

事實與我們的想象差別怎麽這麽大呢?

我看過不少關於奇跡的書。

但人類能活下來的奇跡,從沒有被記載。

這些最後成為萬物主宰的哺乳動物,當時手無寸鐵,他們是通過什麽方式和方法抵禦細菌、柱牙象、冰雪和灼熱的侵襲,這裏就不多講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不是某一個人所能夠做到的。

為了獲取成功,當時的人隻能把自己融入複雜的部落生活中,從不張揚個性。

至高無上的求生欲望是統治原始社會的唯一信條。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困難。

因此,活下來是所有其他欲望必須服從的最高信條。

個人相對於集體是無足輕重的。部落是自成體係並且依靠群力的活動堡壘,為了安全,隻有排斥一切外來的東西。

但問題更複雜,而這些話隻適用於現在的世界。在人類發展之初,可見的世界和不可見的世界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為了理解得更充分,我們必須記住,原始人和我們區別很大,他們根本不懂因果法則。

假如我無意中坐在有毒的常春藤上,我會埋怨自己的大意,一邊派人去請醫生,一邊讓人弄走那些東西。理智告訴我,醫生會給我藥止癢,以免引起皮疹,清除毒藤,且同樣的事就不會再次發生。

真正的野蠻人卻有截然不同的反應。在他的頭腦中,絕不會由毒藤聯想到皮疹,也分不清過去、現在和將來。上帝是他們死去的首領,精靈是他們死去的鄰居,他們陪伴著活著的人,是家族中看不見的一員,這些看不見的成員仍與他們共同吃睡,共同工作。活人應考慮是遠離他們還是與他們成為朋友,不然就會立即遭到懲罰。他們總是害怕自己遭到報複,因為他們不知道怎樣得到精靈的歡心。

因此,他們找不到一些怪事的根本原因,而隻能歸因於精靈。他看到臂上長了皮疹,一定會嘟囔:“我得罪了上帝,他來懲罰我了。”而決不會說:“又是該死的毒藤!”他會跑出去要一張符,而不是找醫生討抵消藤毒的膏藥,並且這張符要比憤怒的上帝甩給他的那張符靈驗百倍。

而使他遭罪的毒藤則照常生長,不會引起他的注意。假如有個白人用煤油把它燒死了,一定會遭到他的責罵。

所以,在一個社會中,如果人們認為虛幻的生靈主宰一切,他們就要絕對服從能使上帝平息怒火的律法,這樣才能使社會維持下去。

律法在野蠻人的眼中是真正存在的,它是祖先設立並遺留下來的。把它完美無缺地傳給下一代是每一代人最神聖的使命。

在我們看來,這當然是無稽之談,因為我們隻相信進步、發展和改進。

不過,“進步”是現在才有的概念,在低級社會形態中,他們沒有見過別的世界,所以認為現狀很好,無須改進。

假如一切如我所說,那麽怎樣才能使已定的律法和社會形式一成不變呢?

答案並不複雜。

就是讓那些膽敢違抗上天旨意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說得明白點,就是靠專製。

假如因為這樣我就說野蠻人最不寬容,也不是對他們的侮辱,因為我緊接著要說的是,他們所處的環境,專製是應該的。因為那些清規戒律是對他們人身安全、頭腦純潔和部落生活的一種保護,如果他們一味忍讓,那些清規戒律就會被人踐踏,會麵臨被消滅的危險,那他們就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

但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今天我們擁有成千上萬的警察和數以百計的軍隊,在推行一點普通法律時還會感到困難重重,當時,那幾個人是用什麽辦法把那一整套口耳相傳的條例保護起來的呢?

答案同樣並不複雜。

我們遠沒有野蠻人聰明,因為他們精明地估算出了什麽東西是用武力不能推行的。

他們發明了“忌諱”這個詞。

也許用“發明”這個詞有點不太恰當,因為這類東西一般是需要長年累月的積累和實踐的。不是靈感的產物。不管怎麽說,“忌諱”這個詞被非洲和玻利尼西亞的野蠻人想出來了,從而省去了不少麻煩。

“忌諱”這個詞起源於澳大利亞,它的含義我們略知一二。忌諱——也就是不能做的事或不能說的話,現在的社會處處都有,例如:在吃飯時,談到剛剛做完的一次手術是犯了忌諱,把小勺放進咖啡杯裏不拿出來也是犯了忌諱。不過,這些忌諱都隻是一些禮節,是無足輕重的,不會擾亂人們幸福的生活。

但對於原始人,忌諱卻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用希伯萊語說,它是“神聖”的東西,意味著超然於這個世界的人或沒有生命的物體,人們絕不能冒著立刻死去或遭受永恒磨難的危險談論或涉及。如果有誰膽敢違抗祖先意誌,他就會遭到人們的痛罵,且不會得到半點憐惜。

到底是教士發明了“忌諱”,還是為了維護“忌諱”才產生了教士?這個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因為傳統的曆史比宗教更悠久,所以,極有可能是忌諱在男巫師和女巫婆產生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巫師產生之後,就馬上成了“忌諱”的頑固支持者,他們用巧妙的方法大膽盜用這個概念,把“忌諱”變成了史前“禁物”的象征。

我們第一次聽說巴比倫和埃及的名字時,它們還處於“忌諱”發展的關鍵時期。那時的“忌諱”是很粗糙的,隻是帶有“汝不能……”這樣字眼的戒律,並不像後來在新西蘭發現的那樣。它們就像我們熟悉的基督教“十戒”中的六條一樣,是約束人類行為的嚴肅的否定式準繩。

當然,在那些國度的早期曆史中,沒有人知道寬容是什麽。

我們偶爾看到的寬容,隻是一種因為無知而導致的冷漠和麻木。

我們發現國王和教士同意別人履行“行動或判斷的自由”或“對不同於自己或傳統觀點的見解的耐心公正的容忍”的虛假,他們對此沒有一點誠意。現在,這已成了我們的社會理想。

因此,我們可以說,這本書的興趣不是研究史前的曆史,也不是研究一般的所謂的“古代曆史”。

一直到發現了個性,人們爭取寬容的鬥爭才開始。

個性是現代最偉大的新發現之一,這應該歸功於希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