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 律法之正

“我叫常四,我不是間諜,我不是間諜,我隻想在這裏生活下去,可是他們卻拿著很久以前的證據來證明我是間諜,二級法院匆匆宣判,我就到了這裏!”常四低著頭,語速很快,卻說得很清楚。

“二級法院宣判的?”於棲曼扭頭看向了身邊那名二級法官。

“沒錯,確實有這件事,不過並不是由我來主審的,而且不是在我們那個區的法院。”二級法官點了點頭說道,不過都是一個係統的,卷宗都是通用的。

“嗯,這件事情,需要重新調查了,不過由於事情不是發生在礦場,礦場沒有責任。”於棲曼輕聲說道。

“常四,我代表巡檢問你,是否真的需要重新調查?”於棲曼正色問道,行使著巡西伯檢的責任。

“我可以相信浮雲鎮的法律嗎?”常四反問道。

“不!”於棲曼搖了搖頭,“任何一種規則都是有漏洞的,難免會有不公,就連**官公孫武都不敢完全相信他所帶領的團隊所設計出來的法律,還需要不斷的完善,不過我們會盡力,我們也隻能盡力。”於棲曼重重的說道。

“如果對我的人身安全造成影響的話,我寧可老實的在這裏幹上五年,我不想悄無聲息的就死在陰暗的監獄裏。”常四沉聲說道。

“浮雲鎮沒有監獄,隻有警方看守所和礦場勞役!”於棲曼說道,“在浮雲鎮,哪怕是犯人,也擁有人身安全,我們,會盡可能的保證你的人身安全。”

“好,那我確定要重新調查!”常四沉聲說道。

經過常四的確認,他的案子將會被翻出來重新調查,而且將會跳過二級法院,直接由最高一級的**院來負責。

不過在沒有推翻二級法院的審判之前,常四仍然是一名罪犯,仍然需要戴上手銬臨時關在警察局的看守所裏,用姆指般粗的鋼筋做成的臨時牢房。

這地方常四已經來過兩次了,雖然是牢房,不過住起來還算舒服,有床,有衛生間,到時間了還會送上食物,雖然味道並不算很好。

**院的行動很快,很快就開庭進行了重新審理,而且還是開放性的審理,除非是年齡太少等需要保密的因素,否則的話案子都是開放式的審理,任何人都可以走進**院旁聽審理。

公孫武看著手上的資料,抬頭又看了看常四,一條壯碩的漢子,很是威武,身上的軍人氣息已經淡化不少了,不過仍然給人一種威壓感。

“常四,我看過卷宗了,上麵已經羅列出你曾經犯下的間諜罪行,這些你是否承認?”公孫武沉聲問道。

“承認,當初我是吳**人,兩軍交戰,一切都屬正常,但是在一個月前,我已經脫離了吳**隊,我隻想成為浮雲鎮的居民,在這些時間裏,我沒有任何違法舉動,我隻想做個小平民。”常四不慌不忙的為自己辯解著。

安全部緊咬著常四曾經做下的事情,但是常四也緊咬著自己曾經與現在身份的不同,一時之間,**院裏吵鬧聲不止。

公孫武終於敲下了手上的錘子,咣的一聲巨響,製止了雙方的唇槍舌劍。

“常四案件,不應該使用間諜方麵的法律,這僅僅是一次民事方麵的訟訴,而民事,僅僅是針對進入浮雲鎮開始的居民,其中包括了正式居民,臨時性居民和潛入居民,安全部能否提供常四本次進入浮雲鎮以後的間諜活動的證據?”公孫武問道。

“沒有,我們沒有這方麵的證據。”安全部的一名官員沉聲說道,“隻是**官,我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法律如此規定,那些神通廣大的間諜會利用這個漏洞,偽造身份,取得臨時身份證,難道安全部就不可以在他們沒有造成損失之前采取行動嗎?”

“若是這樣的話,安全部又如何保證浮雲鎮內部的穩定與安全?”官員的聲音大了起來。

“這正是我們法律需要完善的地方,這將是行政廳的事情,我會將你的建議提交到行政廳進行最後的決斷,單以本次案件來看,如果你們無法提供更加有效的證據,而常四將會被當庭釋放。”公孫武臉色絲毫不變,一點表情都沒有。

“沒有,我們沒有新的證據!”安全部的官員有些不甘心的說道。

“常四,間諜活動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常四,鑒於你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法庭將允許你提出適當的補償要求!”公孫武說道。

“不,我脫離了當初一起出生入死的袍澤來到這裏,就是想給自己找一個安穩的地方,我不需要補償,隻要安心工作,我還可以回以從前的工作當中去嗎?他們會接受我嗎?畢竟我曾經做過傷害浮雲的事情。”常四抬頭望著公孫武問道。

“當然可以,如果他們沒有正當理由拒絕的話,你可以向法庭提出對方歧視,對尊嚴造成損害,這方麵,我不需要回答太多,如果可以,最好去圖書館多讀一些法律方麵的書籍。”公孫武說道,然後重重的敲了錘子,退庭了事。

“小子,你給我小心著點,別讓我抓到你的尾巴!”安全部的官員在退庭之後頗不甘心的低聲說道。

“我隻想安穩生活,沒事別來打擾我!”常四也毫不示弱的低聲回吼過去,然後整了整衣服,大步走出了法庭,深深的吸了口氣,一切,都有一種不一樣的感覺,原來,這世間還真有的存有公正。

常四接著當他的小平民,辛苦幹活,賺取自己生活所需要的資金,他要買房子,要娶老婆,而且法庭無罪釋放以後,並沒有任何人異樣的眼光看待他,在浮雲鎮的居民眼中,隻要是**院宣判無罪的人,肯定就是無罪的,不可能有一點做假。

而公孫武卻要頭疼了,今天的案子無疑又牽扯出一種法律漏洞來,間諜曾經犯下罪行,雲而複反,都拿出常四這種理論,都宣判無罪顯然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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