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七月十四(下)

白皙而修長的美腳隨著快而狠的招式。於溪望麵前快速晃動。但他可無暇欣賞。因為見華躲在他身後。變相堵塞退路。使他隻能硬接對方的攻擊。而榴蓮退到一旁後。竟然就呆立著看他挨揍。完全沒有幫忙的意思。

溪望正為這好兄弟見死不救而感到氣憤時。金發女子再向他使出前踢。他好容易才避開對方的攻擊。但隨即發現對方此乃虛招。隻見美腿高抬成站立一字馬。逐如鍘刀般落下。往他頭頂劈下來。

對方這招下劈快如風。勁如電。溪望雖早有警覺。無奈見華躲藏身後。若閃身避開必使妹妹遭殃。因此。他隻好抬起左臂。以藏於衣袖裏的百鬼鳴招架。

“錆”一聲悶響。時間仿佛在這一刻停留。目光穿過壓在手臂上的美腿。溪望看到一隻既熟識。但又遙遠的美眸。

“死僆仔。又在衣袖裏藏鐵管。”金發女子將美腿放下。雙手抱著小腿肚。在原地單腳亂跳。“哎呀。痛死我了。你要賠我醫藥費。”

“好像是你先出手呢。”溪望扶住對方嫩滑的香肩。讓對方穩住身體。又道:“先撩者賤。打死無怨哦。”

(“先撩者賤。打死無怨”乃廣東俚語。意為是先惹事者理虧。就算被打死也活該。)

金發女子一手摟住他的脖子。把他夾到自己麵前。毫不在意自己的豐滿的胸部壓在對方身上。還緊握拳頭以中指指角往他太陽穴使勁地錐。嬌斥道:“別跟我扯這些歪理。我說你要賠。你就得賠我。”

此女子雖麵容姣好。身材婀娜。但性格與外表完全相反。言行極其粗暴。就連號稱曾以一敵七的溪望。在她懷中亦猶如玩物。隻能任其**。

向來視溪望為生死之交的榴蓮。此刻竟然呆站在旁。看著溪望被虐待也無動於衷。見華不忍哥哥受虐。便婉言相勸:“姍姐。你快把哥的頭戳穿了。”

“他皮厚。沒事的。”女子沒有理會她。繼續虐待溪望。

“你們在做什麽。”

兩名警察向他們走過來。女子這才放過溪望。取出證件向對方展示。並說道:“夥計。新界北重案組見習督察王姍。”

“madam。需要幫忙嗎。”其中一名警察問道。

“不必了。兩位師兄繼續巡邏吧。這種小問題。我自己能解決。”女子將兩名警察打發後。又卡住溪望的脖子。繼續錐他的太陽穴。

“龍哥饒命呀。你快要把我的頭錐穿了。”溪望哀嚎道。

被稱為“龍哥”的女子沒有馬上住手。反而用力多戳了幾下才把他放開。並憤恨罵道:“叫你現在才來找我。”她稍微整理一下衣飾後又說:“在香港別叫我龍哥。這裏的人習慣叫英文名。你該叫我angel(安琪)。”

(香港警察習慣以“師兄”、“師姐”或“夥計”稱呼跟自己不熟絡的同僚。而安琪所說的“夥計”。並非稱呼對方。而是表明自己的身份。相當於“我們是同事”。另外。“madam”通常用於稱呼比自己高級的女警。一般市民亦以此作為對女警的尊稱。男警則可尊稱為“阿sir”。注意哦。在香港男教師也被稱為“阿sir”。)

“香港人都有英文名嗎。”見華生怕哥哥又再被虐待。慌忙把他拉過來。並扯開話題。“猛哥的英文名叫什麽呢。”

一直在旁邊看戲的榴蓮這才走過來。故作瀟灑地答道:“我的英文名叫華倫……天奴。”

“知道怎麽串嗎。”安琪問。

榴蓮一臉窘迫。答曰:“不知道。”

“哈哈。哈哈哈……”安琪大笑幾聲。隨即向他投以鄙夷的目光。教訓道:“給自己取個連怎麽串也不知道英文名。還以為自己很酷。也不知道有多丟人。你可不要跟別人說是我哥。”

“姍姐的英文名也是自己取的嗎。”見華又問。

溪望知道妹妹想為榴蓮解圍。便接上她的話題。說:“她這英文名是有來曆的。不過我可不覺得這名字適合她。angel的原意是天使。但她怎麽看也是個惡魔。”

“你又皮癢了是吧。”安琪又想拉他過來虐待。

見華連忙擋在哥哥身前。向安琪賠笑道:“姍姐你就別跟哥計較了。你長得這麽漂亮。本身就是天使中。就差沒長出翅膀而已。”

“她要是長翅膀。也隻會長蝙蝠翼。”榴蓮蔑視道。

“有種你再說一次。”安琪瞪了他一眼。他馬上轉身望向別處。

“姍姐別管他們了。快告訴我。你的英文名是怎麽來的。我很想知道耶。”見華親昵地挽著安琪的手臂。除了表現親切之處。更為了阻止她再度虐待自己哥哥。

“我們邊走邊說吧。的士站在前麵。”安琪盯著兩名男生。喝令道。“你們兩個去拿行李。”說罷便領著見華往前走。女王風範展露無遺。可憐她身後那兩個久經風浪的大男人。此刻卻如奴才般唯唯諾諾。

“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安琪邊走邊向像小貓咪般挽著她手臂的見華。講述自己英文名的來曆。。

那時候。我還沒有香港的身份證。隻是趁暑假過來陪我老竇。說是過來跟他團聚。其實是抓我過來幫忙看店。

(“老竇”是廣東人稱呼父親的口頭用語。據說出於《三字經》中的“竇燕山。有義方。教五子。名俱揚”。“竇燕山”姓竇名禹鈞。生於燕山。因教子有方而受人景仰。故此“老竇”是對父親的尊稱。另外。因“豆”跟“竇”於粵語中同音。所以亦可寫作“老豆”。)

老竇是賣元寶蠟燭的。每逢清明、重陽跟七月十四。生意都特別好。清明、重陽因為要上學還能躲過去。但每年暑假老竇都會抓我過來幫忙。

(“元寶蠟燭”是粵港澳地區對香燭冥鏹的俗稱。正確叫法為“元寶蠟燭香”。但在口頭用語中通常會把最後的“香”字省略。如果罵別人吃“元寶蠟燭”。也就等於叫別人去死。)

(“七月十四”即中元節。大部分地區以農曆七月十五為正日。但粵港地區則習慣以七月十四為正日。香港對該節日的官方叫法為“盂蘭節”。而民間則習慣叫“七月十四”。)

他本來是想抓住王猛過來。可王猛跟他一個脾性。兩個人一見麵就吵架。所以他就隻好抓住我來當童工。反正隻是些簡單的鋪麵功夫。我還能應付。

那年我大概六、七歲吧。反正是我第二次被抓住過來。因為之前有經驗。所以老竇經常讓我一個人看店。

那年七月十四。我們忙了一整天。到傍晚才能稍微休息一下。通常這個時候沒幾個人來買元寶蠟燭。老竇就讓我一個人看店。自己回家煮飯去。

現在想起來。他當時也夠大膽的。要是讓警察知道他把一個隻有六、七歲的小女孩丟下不管。肯定會把他抓起來。不過當時沒有人舉報他。就讓他蒙混過關了。

那晚大概七點鍾左右。天已經黑了。我餓著肚子等老竇送飯來的時候。有一個高高瘦瘦的男人走進來。他看見隻有我一個人在店裏。就蹲下來問我叫什麽名字。

老竇曾經交代我。要是晚上有人問我的名字。千萬別告訴對方。尤其是在農曆七月。因為對方可能是想找替身的孤魂野鬼。如果把名字告訴對方。說不定會被對方附身。那天可是七月十四呢。而且那男人又奇奇怪怪的。長得又高又瘦。麵色還灰灰白白。像從來沒曬過太陽似的。我當然不敢把名字告訴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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