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法武並用

韓立自從學會“禦風決”後,對其他兩種法術“定神符”和“驅物術”興趣就更加大了,他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它們上麵,希望有一日能像“禦風決”那樣突然領悟透徹,而茅塞頓開。

但經過一次又一次的鑽研後,韓立意外的發現,無法施展這兩種法術,也許並不是他自身的緣故,而可能隻是施法的外部條件並不具備。

“定神符”按書上所說是一種符咒,必須使用事先預備好的法符才行。因此韓立以前一直用附近鎮子上買來的黃紙,再按書上的符號圖案,用毛筆描繪出所謂的法符出來。

雖然書上並沒有說繪製法符圖案需用什麽塗料,但他回想起墨大夫那張銀色符號的法符,自然就采用了銀粉這種貴重的奢侈品。這種顏料有沒有效,韓立並不知道,但最起碼從外表上看起來,這些自製的法符和書上的示例完全一模一樣。

可惜,僅僅外表一樣,還是不行。

韓立使用咒語來催同這些法符時,法符上的符號並沒有像墨大夫使用時那樣,發出耀眼的銀光,也沒有其它奇異之象發生,可以說他的施術徹底失敗了,並讓他陷入了一種進退維穀的窘境。因為他不知,施法的失敗,是因為咒語或掐訣姿勢的錯誤,還是因法符製造的不成功。

但經過這次研究之後則不同了。

通過深入查詢各種相關資料和有關法術傳說之類的書籍,韓立終於發現,修仙者所使用的法符,肯定不是他們這些凡人所認知的普通紙張和顏料隨便繪製而成,而應是由修仙者們之間特有的某些材料製成,說不定製作時還需要某種特殊的方法。因此即使他在咒語手勢上都無懈可擊了,但施法還是不可能會成功。

至於“驅物術”也是同樣道理。

韓立以前認為,“驅物術”隨便找個東西就可以當作靶子來施法,所以掐決念咒驅使的對象都是家具或者刀劍之類的常見之物,當然沒有絲毫的效果。

但如今被符紙之事一提醒,他才明白過來,這“驅物術”所驅使的肯定不是普通物件,而應是修仙者們使用的特定物品。

於是韓立把從墨大夫那裏得到的稀奇古怪的東西,包括“引魂鍾”和施展”七鬼噬魂大法”所用的那七把銀刃等物品,都當成了“驅物術”驅使的對象,試驗了一番,可惜還是沒有一樣東西能被施法成功。這讓韓立大失所望,看來“驅物術”驅使的也不是這些法器,應該是別的什麽東西。

既然知道問題的大概根源所在,明白沒有相應的物品不可能施展出“定神符”和“驅物術”,韓立就把注意力從此上麵移了開來,反而打起了把武學秘術和幾種法術相結合使用的主意,打算以此來迅速提高自身的實力,在短時間內使自己更上一層樓。

有了這個異想天開的想法後,韓立又開始了自我磨練的艱苦之旅,並且很快就略有了小成。

經過一番嚐試之後,他終於把“羅煙步”和“禦風決”融合到了一起。

說是融合,其實隻不過先施展“禦風決”法術在身,再運用起“羅煙步”在後而已,隻不過兩者之間的協調與搭配必須要控製好,否則極易出錯,為此費了韓立不少的心神和功夫。

但這樣一來,就把“禦風決”原來不擅長輾轉騰挪和“羅煙步”移動時太耗費體力的缺點,都漸漸給完善了,並且使他在移動換位之間猶如電光雷火一般之見其影不見其人,在身法上更加的神出鬼沒。

隨後不久,韓立又在“火彈術”的使用上,也有了自己的獨創之舉。

原本“火彈術”的小火球出現之後,施法之人應該靠自身的法力推動把火球彈射向目標,來殺死敵人,這是此術的原本用法,但韓立覺得不以為然。

韓立認為依靠法力飛射的小火球速度太慢,是個輕功高手就可輕易躲過,這讓它在江湖廝殺中受到不少限製,顯得有些華而不實。因此他幹脆使用“火彈術”時隻施法一半,當火球出現後就不再把它發射出去,而是利用其無物不毀的特性,把它當作一件短小的神兵利刃控製在手上,加以使用。

這樣一來,憑借他已改進的極限身法,和他手中的高溫火球,韓立現在自信,他可輕易的擊殺任何的高手。

有了這些依仗之後,韓立總算可以鬆了一口氣,不必再自身實力不足而發愁,現在他總算可以底氣十足的去嵐州解毒了。

這時韓立的“長春功”,也在每天把靈藥當零食來吃中,悄悄的進入到了第八層,讓他的法力又大長了一截。

單論法力的深厚淺薄,此時的韓立已超出了原來肉身尚存時的餘子童,但要說法術掌握的多寡和實際的鬥法技巧,他還是拍馬也趕不上以前的餘子童。畢竟餘子童在家族修煉法術時,上有長輩給於指點,下有同門可供切磋,可比韓立這種半瓶子醋強的太多了。

韓立不知道這一切情況,就算知道也並不在意,他本來也沒自大到以為學了一兩手粗淺的法術就可和真正修仙者相抗衡的地步,他現在的敵人還是以世俗間的江湖人為主。

因此韓立的心情很不錯,就在他躊躇滿誌,準備找個借口離開七玄門下山時,野狼幫突然提出了要和七玄門和談的要求。

這個消息一傳來,讓七玄門這邊一片嘩然,要知道最近一段時間,都是野狼幫在衝突中占據了上風,一直壓製著七玄門打,在這樣有利的情況下,對方怎麽會忽然要和談呢?會不會有什麽詭計在其中?這引起了許多人狐疑。

一時之間,七玄門內同意和談以及不同意和談的聲音紛紛響起,各個高層也都有自己的不同看法,厲飛雨就是其中堅決反對之人。

由於同意和反對之人的聲勢都差不多,無法辯論個高下出來,最後還是由王門主拍板決定,先和對方談下再說,如果條件不太過分的話就握手言和,若是太苛刻了就繼續爭鬥下去。

這種摻稀泥的方案雖然不能令兩夥人都滿意,但也是唯一的折仲之法,也隻能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