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開發,經曆了由沿岸、近海向更深海域發展的過程。19世紀,人們發現陸上石油向海裏延伸,就向海裏打斜井,這種方法至多隻能開采離岸三千米的海底石油。1896年,美國在聖巴納海峽,用木結構搭一個棧橋,鑽機就安裝在棧橋上,這樣開采石油,隻是一個試驗,實際上是行不通的。

1947年,美國在墨西哥灣建成一個鋼管架搭起的固定平台,鑽出第一口商業性石油井,標誌海洋石油開發進入實質性階段。以後,還有先在開采區,用砂石泥土築一個人工小島,再在島上裝置鑽機,這跟陸上開采完全一樣。這種方法隻能用在離岸很近、水深不過12米的淺水區開采。

現在大多采用固定式平台或浮式平台作業。用鐵管造平台,需要大量鋼材,一個二十米的平台,要用上千噸鋼材,100米以上的平台,要用幾萬噸鋼材,海水對鋼鐵腐蝕性大,不用多久,鋼管就被腐蝕得千瘡百孔,不能再用,所以很不合算。采用鋼筋混凝土建平台,重量大大增加,穩定性能好得多,也避免了海水的腐蝕,但裝卸十分不方便,並不能減少投資。看來浮式平台是最有發展前途的,1984年,北海已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浮式采油平台,耗資12.5億美元。這種浮式平台,可以在水深200~400米的海域作業。在這個海域作業完了,還可以拖到那個海域,而且不很費力。投資雖多,反而合算。另外,還有不建平台,把整個裝置設在水下,人在陸地上遙控作業,但眼下隻處在研究試驗階段,還不可能廣泛采用。

近30年,海洋石油生產發展很快,產量增加了20多倍,1990年達到12億噸。2000年可能達到30億噸,占世界總產量50%。海上開采石油比陸上耗費大得多,每噸石油,陸上開采耗費44.3美元,海上則為58.4美元,海上鑽探費是陸地的5倍。盡管如此,開采石油,陸地向海上發展,淺海向深海發展,是全世界共同的趨勢。

開采海洋石油給許多國家帶來了經濟繁榮的新局麵,最典型的例子是挪威。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挪威在歐洲是一個窮國。60年代中期,在北海發現石油,1971年開始少量開采,1975年成為歐洲第一個石油出口國。1984年產石油5900多萬噸,產值97.4億美元,占挪威國民生產總值的20%。這樣一來,石油生產帶動了整個國家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