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羊城晚報》報道備受矚目的“基因歧視第一案”日前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3名考生被判敗訴。
案件並未進行公開宣判,佛山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仍判三考生敗訴。
但值得注意的是,該院同時向佛山人社局發出司法建議,認為“基因案”中出現的問題在今後有可能再次出現,建議佛山人社局對“沒有明顯臨床症狀的地中海貧血患者能否進入公務員錄用程序等問題進行調研”。
佛山中院指出,根據公務員錄用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佛山人社局作為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法享有組織本區域公務員職務的報考者進行體檢,並根據體檢結果決定是否予以考察錄用的行政職責。
三考生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並被告知體檢結果後,經醫院進行複檢,結果仍和指定體檢機構的體檢結果一致。佛山人社局根據體檢機構作出的體檢不合格的體檢結果決定對3名考生不予考察錄用,符合相關規定和法定程序。
案件回放
三考生攜帶地貧基因遭拒錄
2009年4月,周某、謝某、唐某順利通過了佛山市公務員考試的筆試和麵試。在之後的體檢中,他們被認定為“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者,體檢不合格。
2009年9月16日,周某、謝某向市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並於同年12月15日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決定書不支持兩人的請求。周某、謝某等人不服,與未經行政複議程序的唐某一起向法院提起訴訟。
2009年12月29日,三人向佛山禪城區法院遞交訴狀,起訴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求法院責令該局認定他們體檢合格,並按程序對其進行考察錄用。
(責任編輯:郝孟佳)摘自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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