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十二章 墳塋亮光

“那是什麽?”一個聲音突然就破壞了無比狂熱的氣氛,迷離中的瑞鑫睜大了眼睛,指著不遠處,問。

洪鈞顧不得瑞鑫的問話,他已經接近瘋狂了,他像一頭雄獅,正在肆意撕咬自己的獵物,那個柔弱的獵物,已經完全屈服在他的魔爪之下,他正在剝獵物的衣服,他要讓獵物在這個夜晚知道自己的雄壯。而且,事實上,他已經感受到自己某個部位的雄壯了。

“你等等,啊,等等,你看看那邊。”瑞鑫使勁掙紮著,一邊喘息一邊說,洪鈞終於從瑞鑫突然變的有力的掙紮中意識到了什麽,他停止了肆意妄為,抬起頭。

他看到了滿眼的星光。有紅的、有綠的,還有藍的。在村口晃動著。

他揉了揉眼睛,發現自己剛才有點血衝大腦,眼睛出現幻覺了,那不是星星,而是一點點不知名的亮光,有大有小,聚集在村口的一大片黑暗裏。

那片黑暗的地方,是洪家的祖墳。

洪家在村裏長大,對就處在村口邊的祖墳自然無比熟悉,從小到大,他不知道去了多少次,不管是嬉戲還是祭祀,這都是他的必去之處。但是,從小到大,他沒有想到自己的祖墳會出現如此離奇的事情,今天,他是第一次看到,自家的祖墳裏麵居然有如此美麗的亮光,那些閃亮,猶如螢火蟲打著各色的燈籠,飄來飄去。他突然抑製不住自己了,他想上前去看看。

“鑫兒,你回家吧。我過去看看,那邊是我們家的祖墳,這種情形,我長這麽大,還是第一次見到。”他對瑞鑫說。

“不,你跟你一起過去。”出乎意料,瑞鑫既沒有阻止他上前看看的想法,也沒有要求他和她一起回家,而是提出要求自己同去。說話的時候,她係好了被他拉開的裙子。

洪鈞看著星光下的她係好短裙,想說話,喉頭動了動,忍住了。現在,心情和氣氛已經沒了,再進行下去,可能會事倍功半。他歎了口氣。

瑞鑫或許猜到了他的失落,話語中帶著笑意嗔道:“大壞蛋。”

這句話一出口,洪鈞的心情立即好了起來,他是個聰明的男孩,他從這三個字就聽出了瑞鑫的內心。這個世上,並不是所有的話都需要直來直去的明說。許多話,包含的隱晦意思,甚至遠比字麵要豐富的多。而有的話,被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景下用不同的口吻說出來,其含義將大相徑庭,甚至截然相反。

比如,情侶之間一句“怎麽,不舒服嗎?”是關懷,是濃情蜜意。

如果是敵人之間說這一句話,就變成了譏笑,是挑釁。

他好歹是大學生,有自詡會察言觀色,自然對今晚這種情況下,瑞鑫這三個字的含義心知肚明。於是,他緊緊攥住了她的手。

“你不怕嗎?”他想起了她要和自己一起去墳地。

“你都不怕了,我跟在你身邊,有什麽好怕的?”瑞鑫說,兩隻手攥的更緊了。

“那是我們家的祖墳,我小時候半夜還在裏麵捉迷藏呢。有什麽好怕的。”洪鈞笑了。

“那我也不怕。我以後會成為你的媳婦,媳婦兒去自家的墳地,也沒啥好怕的。”瑞鑫說,“說不定那些老人們看到我還特別喜歡,加意替你保護我呢。”

話說到這個份上,洪鈞已經可以百分百確定,今晚,這個女孩是準備好了給自己的。隻是,看到這些亮光,他抑製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他再次對今晚的行動進行了重新策劃,決定先去看看這究竟是怎麽回事,然後再和瑞鑫繼續剛才還沒有正式開始的溫存。

他聞著手上殘存的女孩身上特有的清香,打好了如意算盤。

他們離村口很近,隻用了一分多鍾,兩人就來到了墳場裏。這個墳場洪鈞平時來的多了,而且裏麵埋的都是自己的一些長輩,雖然是晚上和女友在墳場裏,卻也沒有感到害怕,相反,還有一種親切感,自信不管發生什麽,那些曾經愛過疼過自己的長輩們,怎麽也不會從下麵上來害自己,說不定還會保護自己呢。

人是感情動物,對親情,永遠放在心靈的最深處。打斷骨頭連著筋。即使生死相隔了,還對曾經的親人充滿了愛意和信任。

所以,洪鈞可以在半夜,心無芥蒂地來到自家祖墳。

奇怪的是,剛剛在胡同口看到的亮光,等他來到墳場,卻一星一點也看不到了。

黑暗的墳塋中,很容易就能確定那些亮光確實不見了。於是,他拉瑞鑫靜靜地坐在一位老祖的墳邊,那裏擺著的一塊長條石,是不知道哪一輩的先人故意留下來,讓後代在祭奠自己累了時可以坐下來休息一下。

這位老祖太細心了,死前就為後代想好了這個細節。洪鈞想著,伸手攬過了瑞鑫,當然,他沒有進一步的動作,在自己家祖墳旁邊,他沒有那麽好的興趣。

他的兩眼不停在墳場裏掃視,他不相信這些奇怪的亮光會就此不再出現,他有一種強烈的預感,這些亮光,和自己這段時間的詭異遭遇有莫大的關係。

半小時過去了,墳場裏沒有一點異常,除了喧囂的昆蟲叫聲和遠處公路上偶爾經過的車輛,洪鈞感覺自己仿佛置身於一個孤獨的世界裏,暗夜中再沒有生機。

身邊就坐著瑞鑫,他摟著她,在自家的祖墳裏,看著周圍的黑暗,看著天上的星星,這個情景,此時如果有人貿然看到,一定會嚇暈過去的。現在他們兩人給人的第一感覺就是,這是一對恩愛的鬼情侶半夜從墳頭爬出來談情說愛。

幸虧現在已經是半夜了,村裏的人大多都睡著了。即使偶然有人從村口經過,打死他們也想不到墳地裏還有如此駭人的場景。而且周圍實在是黑,要不是洪鈞已經適應了黑暗,真的可以用伸手不見五指來形容,即使適應了黑影,他也隻能看到兩米外的黑色,所以,即使有人往墳塋裏看,也看不到什麽。況且,大半夜,誰會無聊到往墳塋裏看,萬一看到了什麽,豈不是自找麻煩?

百無聊賴,洪鈞正胡思亂想自己兩人在下一個路過村口的行人出現時,要不要突然嚇一下他,但是很快他就放棄了這種想法,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半夜這個樣子出現太恐怖了,很可能把人嚇傻甚至嚇死,而另一個原因,則是沉寂的黑暗中突然再次出現了亮光,起初是模糊的,慢慢的,亮光清晰了,那些亮光有大有小,大的如碗口,小的則如彈丸,顏色也各異,有黃色、白色,還有綠色的,一點,兩點,三點,在墳場中晃來晃去。

洪鈞身上立即起了一層雞皮疙瘩,剛才還寂靜的墳場突然冒出了這麽多光點,是什麽呢?鬼火?洪鈞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雖然沒見過鬼火,可感覺鬼火是不會有這麽多種顏色的,而且,這個墳地洪鈞晚上來過的次數都可以用百記了,就在前幾年還幫忙來把一個老墳遷走了,卻從沒有看到過甚至也沒有聽說過沒這裏有鬼火出現。

在黑暗中,他無法斷定現在出現的光點究竟是什麽,這讓他感到了害怕。但是,為了身邊的瑞鑫,他現在不敢表現出異常。隻能強行抑製著自己顫抖的聲音,對瑞鑫說:“那些亮光又出現了。”

瑞鑫也看到了這些奇怪的亮光,她的聲音居然沒有任何的改變,依舊一如既往的平靜:“是啊,那是什麽呢?”

黃色、白色、綠色……光點在墳場裏麵飄來飄去,離自己最近的也隻有兩三米遠。

“我們去看看。”洪鈞想了想,從地上抄起一塊石頭給自己壯膽,卻渾然沒有想過鬼魂會不會怕石頭,然後拉著瑞鑫就朝一個紅色的亮光走了過去,人間都是紅色喜慶,洪鈞想即使是陰間紅色也不會壞到哪裏去吧。

他的大腦其實已經短路了,因為他已經忘記了香港鬼片裏麵,最厲害的鬼都是身穿大紅衣服的。紅色對於人是喜慶,對於鬼,或許代表的就是淒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