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甲酸化屍(下)

“他,他平時傍晚是不會過來,但那天來了。”她的語氣支支吾吾,讓人覺得她在撒謊。

“都已經是一個多星期前的事情了,你還記得那麽清楚嗎?”

“他平時很少這個時間過來,所以我印象特別深。”

“哦,”我走開幾步,假裝瀏覽店內的化工用品,隨意詢問了一下商品的價格,待她稍微鬆懈便問道:“那天是星期六,生意應該還好吧!”

她奉承地笑道:“我們主要做工廠的生意,周末一般都比較清淡。”

“你兒子也太奇怪了吧,生意好的時候不來幫忙,沒多少生意的時候卻來了。”

她不好意思地笑著:“他在網上開了家店,平時要上網回複客人的問題,而且這裏我一個人也能忙得過來。”

“你兒子知道你忙得過來,所以就沒有過來幫忙,十天前的星期五也一樣沒有過來。”

她的臉色突然一白,已經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我又說:“星期六那天的傍晚,你兒子在不在這裏也沒關係,因為我想知道的是之前那一天,也就是他弟弟周少龍失蹤那天他在那裏。如果你還想騙我的話,小心我先把你拘留十天半月,再慢審你的兒子。”

“我兒子很乖很聽話,從來不會做壞事,而且又沒有跟他那個混蛋父親一家來往,那個野種的事情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你們可別抓他啊!”她叫我別抓她兒子,但她卻激動地抓住我的手。

“我沒說過要抓他,隻是想問他一些事情而已……”為了從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我先安撫著她,告訴她我們隻是找她兒子詢問些事件,而不是來抓他。

因為周俊龍再過一會兒就會過來看店讓母親回家做飯,所以我們沒有急著去找他,而是先向他母親了解他們母子二人的情況。這位離異的母親,眼泛淚光地向我們講述了自與前夫離婚後的辛酸史——

跟那混蛋離婚時,俊龍才三歲多,我一個女人又要照顧他,又要工作,有多辛苦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我又沒什麽本事,再怎麽努力工作,生活還是過得很苦。我們兩母子過得這麽苦,那混蛋卻隻顧自己風流快活,從來也不管我們,就算俊龍生病了也不來看一眼,更別說接濟我們了。

幸好老天有眼,俊龍上中學後經常到附近那間孤兒院裏幫忙,那裏的盧院長很好人,知道我們的情況後,就幫我們辦了個化工店的營業執照,我再向親戚借了一筆錢就開了這家店。因為辦化工店的執照不容易,附近也沒有幾家,所以生意還過得去,我們的生活也漸漸好起來。

本以為以後一切都會順風順水,沒想到俊龍高考的成績竟然這麽差,不過也沒關係,靠經營這家店,我們用不著為生活而煩惱……

這位含辛茹苦的母親給我們說了很多話,不過大多隻是吐苦水及痛罵前夫而已。從她的話中,我得到的信息隻有三條:一、我們母子是好人;二、前夫那邊的都是壞人;三、孤兒院院長是個大好人,也很有本事。前兩條信息是她的主觀判斷,對我來說毫無意義,第三條於我似乎也沒什麽用處。白白浪費一個早上聽她廢話了。

在我對她的廢話已經感到不耐煩的時候,一名青少年走進店裏:“媽,你回去做飯吧,讓我來招呼客人。”

“您好,我是刑警慕申羽,請問你是周俊龍嗎?”我向來者出示警員證。

“是,有什麽能幫你呢?刑警先生。”他的確很有禮貌,這也許與他經常到孤兒院有關。

“你弟弟遇害的事情,你應該知道吧!”

“抱歉,我母子隻有我一個兒子。”他露出不悅之色,語氣還算比較客氣。

“那你十天前的傍晚時分在那裏?”

他思索了片刻:“應該是在家裏上網吧,這個時間我一般都在家裏。”

“有沒有人能證明你當時在家裏?”

“我在網上開了家店,專門賣這裏的東西,當時應該有跟買家聊天,你可以到我家查一下聊天記錄。”他沒有表現出驚慌的神色,但這並不代表他所說的就一定是真話。

“那隻能證明當時有人使用你的電腦及賬號,並不能證明你在家裏。”

他又想了一下:“我幾乎每天都會在下午五、六點的時候發貨,那天應該也有,快遞員能證明我當時在家裏。”

我向他要了快遞公司的電話,並致電查詢,得到的回複是那天的確有快速員到他家裏收件。雖然對方沒說明當時的寄貨的就是他,但隻要過去跟快遞員確認一下就能知道。

接著我要求查看了店裏的貨物進出記錄及單據,他們很配合,並沒有阻撓。一般來說,會買甲酸的大多都是些工廠,買手肯定會要求店家開**,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出銷售情況。查看了出入記錄及單據,再對比庫存量後,我發現少了一桶十公斤裝的甲酸。

我再次翻閱貨品出入記錄,確定的確是少了一桶甲酸後便問:“你們店裏的甲酸賣得並不多,怎麽會少無緣無故少了一桶呢?”對於出貨量較大的貨物而言,記錄有誤差並不稀奇,但出貨較少的一般不會有誤差。

羅淑芬想了想便給我一個敷衍的解釋:“有時候比較忙,經常會忘了記賬。”當然,這個解釋並不能讓我滿意,便向她投以疑惑的目光,她則以訕笑回應。

“我想起了,”她的兒子忽然插話,“那桶甲酸是我在網上賣了。”

“不可能,甲酸是腐蝕性**,快遞根本寄不了。”天下間沒有完美的謊言,牽強的解釋往往會弄巧反拙,抓住這個漏洞也許能讓我得到更多信息。

“我,我沒有寄快遞,是當麵交易的。”他說話稍微結巴,神色亦略顯慌張。

“交易地點在那?什麽時候?對方是什麽人?手機號碼是多少……”為了掩飾一個謊言,必須撒更多謊,然而謊言越多,錯漏就越多。對於我一連串的問題,他顯然無力應對。

我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嚴肅地說:“我最後一次問你,這桶甲酸你到底賣給誰了!給假口供是犯法的,單憑這一條我就能把你抓回去先關十五天。”在套取口供的過程中,恐嚇幾乎是無可避免的。

他剛才還比較鎮定,但給我這一嚇就慌忙回答:“盧院長,那桶甲酸我給了盧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