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說,自主創業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這沒有什麽高尚不高尚、道德不道德,也沒有什麽可忌諱的。它隻是說明這樣一條真理——企業需要有盈利、至少不虧本,才能維持簡單再生產並擴大再生產。不能賺錢的企業連簡單再生產也維持不了,最終必將被淘汰。這和“衣食足、知榮辱”是同樣的道理。一個人如果連肚子都吃不飽,你還讓他去餓著肚子談理想,什麽都是浮雲,不如給他一個麵包更實惠。

日本經營之神鬆下幸之助說:“企業不賺錢就是犯罪!”[1]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更是**裸地指出:“我是一個純粹的商人,不管做什麽行業,隻要純粹就好,人就怕不純粹。不賺錢的商人是不道德的,不賺錢你就隻能確保自己的生活,不能給員工好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能給國家上繳利稅,不能給客戶帶來實惠。”[2]

接下來看,企業的利潤又從哪裏來呢?從大的方麵說,就是銷售減去成本費用再減去稅金。所以看出,在銷售和成本費用一定的前提下,稅收負擔高低直接決定著企業淨利潤多少,表現為利潤的減項。

對於企業及其老板來說,納稅負擔當然是越輕越好,但事實上不可能沒有稅收。因為任何一國政府,都需要依靠納稅人的錢來正常運轉。這沒有問題,有問題的隻是稅收負擔的高低,表現為納稅額在企業利潤中的比率高低。不用說,這個比率對於企業來說是越低越好;如果高到企業把大部分利潤都繳了稅,甚至把全部利潤繳給稅務部門還不夠(這時候表現為企業的經營虧損),就會承受不了,就沒有積極性。

遺憾的是,這正是目前的一種現實。

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8月24日發布的數據,我國中央企業2012年1至7月累計實現營業收入123347.6億元,同比增長8.4%;上繳稅費總額12625.7億元,同比增長13.8%;累計實現淨利潤4593.8億元,同比下降16.1%。容易看出,這些企業同期上繳的稅費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的比率為12625.7÷123347.6=10.2%,利潤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的比率為4593.8÷123347.6=3.7%,利潤總額占上繳稅費總額的比例為4593.8÷12625.7=36.4%。也就是說,企業到手的淨利潤隻相當於稅費總額的1/3;反過來說,企業上繳的稅利總額相當於淨利潤的2.7倍!

換個角度看,根據國家財政部披露的數據,2012年1至7月全國財政收入為7446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27億元,增長11.6%。財政收入中稅收收入64008億元,同比增長9%,扣除匯算清繳上年銀行業等企業所得稅增加較多因素後增長7%左右。換句話說就是,即使我國整體經濟運行下行風險加大,企業經營內外交困,可是國家稅收收入增長趨勢依然沒變。以中央企業發生的數據證明,企業實現的利潤總數已經遠遠低於上繳稅費總額,利稅比例嚴重失衡。

從中也容易看出,稅費負擔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重大壓力。道理很簡單:稅收征管是以國家強製力為背景的,國家確定稅種、稅率是不需要得到企業同意的,所以稅費負擔是企業發展不可避免的製度成本。

可是,如果稅費負擔過高,影響到企業發展積極性,最終仍然會影響稅收收入的增長。因為歸根到底,如果沒有企業的交易行為就沒有流轉稅,沒有企業的所得就沒有企業所得稅,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放水養魚”、“涵養稅源”的說法。

從稅收增長速度看,2006年全國的稅收收入比2002年翻了一番多,僅僅當年的稅收增加額(6770億元)就超過1994年全年的稅收收入。最近幾年來,我國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逐步提高,2002年為14.1%,2003年為15.1%,2004年為16.1%,2005年為16.8%,2006年達到18%。2007年全國稅收收入完成49442億元,比上年增加11800億元,增長31%以上。而在同期,GDP的年平均增長率則為10.4%左右。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詹清榮認為,關於這一點,我國政府實際上看得很清楚,也想通過製度性辦法來消除不利影響,所以才在2008年末提出“結構性減稅”策略,強調要實現稅製結構優化來更好地貼合經濟發展實際。當然,最終並沒看到這樣的效果——據國家財政部公布的數字,2011年我國稅收收入近9萬億元,同比增長22.6%,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進一步攀升到19%以上!從絕對額看,2011年我國GDP總量約為2000年的4.7倍,可是同期稅收收入卻高達7倍。[3]

可以想見,如果企業的利稅比例嚴重失衡,企業出資人因為不能從這種投資中得到應有的獲利回報,就再也不願意投資辦企業了,“殺雞取蛋”也就真的一語成讖。這也是為什麽說目前我國經濟低迷、投資者不願意投資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廈門和泉州等地的運動鞋、男裝、傘業、食品等產業在我國乃至全球都有重要影響,可是2012年以後這些地方的工業園區內,有許多企業掛起了出租廠房的廣告,試圖通過此舉來減少虧損。而這樣做的實質,就是慢慢地離開製造業,因為製造業實在賺不到錢。

可是,宏觀形勢對大家是一視同仁的。你的日子不好過,別人也一樣。一位傘廠老板前幾年在廈門一次就買了兩幢工業廠房,現在大部分都用於對外出租了;而即使這樣也不行,不是租不出去,就是租金太低。

據介紹,閩南地區是全球最大的製傘基地,而該廠又是當地明星企業,前幾年的年每年出口額有幾千萬元,並且在俄羅斯等國還建立了銷售點。可是2012年上半年產量至少下降30%,庫存超過5000萬元。該廠一幢建築麵積超過5000平方米的廠房,過去可以產出5000萬元產值,哪怕隻有1%的利潤,一年也有五六十萬;可現在就連這1%也賺不到。即使對外掛牌年租金五六十萬元,這廠房也根本就租不出去。[4]

案例

納稅意味著對利潤的剝奪

政府稅收收入意味著對企業利潤的剝奪,這是顯而易見的。適當的稅收比重不但合理,而且必需;可是如果稅收比重過高就會嚴重影響企業積極性,影響到全社會的創業、投資,助長投機之風。

可是現實情形是,我國的稅收比重不但絕對比重高,而且相對比重也已經躍居全球前列,這對經濟發展和創業環境非常不利。

從宏觀數據看,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占 GDP 的比重從 1985 年的56.18%下降到2007年的43.42%,下降了13個百分點;在此期間,政府收入占 GDP 的比重卻從 1995 年最低時的 17.39%猛增到 2007 年的32.87%,12年中上升15.48個百分點。進一步研究可以發現,在政府收入結構中,各種收費的比重越來越高。要知道,這種稅外收費和罰款的隨意性很大,對打擊企業和創業者的積極性危害更大,更與現代政府收入體製背道而馳。[5]

名目繁多的間接稅讓人苦不堪言。青島市地稅局工作人員舉例說,市民每天飲用的自來水中就包含著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平時日常消費中的流轉增值稅稅率在15%至17%之間。照此計算,如果一位市民每個月的個人消費在2000元左右,就意味著他要承擔的間接稅在200元以下,相當於月收入4000元的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數額。

她開玩笑說,“早上起來打開水龍頭洗臉,自來水公司早就幫你繳了增值稅;坐公交車上班,公交公司幫你繳了營業稅;一天抽一包10元錢的煙,超過一半的錢繳了稅,包括增值稅1.45元,消費稅3.6元。甚至每天你吃一個饅頭都要繳稅啊!”[6]

那麽,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形呢?中共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認為,關鍵是我國依靠稅費供養的工作人員太多。

他提供的研究數據是:我國1978年時全國總人口繳稅繳費供養人員比是49比1,也就是全國平均每49個人繳稅繳費供養1個人;而到了2007年時,就已經達到25比1,即49個人繳稅繳費差不多要供養2個人,負擔幾乎增加了1倍!這還不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內,否則實際供養比更是高達19.7比1。如果包括鄉村居民供養的村級幹部和鄉鎮中的非在編人員,這個比例就更是驚人。由於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絕大部分分布在城鎮,在鄉村的可以忽略不計,這樣一算稅費供養人員占城鎮總就業人口的比例高達17.7%。也就是說,在城鎮就業人員中,每4.6個人就要供養一個公務人員!從絕對數看,2007年我國稅費供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和臨時編製人員的工資、退休、醫療、公款招待、公車、公共支出、辦公等費用合計高達29425億元;再加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投資支出,共計37530億元。

並且他還發現這樣一條“規律”:凡是收費罰款多、罰款重的地區,每千人擁有的企業數量就少、城鎮人口從業率也低。為什麽?就是因為這些地區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罰款,包括行政審批、許可、監督、執法、收費和罰款等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嚴重影響到了創業和企業經營。[7]

所以周天勇認為,這種稅收來源集中於創業和企業、對創業和企業收費罰款太多太亂的局麵已到非改不可地步。如果粥少僧多,並且繳費的不如收費的,甚至待遇要相差好多倍,這經濟還會發展嗎?!

1 施洪燦:《義烏江東街道非公黨建劃出一道政治彩虹》,載《每日商報》,2010年10月31日。

2 潘石屹:《不賺錢的商人是不道德的》,中國企業家網,2012年3月16日。

3 詹清榮:《稅費負擔對企業發展的結構性製約》,載《中國發展觀察》,2012年9月14日。

4 《閩南製造業病危:稅費凶猛,工廠不忙生產忙租房》,載《經濟參考報》,2012年8月13日。

5 周天勇:《政府收入結構扭曲加重企業成本》,載《中國經濟時報》,2009年11月16日。

6 張榕博:《專家稱間接稅高增加民眾負擔:購1斤肉2兩係稅費》,載《齊魯晚報》,2012年3月26日。

7 周天勇:《中國靠稅費供養的公職人員實在太多》,載《中國經濟時報》,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