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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看板”促進工作改善

通過實施“看板”的第一條及第二條使用規則,“看板”就可以提供取件指示、運送指示以及生產指示等信息的作用,這一點前麵已經敘述過了。

使用“看板”的第三條規則是“沒有看板時不運送、不製造”;第四條規則是“看板一定掛在作業的相關實物上”;第五條規則是“必須生產百分之百的合格品”;第六條規則是“逐步減少看板的數量”等等。如實地執行上述規則,“看板”的作用就會越來越大。

“看板”總是和需要完成的工作一起傳送,從而成了需要作業的證件。“看板”可以預先防止生產現場可能出現的最大失誤——“過量生產”。

為了達到“必須生產百分之百的合格品”的目的,我們可以建立這樣一種係統:倘若某一道工序生產出不合格品,能馬上自動地告知,即“讓生產出不合格品的工序及時發現問題的係統”。這便是“看板方式”的獨特作用。

所謂各個工序“剛好及時”地生產,就是不必備有超出需求的庫存,假如有不合格品產生,後麵工序必須立即停止生產。並且這種情況要做到任何人都可一看就能立即明白,將不合格品返回前一工序,以防止問題再次產生。

“不合格”的意義不僅限於“不合格零部件”。假如擴大到“不合格的操作”來加以考慮,那麽“必須是100%的合格品”的含義,就更加明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