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1]
關於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
中宣發[200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財政部(局),文化廳(局),文物局(文管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發揮博物館、紀念館宣傳和傳播先進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現就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向社會免費開放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重要意義
博物館、紀念館是陳列、展示、宣傳人類文化和自然遺存的重要場所,是國民教育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博物館、紀念館向全社會免費開放是黨的十七大關於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具體實踐,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有效手段,是進一步提高政府為全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和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積極行動。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符合世界文物展示業的發展趨勢,有利於完善我國現代國民教育體係和履行教育功能,有利於發揮博物館和紀念館作為公益性文化機構的社會價值,有利於加強國際文化交流和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宣傳推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行動,切實把免費開放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
二、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實施範圍和步驟
(一)實施範圍
全國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全部免費開放。其中,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暫不實行全部免費開放,繼續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實行減免門票等優惠政策。博物館、紀念館按照市場化運作舉辦的特別(臨時)展覽,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門票價格。
(二)實施步驟
2008年,中央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各省級綜合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各級宣傳和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列入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的博物館、紀念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安徽、甘肅和新疆等7省(區)文化文物係統歸口管理的省、市、縣級博物館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探索全麵實行免費開放。
2009年,除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全國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全麵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全部向社會免費開放。
鼓勵暫不能完全免費開放的博物館、紀念館實行低票價政策,繼續對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等社會群體實行免費或優惠參觀,並向社會承諾定期免費日,製定靈活多樣的門票製度,如家庭套票、特定時段票等,吸引公眾走進博物館和紀念館。
三、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保障機製
要以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為契機,實現“三個結合”:一是與文化體製改革中公益類文化事業單位改革要求相結合,進一步加大博物館經費保障力度;二是與構建公共財政體製相結合,進一步完善財政投入方式,激勵博物館提高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三是與博物館運行規律相結合,推進我國博物館機製改革和管理創新。
(一)各級財政部門應將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重點補助地方博物館免費開放所需資金,鼓勵改善陳列布展和舉辦臨時展覽,支持重點博物館提升服務能力,對實行低票價的博物館和自行實行免費並取得良好效果的省份給予獎勵。其中,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單位門票收入減少部分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運轉經費增量部分由中央財政分別按照東部20%、中部60%和西部80%的比例進行補助。
地方財政部門要承擔相應職責,保障當地博物館、紀念館免費或優惠開放的資金投入。要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落實配套設施建設和設備更新經費,落實增強接待能力、增設服務項目、改進服務手段所需資金,落實人員培訓經費及增加業務時間和業務強度的必要補助,保證博物館正常、高效運轉。
(二)要研究製定博物館、紀念館文化產品經營收入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其依托文物藏品、陳列展示推出各類文化產品,拓展和延伸文化傳播功能。鼓勵社會力量對博物館、紀念館進行捐贈,拓寬博物館經費來源渠道。
(三)按照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播的重要程度科學界定博物館等級,將部分地方所屬的代表中華民族曆史文明的重點博物館確定為國家級博物館,由中央政府承擔更多的投入和管理責任。省級和省級以下博物館也要參照此原則,進行科學分級,加強資源整合。市級和縣級應重點發展特色博物館,避免重複投資。
四、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工作要求
(一)改善管理和服務,努力滿足觀眾需求。各有關博物館要積極借鑒已經免費開放博物館的經驗,切實做好免費開放的前期準備。充分考慮免費開放後觀眾量短時間內急劇增加,對博物館、紀念館的管理、運行造成的巨大壓力,科學地測算確定博物館的接待能力,建立每日參觀人數總量控製和疏導製度。健全開放服務管理製度,製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處理機製。加強媒體宣傳,並在博物館、紀念館顯著位置公示免費開放管理辦法、服務項目、開放時間、文明參觀須知等製度措施,方便公眾了解和監督,引導觀眾有序、文明參觀。同時要努力改善文物安全保護和觀眾服務設施條件,增加安全、保潔、講解谘詢等服務人員,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安全防範,切實保證免費開放的安全、規範、有序。
(二)堅持以人為本,提高展示傳播水平。各有關博物館、紀念館應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作為不懈的追求,準確把握免費開放後觀眾及其精神文化需求呈現出多層次、多方麵、多樣式的特點,在展示傳播的內容上、形式上更加積極探索和大膽創新,成為文化教育和傳播中心,成為公眾流連忘返的文化園地。將專業性、學術性和知識性、趣味性、觀賞性有機結合,不斷創造新的文化樣式,實現題材、品種、風格和載體的極大豐富,使陳列展覽更具吸引力、感染力,打造公眾喜聞樂見的文化品牌。要充分發揮博物館、紀念館社會教育功能,積極推進博物館進校園、進社區和建設數字博物館,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設施和服務項目,努力強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輻射力。
(三)改革創新,增加博物館、紀念館活力。各有關博物館、紀念館要以免費開放為契機,認真研究和把握博物館運行規律,按照國家關於文化事業體製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加強體製和機製創新。以深化人事製度改革為突破口,優化內部組織結構,整合內部資源,轉變運營方式,完善激勵機製,提高運行效率。要采取有效措施、創造有利條件,最大限度地動員社會各方麵力量支持參與博物館誌願者隊伍的壯大,使之成為支持免費開放工作及博物館發展的堅定,可信賴的社會力量。
(四)加強管理,切實做好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協調、指導工作。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級宣傳、財政、文化、文物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地做好免費開放工作,並對各單位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評,對開放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溝通、協調。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發揮行業管理作用,加快完善博物館、紀念館管理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政府主導、法律規範、社會參與的博物館管理體係,建立以展示教育、開放服務為核心的評價體係和政府、社會、公眾代表相結合的監督體係,開展評估定級和分類指導。
中共中央宣傳部
財政部
文化部
國家文物局
2008年1月23日
(二)文化部、財政部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2]
文化部、財政部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文化體製改革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溫家寶總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推進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免費開放,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充分發揮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公民鑒賞能力的重要作用,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現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歸口管理的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進一步向社會免費開放提出以下意見:
一、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重要意義
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是開展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場所,是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重要陣地。推動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是黨的十七大關於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具體實踐,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建設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有效手段,是進一步提高政府為全社會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和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積極行動。對於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行動,切實把免費開放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為公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
二、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著眼於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著眼於發揮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基本職能作用,著眼於增強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強服務項目、服務能力為重點,與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係經費保障機製相結合,努力實現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設施免費開放,與其職能相應的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健全,免費向群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明顯增強。
(二)工作原則
1.全麵推開,逐步完善。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免費開放的要求,全麵推動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在推進免費開放的過程中,建立與其職能任務相適應的基本文化服務內容和方式,加強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務能力。
2.堅持公益,保障基本。免費開放作為政府的重要文化民生項目,免費提供的是與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職能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應由政府予以保障落實。同時,對於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以外的文化服務項目,要堅持公益性,降低收費標準,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3.科學設計,注重實效。緊緊結合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站)基本職能,研究確定基本服務項目和內容;以免費開放為契機,加強規範化建設,實現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規章製度健全,職責任務清晰,服務內容明確,公共文化設施的利用率明顯提高,免費開放落到實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
4.擴大宣傳,樹立形象。免費開放的根本目的是讓廣大人民群眾就近方便地參與文化活動,保護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要加強免費開放的宣傳工作,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讓更多的群眾了解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廣大群眾走進文化設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同時樹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的良好社會形象。
(三)總體目標
到2012年底,與深化文化體製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務能力相結合,實現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規章製度健全,職責任務清晰,服務內容明確,保障機製完善,實現免費開放,健全與其職能相適應的基本文化服務項目並免費向群眾提供,設施利用率明顯提高,使免費服務成為政府的重要民生項目和公共文化服務品牌。
三、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基本內容和實施步驟
(一)美術館免費開放的基本內容
美術館基本展覽實行免費參觀。對於少數特殊展覽,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低票價。
(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基本內容
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指公共空間設施場地的免費開放,二是指與其職能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健全並免費向群眾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將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政府財力的增長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斷增長而發展變化。
1.公共圖書館免費開放主要包括:一般閱覽室、少年兒童閱覽室、多媒體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報告廳(培訓室、綜合活動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免費開放;文獻資源借閱、檢索與谘詢、公益性講座和展覽、基層輔導、流動服務等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健全並免費提供;為保障基本職能實現的一些輔助性服務如辦證、驗證及存包等全部免費。
2.文化館免費開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廳、展覽廳(陳列廳)、宣傳廊、輔導培訓教室、計算機與網絡教室、舞蹈(綜合)排練室、獨立學習室(音樂、書法、美術、曲藝等)、娛樂活動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的免費開放;普及性的文化藝術輔導培訓、時政法製科普教育、公益性群眾文化活動、公益性展覽展示、培訓基層隊伍和業餘文藝骨幹、指導群眾文藝作品創作等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健全並免費提供;為保障基本職能實現的一些輔助性服務如辦證、存包等全部免費。
3.文化站免費開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廳、展覽廳(陳列廳)、輔導培訓教室、計算機與網絡教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的免費開放;書報刊借閱、時政法製科普教育、群眾文藝演出活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體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動等服務項目健全並免費提供;為保障基本職能實現的一些輔助性服務如辦證、存包等全部免費。
(三)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實施步驟
1.美術館免費開放的具體實施步驟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在2011年年底之前國家級、省級美術館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
第二階段:在2012年年底之前各級美術館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
2.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具體實施步驟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到2011年底,全國所有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實現無障礙、零門檻進入,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全部免費開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全部免費。
第二階段:到2012年底,全國所有一級館、省級館、省會城市館、東部地區館站免費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形成2個以上服務品牌。其它圖書館、文化館(站)實現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健全,並免費提供。
四、推進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具體舉措
(一)取消原有部分收費項目
取消公共圖書館辦證費、驗證費、自修室使用費、電子閱覽室上網費,取消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存包費,限期取消文化館(站)群眾文化藝術輔導和培訓費,業餘文藝骨幹培訓費,公益性講座、展覽收費。
(二)限期收回出租設施
要嚴格執行《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中央《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的若幹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維護好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的公益性質,不得以拍賣、租賃等任何形式改變公共文化設施用途,已挪作它用的限期收回。
(三)降低非基本服務收費
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除基本公共服務外,為滿足廣大基層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開展了多種多樣的公益性服務。如公共圖書館深度參考谘詢服務(為讀者收集專題信息,編寫參考資料,或者進行代查、代譯、複印書刊資料等服務)、賠償性收費和文化館(站)的高端藝術培訓服務等,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在財政經費保障機製建立的前提下,各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應把主要精力用於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以外的公益性服務,要與市場價格有所區分,降低收費標準,按照成本價格為群眾提供服務。
(四)完善免費開放公示製度
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要公示免費開放內容,在窗口接待、場所引導、資料提供以及內容講解等方麵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增強吸引力。
(五)製定應急預案
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要切實做好免費開放的前期準備,充分考慮免費開放後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和問題,製定切實可行、嚴謹細致的免費開放工作方案。要製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處置機製,確保免費開放後的公眾安全、資源安全、設施設備安全。
(六)加強免費開放的宣傳
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擴大免費開放的公眾知曉率,吸引廣大群眾走進文化設施,最大限度地發揮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功能作用。
五、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免費開放的保障機製
免費開放是實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是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公民鑒賞能力的重要舉措。各級文化、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采取措施,加強管理和創新,保證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保障
各級文化、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免費開放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免費開放作為公共文化服務體係建設的重點工作,納入文化建設總體規劃,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財政預算。要建立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分工協作的工作機製,加強免費開放工作的組織和領導。要充分依靠專家,加強對免費開放工作方案的製度設計和科學研究,保證免費開放工作科學有序地開展。
(二)建立經費保障機製
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明確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公益性文化單位性質,按照“增加投入、轉換機製、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原則,建立免費開放經費保障機製,保證免費開放後正常運轉並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重點對中西部地區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所需經費予以補助,對東部地區予以適當獎勵。要逐步提高經費保障水平,不斷健全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提升服務質量。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機製,鼓勵社會力量對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進行捐贈和投入,拓寬經費來源渠道。
(三)深化改革,增強發展活力
要按照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製改革的總體部署,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製機製創新,優化組織結構,改進內部管理,創新服務方式,提高運營效率。進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單位內部機製改革,在人事、分配製度等方麵大膽創新,形成講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分配機製。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以製度管人、以製度管事,增強發展活力。
(四)加強管理,拓展服務領域
要根據群眾的需求,結合公共文化事業特點和本地本單位實際,整合業務流程,合理調配資源,改善服務效能。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設施和服務項目,努力強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輻射力,最大限度地緩解因免費開放帶來的供需矛盾。要尊重和貼近服務對象的文化需求,在實現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務基礎上,逐步增設多樣化服務,重點增加對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對象化服務。
(五)加強監管,建立評估體係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級文化、財政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地做好免費開放工作,並對各單位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評,對開放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溝通、協調,切實幫助解決免費開放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發揮行業管理作用,加快完善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業務規範化建設,開展評估定級,加強分類指導,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要加強宣傳,擴大免費開放的社會影響,讓更多群眾了解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的功能作用,吸引廣大群眾走進文化設施,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文化發展成果。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盡快製訂本地區推進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實施方案,於2011年3月1日前報送文化部、財政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三)關於加強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3]
關於加強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
財教[2011]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文化部 財政部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財務發[2011]5號),為支持做好免費開放工作,現就2011年免費開放經費保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製
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明確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性質,按照“增加投入、轉換機製、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原則,將支持免費開放工作與建立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經費保障機製緊密結合,確保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後正常運轉並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要認真研究製定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基本支出財政補助定額標準,足額保障人員、公用等日常運轉所需經費;要增加專項資金投入,支持開展業務活動,改善設施設備條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同時,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機製,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對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進行捐贈和投入,拓寬經費來源渠道。
二、經費保障分擔原則和補助標準
按照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後,其人員、公用等基本支出由同級財政部門負擔,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支出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級美術館、圖書館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省級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負擔;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重點對中西部地區地市級和縣級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以及鄉鎮綜合文化站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所需經費予以補助,對東部地區免費開放工作實施效果好的地方予以獎勵。
2011年地市級圖書館、文化館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經費補助標準為每館每年50萬元,縣級圖書館、文化館補助標準為每館每年20萬元,鄉鎮綜合文化站補助標準為每站每年5萬元。對中西部地區中央財政按照補助標準分別負擔50%和80%。美術館補助標準另行研究製定。各省級財政部門要合理確定省級和市、縣級財政負擔比例,對財力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傾斜。地方財政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自行負擔。
三、2011年中央專項資金申報要求
1.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文化部門認真做好本地區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基本情況調研、基礎數據核實等工作,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財務發[2011]5號)的要求,盡快製定本地區推進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實施方案。列入免費開放名單的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應為文化行政部門歸口管理,已建成並具備免費開放條件。
2.中西部地區根據本地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個數,以及中央財政補助標準和負擔比例,提出2011年中央專項資金申請;東部地區應將本地區2011年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經費落實方案報財政部,由中央財政視情況安排獎勵經費。
文化行政部門歸口管理的美術館免費開放經費補助申報要求另行通知。
3.請你廳(局)會同文化廳(局)聯合上報中央專項資金申請報告,並附本地區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實施方案,於3月31日前分別報送財政部、文化部。
財政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本章小結】
本章介紹了我國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的發展曆程,重點解讀了“免費開放”政策的內涵:一是與公共文化設施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免費提供;二是對於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以外的非基本服務項目,應堅持公益性、降低收費標準、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所以,公共文化設施的免費開放,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所有的服務項目都不收費,而是基本服務免費、非基本服務可以收取成本補償費用。本章還提供了文化館(站)、公共圖書館等不同類型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的內容與方式,界定了“基本服務”的內容、範圍邊界,明確了“免費開放”保障經費的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分擔機製,並且對實施“免費開放”政策以來顯露出來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對政策未來走向做出了預測。
【思考題】
1.如何正確理解“免費開放”的含義?
2.公共圖書館“免費開放”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3.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4.什麽是公共文化服務的基本服務?什麽是非基本服務?兩者有何關係?
[1] 中共中央宣傳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全國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的通知[EB/OL].[2008-02-01].http://www.gov.cn/gzdt/2008-02/01/content_877540.htm.
[2] 財務司.文化部、財政部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EB/OL].[2011-01-26].http://59.252.212.6/auto255/201102/t20110210_20743.html.
[3] 財政部.關於加強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EB/OL].[2011-03-07].http://jk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103/t20110321_510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