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你連政府的真假都分不清

第二天,是佛堂集市日。一大早,申智高派出應建國等三個財政科工作人員,前往佛堂,吳誌誠派了十名特務連士兵隨同保護。

應建國等先在佛堂街上張貼了幾張縣政府布告,布告上鄭重其事地蓋了陽嘉縣國民政府的大印和縣長王國昌的簽名。布告開宗明義闡明,因抗日需要,縣政府決定改進稅收辦法,並簡要地公布了收稅辦法。布告宣告:唯有國民政府才有權收稅,陽嘉縣國民無需向其他任何人交稅,如果有人未經縣政府同意來“收稅”,屬敲詐行為,可向縣政府舉報。

應建國等貼好布告,就開始在集市裏向擺攤的收稅。應建國想,集市裏隻有上午有人,要先收,店鋪的稅下午可以收。可是他們一開始就不順利。向第一個攤位收稅,那攤主便嚷:還要交稅?我不是已經交過了嗎?

應建國說:我們才第一次來收稅,怎麽可能交過了呢?

那攤主說:是已經交過了,我哪會騙人呢。

應建國問:你交給誰的?

我不知道,反正是你們政府的。

是不是八大隊的?

不知道,好像是區公所的。

那個所謂區公所就是八大隊的。我告訴你,他們不是政府,你不用向他們交稅。我們才是真正的國民政府,你看看我們的發票都蓋有國民政府的收稅章,很正規的。

我哪搞得清楚啊,他們說他們才是抗日政府。

他們不是政府。好吧,我們原諒你,你這次就少交一點吧。

那不行,交兩重稅我哪吃得消啊。

你連政府的真假都分不清楚,怪誰呢?你向假政府**稅,我們都已經原諒你了,還怎麽樣?你今天必須要交一點!

那攤主見幾個背槍的圍上來,有些害怕,就按應建國講的數字,不情願地交了錢。

其他做生意的人,盡管也說一些“已經交過了,為什麽要交” 之類的話,但見別人交了,也隻好跟著交。應建國則跟他們說,以後不要再給八大隊交稅了。

這一天,佛堂區小隊隊長閻樂明帶了兩名戰士,正在街上巡邏。當他們看見街上貼的布告大為吃驚,他們三人都不識字,但他們知道區公所沒貼過布告。閻樂明問人布告上麵寫的是什麽,有人告訴他是縣政府關於收稅的布告。什麽縣政府,肯定是國民黨,閻樂明一把撕下了布告。有人告訴他,那邊縣政府的人正在收稅呢。閻樂明急了,和兩個戰士便趕了過去。

果然有人在收稅!

此時,應建國為了提高效率,分為三組分頭收。閻樂明見應建國等三四人在忙著收錢開票,很惱火,上前責問:你們是什麽人,敢在這裏收稅?

應建國見三個背槍的過來,知道他們是八大隊的,就理直氣壯地說:我們是縣政府的!

你們什麽狗屁縣政府不是在山上嗎?怎麽跑下山來收稅了?誰叫你們來的?這裏是我們佛堂區公所的地方,你們沒權力來這裏收稅。

笑話!我們堂堂陽嘉縣的國民政府,居然沒權力在自己管轄的地方收稅?我們是縣長派來的,所有陽嘉的地方都歸我們縣長管!隻要是在陽嘉縣內,我們想到哪裏收就可以到那裏收。什麽區公所才是狗屁的呢,佛堂區公所沒有經過我們縣長批準,是非法的。 你們什麽人?敢來撒野?快走開!別妨害我們執行公務!

閻樂明是個粗人,不會說話,被應建國伶牙俐齒的一番話說得張口結舌。他說不出話,更惱了,伸手就去奪應建國手裏的發票。應建國旁邊的特務連士兵眼疾手快,順手一拉,閻樂明摔了一跤。跟來保護的人是吳誌誠挑來的,武功了得,閻樂明哪是他們的對手。眾目睽睽之下,被打得摔倒,閻樂明惱羞成怒,抬起步槍就想打。可是剛舉槍就被人一把奪過。另外兩個區小隊戰士也剛想動手就被人繳了槍。

應建國見打起來,忙打圓場勸阻。申智高囑咐過,盡量不要跟八大隊打起來。應建國叫特務連的人把槍還給他們。特務連的人退下子彈,把槍扔還給閻樂明等。

閻樂明見情形不妙,罵了一句“狗娘養的!你們等著瞧!”,悻悻而去。

應建國見他們走了,仍然繼續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