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原來他跌入山澗後,被澗水衝進烏鴉河,在下遊被一老人救出。於一青有氣無力地講述了自己的不幸,好心的老人悉心為他調養傷勢。數日後,於一青哭著拜別老人,拖著還未養好的左‘腿’,一瘸一拐地踏上了回鄉路。他怕再被抓去,不敢走大道,專找小道。他不顧病體,風餐‘露’宿,日夜兼程。終於到了雷州城,看見了久別的村莊,他仿佛看見了日夜思念的妻子站在村頭等著他。他叫著、喊著奔向她,結果眼前什麽都沒有。他跑到家中一看,人已去,屋空空。村上的人們給他講述了程‘玉’瑤的不幸,於一青如五雷擊頂,頓時昏倒在地。
被人救醒後,他感到惟一的希望破滅了。他絕望地爬到妻子的墳頭,化著紙錢,‘欲’哭無淚。最後,他使勁喊了聲“‘玉’瑤,等等我”,一頭撞在了那塊石頭上,氣絕身亡。人們也把他埋在了這塊石下。
幾年過去了,就在埋著於一青夫妻的地方,長出了兩棵槐樹。隨著小樹的長大,一棵長出雙枝條把另一棵抱入懷中,人們說:“這兩棵樹是於一青夫‘婦’變的。”數百年來,夫妻槐的故事,一直被人們傳頌著……
“小芳,這故事太‘精’彩了,你應該寫出來‘交’給我們報社發表……小芳,你怎麽了?”
蘇蘭芳哭了,她說:“宗震,你受苦了……”
“別傷心了,小芳,隻要你能相信我,受點苦,算不了什麽。”
蘇蘭芳擦去了眼淚,使勁地點了點頭:“我相信你!”
在新蘭公司連軸轉的唐學強,接到了蘇蘭芳的電話。蘇蘭芳說:“唐叔叔,我有重要的情況向你報告。同時,想請你給我幫個忙。”
“我?給你幫忙?”唐學強直截了當地問:“不能在電話裏講嗎?”
“不能!”
“那好!”唐學強說:“你說吧,什麽地方?”
“在你辦案的他方。”
“在我這?……蘇老師,行,我馬上派車去接你!”
唐學強派自己的專車,把蘇蘭芳拉到了專案組裏。聽完蘇蘭芳講的一切後,唐學強問了蘇蘭芳兩個問題:一個是你能否保證蘭宗震的清白?二是,王副省長給區委、市委、報社寫的條幅,絕對是錢一中送去的?
蘇蘭芳的回答是肯定的!
這個王東山是怎麽了?為什麽到處‘插’手、到處寫字呢?或許這一次,就能抓住他的狐狸尾巴。過去的幾起案子中,包括銀池縣發生的“山灣事件”,凡是他寫過條幅的單位,包括公檢法,都程度不同地起到了幹預辦案、包庇壞人的作用,尤其是“山灣事件”中的銀池縣法院營‘私’舞弊、電視台播虛假新聞。雖然結果和條幅沒有證據上的因果關係,但是,在唐學強心裏,這種因果關係是成立的。現在,又出現了王東山的條幅,而且,如果蘭宗震通過蘇蘭芳帶給他的信息是正確的,那麽十條山街道,確切地說是錢一中,又通過王東山的條幅,製造了一起冤案。
證明這是起冤案似乎費不了多大的勁兒,隻要這是一起冤假錯案,他唐學強就有辦法‘弄’個水落石出。但是,單純地為蘭宗震清洗冤屈,這案子就有點簡單化了。唐學強的意思是,通過這起冤案,徹底地揪出王東山這條大魚的尾巴來。他感到,蘭宗震給他傳遞的也是這樣的信息。因為,蘭宗震懷疑,王東山是十條山街道辦事處的真正後台。這小子,還真有點是檢察人員的材料呢!如果,蘭宗震真是冤枉的話,他打算這件事之後,把蘭宗震調到市檢察院來。
想到這裏,他決定讓區公安局、十條山街道辦事處的有關人員,充分地在這場戲裏表演。讓他們“螳螂捕蟬”,市檢察來個“黃雀在後”。到那個時候,看王東山敢不敢保護你們?如果他要在市檢察院也‘插’一杆子,那麽,唐學強就敢理直氣壯地收拾他!別看我唐學強的級別比你低!
主意已定後,唐學強向蘇蘭芳麵授機宜:你馬上回去告訴蘭宗震,別理他們,讓他們把案子‘交’到區檢察院。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出庭為蘭宗震辯護,讓法院當庭放人。考慮到新聞媒體這一塊,我會讓市檢察院辦公室主任代表檢察院到所有媒體去一趟,要求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暫不予報道!此事不準對外傳,要絕對嚴守秘密!另外,對於蘭宗震的安全,你放心。區看守所所長是我的學生,他會保護蘭宗震的。
蘇蘭芳見唐學強對此事大包大攬,放心地回去了。
接下來的事情,真就像錢一中威脅地那樣進行了。他們先是請來了所有媒體的記者,但記者們一聽是蘭宗震的事兒,任你說的天‘花’‘亂’墜掉頭就走了。錢一中在媒體上貶蘭宗震的目的沒有達到,就摧促公安局加快辦案速度。沒有過上幾天,公安局就把蘭宗震的案子移‘交’到了區檢察院。
就在蘭宗震被關進看守所的當天,蘇蘭芳不明不白地被人打了……